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根據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前期牽頭起草了《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發揮醫保支付杠桿作用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如有修改意見或建議,請于2023年6月19日(周一)前通過電子郵件、電話、信函等形式反饋至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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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發揮醫保支付杠桿作用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征求意見稿)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中共中央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意見》精神,全面推進健康浙江建設,根據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醫保支付杠桿作用,健全適應鄉村特點、優質高效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讓老百姓就近享受到更加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醫療衛生服務,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的傾斜力度
持續深化醫療保障制度供給側改革,充分發揮醫保政策的激勵引導作用,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基層”)的支持力度,健全管用高效的支付機制,完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激活基層服務能力。
1.加大醫保基金對基層支付傾斜力度。綜合考慮全省醫保基金運行情況,適度提高基層總額預算指標,年度新增醫保基金重點向基層傾斜。
2.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加快推進基層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合理確定調價總量和項目范圍,實行價格有升有降。適當提高價格長期未調整、未充分反映技術勞務價值和適合在基層開展的護理、注射、康復、針灸推拿等醫療服務價格,降低檢驗檢查項目價格,保持與縣級公立醫院合理比價關系。有條件的地區可適當調整基層一般診療費,對專家醫生下沉基層的,可探索按不高于市域內專家門診診查費標準收費。
3.推進多元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擴大住院DRG同病同價支付病組數,相關病組在設區市范圍內不區分醫療機構,實行同病組同一付費標準,有效助推分級診療,引導常見病、慢性病和康復患者下沉基層就診。加快探索基層門診就醫按人頭包干結合門診病例分組點數付費,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和患者有序就醫。
4.推動“互聯網+”等服務模式向基層延伸發展。將符合條件的互聯網診療服務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助力構建遠程會診、預約轉診、互聯網復診等基層遠程醫療服務體系,推動人工智能輔助診斷在基層配置應用。
二、提高老百姓基層就醫的保障待遇
不斷優化基層醫療保障政策,提高基層醫療保障待遇,進一步增強老百姓基層就醫獲得感。
5.取消老百姓到基層就醫的門診起付線,引導患者主動在基層就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適當提高門診支付封頂線,切實減輕老百姓就醫負擔。
6.適當提高城鄉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基層門診慢病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提高至不低于65%,基層住院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提高至80%左右,縮小城鄉居民和職工的醫保待遇差距。加大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支持力度,簽約患者門診報銷比例再提高3-5個百分點。
7.提升老年患者綜合保障水平,引導基層開展康復、護理、醫養結合、安寧療護和家庭病床等服務,落實居家上門醫療服務醫保支持政策。
8.優化惠民型商業補充醫療保險賠付責任,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將投保人基層門診醫療費用個人負擔部分納入賠付范圍。
三、提升基層醫保公共服務能力
牢固樹立“醫保服務也是營商環境”“經辦服務也是醫保待遇”的理念,強化醫保數字賦能,持續優化醫保經辦服務,進一步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服務信息化水平和便捷度。
9.支持有需求且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保定點,實現應納盡納。協助提升聯網能力,開通醫保刷卡結算,保障城鄉居民的醫保報銷需求。
10.支持符合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納入醫保異地就醫定點,實現應開盡開,進一步擴大醫保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門診慢特病病種范圍。
11.加快推進醫保公共服務標準化,打造群眾辦事“五級經辦體系”,實現省域內“一窗受理”“全省通辦”統籌區全覆蓋。
四、強化基層藥品供應保障
充分發揮醫保基金和醫保政策牽引撬動作用,優化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政策,提升基層藥品供應能力和集采藥品保障水平,更好滿足基層群眾用藥需求。
12.加快建立符合縣域醫共體發展和老百姓用藥需求的藥品采購機制,優化國談藥品和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政策,促進縣域醫共體內上下級醫療機構的用藥銜接,提升基層藥品供應保障能力。
13.加強藥品集采全流程監管,提升基層集采藥品供應保障水平,完善懲處約束機制,以信息化、精細化管理促進集中帶量采購常態化、制度化。
14.鼓勵開展集采藥品進鄉村衛生室活動,支持集采藥品結余留用、醫保基金與醫藥企業直接結算等配套政策,調動各方參與集采改革的積極性。
各地要加強部門協同,凝聚工作合力,結合實際,強化政策落地評估,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要以設區市為單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制定實施細則,嚴格履行重要事項報告制度,并加強政策宣傳,確保各項政策平穩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