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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遼源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4/17 信息來源:查看

各縣、區人民政府,遼源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駐市各中省直單位:

??? 《遼源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的通知》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

??遼源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遼源市“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

??為進一步優化全市醫療衛生資源配置,加快建立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科學制定實施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吉林省“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健康遼源2030”規劃綱要》《遼源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等要求,制定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時期,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持續推進健康遼源建設,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不斷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市醫療衛生機構達到1051個,其中醫院40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992個、專業衛生機構13個,其他醫療衛生機構6個。2016—2020年,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從2.35人增長到3.32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冊護士數從2.44人增長到3.88人,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從1.16人增長到3.87人,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8歲以上,人民健康水平持續提高。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有效應對處置各類重大傳染病等突發疫情,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顯著成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經受住了考驗,為維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保障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仍處于全球大流行狀態,重大傳染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短板弱項還需進一步加快補齊,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亟待提升。同時,多重疾病負擔并存、多重健康影響因素交織的復雜狀況,要求更加注重疾病預防和綜合管理。老齡化程度加深,居民健康素養水平偏低,慢性病發病人群呈現年輕化趨勢,心理健康、職業健康等問題不容忽視,“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健康服務需求不斷增長,衛生健康服務供給壓力、公共衛生安全治理難度持續加大。需要加快以治病為中心轉向以健康為中心,進一步優化全市醫療衛生資源結構,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和服務能力。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吉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把人民健康放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預防為主方針,全面推進健康遼源建設,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以基層為重點,中西醫并重,擴大優質醫療衛生服務供給,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加快構建強大公共衛生體系,推進建設覆蓋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推動發展方式從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健康為中心,服務體系從數量規模擴張型轉變為質量效益提升型,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要素轉變為更加注重人才技術要素,為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風險、建設健康遼源、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要求。

??總體規劃,分類實施。強化全行業和屬地化管理,統籌城鄉、區域醫療衛生資源,統籌預防、治療、康復與健康促進等服務,合理制定資源配置標準,提升供給質量和服務水平,支撐健康遼源建設。

??預防為主,平急兼顧。以健康需求為導向,強化預防為主,加大資源配置和投入在公共衛生領域傾斜力度,建立醫防協同長效機制,提高能力水平,把重大疾病防控在早期階段。考慮重大疫情防控需要,完善設施設備標準,提高應急處置和快速轉化能力。

??均衡資源,提升能力。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區域均衡布局,逐步縮小城鄉、區域、人群間資源配置和服務水平差距,促進健康公平性。以基層為重點,積極推動優質醫療資源擴容下沉,密切協同聯動,改善基層基礎設施條件,強化衛生隊伍建設,提升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

??深化改革,形成合力。堅持以改革促發展,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促進醫療衛生資源配置與管理考核、藥品采購、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政策的協同。發揮人才、科技、信息化和監管等支撐作用,形成促進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合力。

??壓實責任,多方參與。壓實政府主導、投入保障、管理監督等責任。通過深化醫改,強化資源配置,加大建設力度,維護公益性,提高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公平性和可及性。發揮市場機制在醫療資源配置和利用中的作用,調動社會力量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滿足群眾多層次、多元化的健康需求。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初步形成功能定位與健康需求相互匹配的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建成能夠有效應對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立健全有力于支撐全面推進健康遼源建設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特色明顯、優勢突出的中醫藥服務體系;加快優化醫療衛生服務的全過程,促進人民群眾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展望2035年,醫療衛生事業逐步實現現代化,并構建出與之相適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十四五”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主要發展指標

??

