溧陽市醫療保障局,金壇分局、武進分局,各轄市(區)信用辦,市社保中心,各有關單位:
現將《江蘇省醫療保障定點醫藥機構失信行為懲戒暫行辦法》(蘇醫保規〔2019〕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市醫療保障部門負責市區范圍內定點醫藥機構失信行為的認定、懲戒及其管理;各有關部門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或協議處理決定作出的同時,將認定的失信行為信息標注失信等級并報送至市醫療保障部門,由市醫療保障部門確認后定期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二、溧陽市醫療保障部門負責轄區范圍內定點醫藥機構失信行為的認定、懲戒及其管理。
三、失信行為發生在2020年3月1日前,但在3月1日以后依法被行政處罰或協議處理的適用本辦法。
常州市醫療保障局?? ???常州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