??注:醫院床位含同級婦幼保健院和專科疾病防治院(所)床位。

??三、整體規劃與資源分配

??全市建立由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醫療衛生機構組成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面向全人群提供疾病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生命全周期、健康全過程服務。醫院分為公立醫院和非公立醫院。其中,公立醫院分為政府辦醫院(按舉辦層級劃分為縣辦醫院、市辦醫院)和其他公立醫院(主要包括國有和集體企事業單位等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縣級(不含)以下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村衛生室、醫務室、門診部(所)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主要包括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等。其他醫療衛生機構主要包括血液透析中心、康復醫院等獨立設置機構和接續性服務機構。以公平可及為目標優化全市醫療衛生資源布局,縣級及以下基本醫療衛生資源按照常住人口規模和服務半徑合理布局;市級統籌規劃、促進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均衡布局,提高服務和保障能力。

??(一)床位配置。

??1. 促進床位設置最優化。到2025年,預計全市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為7.5張左右,其中公立醫院4.5張左右(公立中醫醫院0.85張左右),可按照公立醫院床位15%的比例設置公立專科醫院。主要向傳染、重癥、腫瘤、精神、護理等緊缺領域增量床位。將每千人口縣辦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的預期指標值提高到3.50張左右,并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床位利用率合理確定床位數量,提高康復、護理床位占比,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因地制宜開展家庭病床服務。按照每千人口1.80張左右床位為非公立醫院留出空間。

??2. 促進床位利用率提升。落實國家、行業醫療衛生機構設施設備相關標準,合理確定床均面積。合理安排床位與衛生人力配置比例,到2025年,床人(衛生人員)比的預期性指標值為1:1.62。鼓勵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住院服務中心,完善科室資源管理模式,實現病床、護理等資源的統一配置。

??推進三級醫療機構加強急診、重癥、疑難病癥的診療,逐步壓縮一級和二級手術的比重。把預約診療、日間手術等服務規范化、制度化,提高病床單位利用率,實現醫院平均住院天數的控制。落實國家床位分類管理制度,通過全國醫療衛生機構床位資源信息管理系統,探索在資源配置、醫保支付、績效考核等方面實施分類管理。

??3. 完善綜合評價體系,優化資源合理配置。研究構建醫療衛生機構床位綜合評估體系,全面評估城市床位的數量、質量、結構和效益,指導不同層次床位資源優化配置。分區域制定床位配置原則,根據各縣區常住人口規模及密度、健康需求、床位與衛生人力資源配置結構、床位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實際情況,按照鼓勵發展、平穩發展、科學發展等策略,指導各縣區制定床位發展目標。每千人口醫療衛生機構床位數明顯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且床人(衛生人員)比、床醫比與全省平均水平存在較大差距的區、縣,應合理控制床位數增長。以床位使用率、平均住院日、床人(衛生人員)比、床醫比、床護比等指標合理確定本地區醫療衛生機構床位總量和分布,超出當地床位規劃目標的地區不再新增床位。原則上,公立綜合醫院床位使用率低于75%,平均住院日9天,及以上的不再增加床位。

??“十四五”全市醫療衛生機構床位資源配置參考

區域

2020年

2025年

公立醫院(張)

市辦及以上

公立醫院(張)

縣辦公立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張)

公立中醫醫院(張)

非公立醫院(張)

床位

總數(張)

千人口數(張)

千人

口數(張)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2020年

2025年

床位

總數

千人口數

千人口數

床位

總數

千人口數

千人口數

床位

總數

千人口數

千人口數

床位

總數

千人口數

千人口數

床位

總數

千人口數

千人口數

遼源市

8097

8.12

7.5左右

4560

4.57

4.50左右

2199

2.21

2.00左右

3368

3.38

3.50左右

1159

1.16

0.85左右

1593

1.60

1.80左右

東豐縣

2114

6.88

930

3.03

0

0

0

1788

5.82

430

1.40

326

1.06

東遼縣

1411

6.24

564

2.49

0

0

0

1258

5.56

20

0.09

153

0.68

城?區?

4572

9.87

3066

6.62

0

0

0

322

0.69

665

2.03

1114

2.40

注:數據來源為衛生統計直報系統,醫院床位含婦幼保健院和專科疾病防治院(所)床

??

?(二)人員分配。

??1.?逐步改善公共衛生人員配置標準。依據疾病預防控制和突發事件應對需要,逐步加強公共衛生機構人員隊伍建設。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數達到0.85人。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原則上按照每萬人口1.75人的比例核定,婦幼保健機構保健人員按每萬人口1人的比例配備,按照每萬人口1—1.5人的比例配備衛生監督員。健康教育機構、急救中心(站)、采供血機構等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根據工作量和任務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鄉鎮衛生院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原則上至少配備1名公共衛生醫師。

??2.?不斷優化醫療機構人力資源配置。全面適應疾病譜的變化、醫療服務的高質量發展,實現醫生、護士的優化配置、工作重心向基層轉移。積極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完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強全科醫學人才培養,培養一批高水平的全科醫師隊伍;加快建立以專科為基礎、臨床能力為主線的醫學教育體系;加大衛生人力資源投入。進一步擴大醫師規模,壯大護士人員數量,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口注冊護士數達到4.2人,每千人口執業(助理)醫師數3.54人(其中中醫類別0.62人),醫護比達到1:1.20,每萬人口全科醫生數達到3.93人。按照國務院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感控人員配備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21〕88號)要求,合理配備醫療機構感染防控人員數量。合理設置醫、護、藥、技、管等不同類別崗位。承擔臨床教學、醫學科研、支援基層、援外醫療、應急救援等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適當增加人員配置。適應社區基層首診和家庭醫生“守門人”要求,加強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全科醫生配備。

??3.?增加急需短缺人才供應。加強精神和心理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到2025年,精神科執業(助理)醫師數量不低于4.0人/10萬人口,精神科注冊護士數量不低于8.68人/10萬人口,心理治療技師、精神衛生社會工作者數量基本滿足工作需要。要加強藥師隊伍的建設,加強藥師配備和培養培訓力度,到2025年,每千人口藥師(士)數量增長到0.54人。

??“十四五”全市衛生人力資源配置參考

??注:數據來源為衛生統計直報系統。

??(三)設備配置。

??1.?優化醫療機構設備配置管理。以優化資源配置和控制醫療成本為重點,根據人民群眾醫療服務需求與承受能力等因素,充分考慮醫療機構功能定位、醫療技術水平、學科發展、經濟與社會發展水平,強化對大型醫用設備調配布局的管理,遵循資源共享、階梯配置的原則,指導醫療機構合理調配適宜設備。

??2.?強化公共衛生防控和救治設備配置。加快建設與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大對重大傳染病防治及突發公共事件處置能力建設力度。提高疾病預防控制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各類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按照確保公共衛生安全的要求,對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在實驗室檢測、治療、衛生應急、信息化等方面的設施設備進行合理配置與更新,提高醫療裝備技術水平。承擔重大傳染病救治定點醫療機構要加強移動DR、呼吸機、監護儀、負壓救護車、負壓擔架等生命支持類、急救類設備配置,完善聚合酶鏈式反應儀(PCR儀)等檢驗檢測儀器配置,完善快速檢測和診治。

??(四)技術配置。

??以滿足重大疾病防控和臨床需求為導向,強化重癥、麻醉、影像、腫瘤、心腦血管、兒科、兒童保健科、新生兒科、老年醫學、精神、營養等臨床專(學)科建設,以專(學)科發展帶動診療能力和水平提升。支持市內高水平醫療機構建設臨床重點專科(學科),力爭建成具有高水平的臨床研究中心和特色優勢專(學)科,以高水平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引領技術進步。努力實現公立醫院發展方式從規模擴張轉向提質增效,運行模式從粗放轉向精細化管理,資源配置從注重物質轉向人才技術要素,為更好提供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防范化解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風險、建設健康遼源提供有力支撐。動態調整市級限制類技術目錄,完善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質量管理與控制制度,開展醫療技術臨床應用評估。

??(五)信息配置。

??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持續推進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接入,促進公立醫院、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業務系統互聯互通、信息共享和統一監管。依托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推動衛生健康行業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實現部門間信息資源共享應用。按照國家關于不同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和規范,結合功能定位,推進醫療衛生機構數字化智能化發展,增強數據管理和應用能力,推動醫防融合、上下貫通。推動縣域電子病歷和基層醫療信息、疾病預防控制和婦幼保健等信息、采集設備信息、可穿戴設備標準化信息等全部歸集入健康檔案。加快醫療機構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醫學影像資料等信息共享互認,提升遠程醫療服務可及性和利用率。統籌數據開發利用和安全管理,嚴格落實國家和行業健康醫療大數據相關標準和規范,加強資源產權、交易流通保護,推進醫療健康數據與社會數據良性互動和融合應用,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加強數據資源全周期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醫療服務深度融合。推進電子病歷、智慧服務、智慧管理“三位一體”的智慧醫院建設和醫院信息標準化建設。大力發展遠程醫療和互聯網診療。推動手術機器人等智能醫療設備和智能輔助診療系統的研發與應用。

??四、建設強有力公共衛生體系

??(一)構建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以市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各類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為龍頭、醫療衛生機構為樞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的疾病預防控制和公共衛生服務網絡,健全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醫療救助體系、傳染病監測管理體系,提高重大疾病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檢驗檢測、應急處置、綜合干預等能力。

??1.?明晰職能定位。按照國家和省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要求,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主要履行監測預警、檢驗檢測、風險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人群健康狀況監測與調查、綜合干預與評價、信息管理與發布、健康教育與促進、技術管理與指導等職能。各類專科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協助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制定專科疾病預防規劃、建立專科疾病防治協作網絡、擬訂防治標準規范、推廣防治適宜技術和管理模式等。

??2.?推進能力建設。加快推進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標準化基礎設施建設,滿足功能需求和業務需要,充分發揮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公共衛生體系中的核心作用,滿足新形勢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和重大疾病防控需要。地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至少建設1個高標準生物安全二級(P2)水平實驗室,有需求的縣區可配備移動檢測車,提升基層傳染病檢測能力。加快推進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信息化建設,按照省級統一部署,推動實現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的互通共享。

??3.?完善隊伍建設。按規定核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并足額配備。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占編制總額的比例不低于85%,衛生技術人員不低于70%,合理提高職業健康等工程技術人員比例。

??(二)加強改進醫防協同機制。

??強化各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職責,建立人員通、信息通、資源通和監督監管相互制約的機制。公共衛生機構與醫療機構建立健全分工協作、優勢互補、業務融合的合作機制。發揮中醫藥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中的獨特作用,建設一支高水平中醫疫病防治隊伍。

??1.?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職責。公立醫療機構設立公共衛生科等直接從事疾病預防控制的科室,并配備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統籌協調本機構疾病報告、就診者和家屬健康教育,協助開展疾病調查和標本采集等工作。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等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基層疾病預防控制、公共衛生管理服務職能,疾控部門負責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傳染病防控方面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公共衛生人員所占編制不得低于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的25%。

??2.?促進醫療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深度合作。建立醫療機構(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并在此基礎上落實醫療機構(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公共衛生責任。按照有關規定落實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政策。強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考核。探索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在各大醫院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專兼職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轄區內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主體開展技能培訓、技術指導等,探索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人員參與醫療聯合體工作。

??(三)建立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落實“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要求,建立完善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為主體,以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其他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等為哨點,以大數據等信息技術為支撐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體系。

??1.?加強全域監管和智能預警。建立全方位、多層次、立體化的傳染病監測體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強化和改進各級隊伍裝備配置,重點提升隊伍快速響應能力和現場處置能力。完善公共衛生信息系統和醫療機構信息系統之間的對接協同,要提高傳染病報告信息的時效性和敏捷性。建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醫療機構之間的協同監測機制,強化醫療機構發熱門診、藥店等哨點作用。依托公共衛生、動物疫病、食品安全等信息系統,加強網絡直報、醫療機構報告、輿情監測等多渠道信息綜合監測,建立完善傳染病多點觸發預警機制,實現監測信息同步共享,加快構建全域監測、全程追蹤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體系。

??2.?加強應急反應和迅速處理能力。建立健全由黨委、政府集中統一高效的領導指揮體系,完善多部門、跨地區、軍地聯防聯控機制,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系統,加強緊急事務數據跨部門共享,實現監測預警、風險研判、專業決策、應急處置一體化管理。完善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分級應急響應機制,確定不同級別響應的啟動標準和程序,落實政府、部門、單位和個人“四方責任”。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動態修訂總體預案和專項預案。建立并完善應急醫療物資保障、應急醫療資源啟用、科技攻關等子預案,構建分層分類、高效實用的衛生應急預案體系。制定演練計劃,加強針對行政管理人員、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突發事件應急培訓和實戰演練,開展不同場景下的應急處置演練,提高規范化處置能力,縮短從常態到應急處置的轉換時間。依托市疾病預防控中心、市中心醫院、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胸科醫院、市二院、市婦嬰醫院,針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開展全鏈條全場景全要素實戰演練。

??(四)加強對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加強急救中心(站)、傳染病救治機構以及緊急醫學救援基地(中心、站點)建設,加強對傳染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轉運和集中治療,以提高病人的收治率、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死亡率。

??1.?完善急救系統。提高院前醫療急救能力。按照“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合理配置、提高效能”的原則,統一組織、管理、實施。市級建立1個急救中心,城區建立至少3個急救站,東豐縣獨立設置至少1家急救站,東遼縣可依托區域內綜合水平較高的醫療機構設置縣級急救站。受本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委托,急救中心負責指揮、調度本行政區域內急救資源,開展傷病員的現場急救、轉運和重癥病人途中監護。完善急救中心(站)布局,城區服務半徑不超過5公里,農村地區服務半徑因地制宜確定。加強急救中心(站)急救車輛等運載工具和設備配置。

??合理配置醫療機構急診科。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應設置急診科,按醫院床位的2-3%設置觀察床,完善場所、設施、設備和藥品等基礎條件,負責接收急診病人和急救中心

??(站)轉運的傷病員,提供急診醫療救治,并向相應科室或其他醫院轉送。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接受市、縣級急救中心(站)指揮、調度,承擔現場急救和轉運任務。

??促進院前醫療急救與醫院信息系統相互貫通。市級急救中心建立院前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信息化平臺,實現急救呼叫統一受理、車輛人員統一調度。縣級可依托獨立設置的急救中心(站)或承擔縣級急救中心(站)職能的醫療機構建立指揮調度信息化平臺,提高調度效率。

??2.?完善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完善市、縣二級傳染病醫療救治體系。市級要建有傳染病醫院或相對獨立的綜合性醫院傳染病區,指定具備條件的三級綜合醫院作為定點收治醫院,提升傳染病防治和彈性擴容能力。市級要建有1所傳染病醫院或獨立的綜合性醫院設有傳染病區,依托市中心醫院配置至少500張可轉換傳染病救治床位作為定點收治醫院,以提升傳染病防治和彈性擴容能力。市級至少有1所醫院建有獨立的兒童傳染病病區。縣級可建立相對獨立的感染樓,或依托縣域綜合實力最強的綜合醫院建設感染性疾病病區。原則上,在疫情發生時能迅速開放的傳染病病床,10萬人口以下的縣不低于10張,10萬—30萬人口的不低于20張,30萬—50萬人口的不低于50張。落實綜合醫院傳染病防治設施建設標準,加強呼吸、創傷、重癥、感染、檢驗、麻醉等專科建設。二級以上綜合醫院要設置感染性疾病科,并在相對獨立的區域規范設置發熱門診和留觀室。加強傳染病醫院和傳染病專科防治機構建設,將傳染病醫院建設成為傳染病救治、檢測、科研、培訓等方面的基地。加強醫療機構核酸檢測能力建設。

??提高基層傳染病防治能力。服務人口較多、規模較大的鄉鎮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發熱門診,一般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建立標準化的發熱診室(哨點),設置可轉換的應急物理隔離區和隔離病房(觀察室),配備必要的消毒產品、防護物資并做好儲備。強化傳染病防控知識、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具備傳染病監測、篩查、隔離觀察、轉診和隨訪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緊急醫學救援體系。加強緊急醫學救援基地(中心、站)建設。市、縣級依托綜合實力較強的醫療機構布局建設緊急醫學救援點,有效提升現場醫學救援處置和患者救治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

??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培養。建立健全分級分類的衛生應急隊伍,融合醫療、防控、檢測、管理等專業,促進衛生應急隊伍由“單一化”向“綜合化”發展。加強120急救中心(站)人員隊伍、疾病預防控制應急隊伍建設,建立市級快速反應小分隊,在每個縣域建立1支基層綜合應急分隊,實現市內1小時內救援全覆蓋。加強與應急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的聯勤聯訓,提高災害事故現場醫學救援處置能力。

??(五)健全中醫藥應急預防和治療機制。

??建立健全我市中醫藥應急防控救治體系,在新發突發傳染病疫情防治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中發揮獨特作用。

??1.?推進中醫藥與疾病預防控制體系融合。充分發揮中醫藥健康教育作用,在市、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加掛中醫藥健康教育牌子;整合全市中醫藥人力資源,加大公共衛生隊伍中的中醫藥人員儲備力量,建立中醫藥應對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和疫情防治骨干人才庫;探索建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醫藥科室或專家隊伍,強化重大傳染病防控理論、技術方法和相關現代醫學技術培訓。

??2.?健全中醫應急救治體系和疫病防治體系。突出中醫藥特色優勢,推進中西醫協同疫病防治建設;加強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管理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建設中醫藥傳染病臨床救治協作網絡;保障中醫藥人員第一時間全面參與應急處置,中醫藥防治舉措全面融入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全力培養一批中醫疫病防治專家。加強市二院、市胸科醫院等傳染病專科醫院的中醫臨床科室和中藥房建設;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診療設備配備和醫務人員中醫藥知識及技能培訓;突出中醫醫院傳染病防治能力建設,市中醫院適時建設發熱門診,全面推進并加強各級各類中醫醫院預檢分診、感染科、肺病科、可轉換傳染病區、可轉換重癥監護室等建設。

??五、推進高質量醫療服務體系建設

??(一)牢筑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底。

??完善縣鄉村三級醫療服務體系,以急診急救、全科醫療、兒科及兒童保健、康復、護理、中醫藥、口腔保健等服務為重點,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門診、住院服務和傳染病防控能力,發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網底作用。到2025年,實現服務人口較多、規模較大的機構逐步達到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其他機構逐步達到服務能力基本標準,具備轄區內居民首診、雙向轉診能力,有能力開展的技術和項目不斷增加,基層門急診服務量占比得到提升,逐步實現群眾日常疾病在基層解決。

??1.?完善城市社區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根據新型城鎮化建設、人口分布、地理條件、服務半徑等因素,調整優化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布局,原則上在每個街道辦事處范圍或每3萬—10萬居民規劃設置1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根據需要設置若干社區衛生服務站,提高服務可及性。全面推進社區醫院建設,對照《社區醫院建設標準(試行)》,進一步完善房屋、設備、床位、人員等資源配備,加強住院病房、信息化等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提檔升級,重點完善臨床、公共衛生、醫技等科室設置。

??2.?健全鄉村醫療衛生服務網絡。政府在每個鄉鎮辦好1所鄉鎮衛生院,加快發展全科醫學、中醫和口腔等特色專科。綜合考慮城鎮化、區域位置、交通條件、人口聚集程度、就醫流向和服務能力等因素,選建4所中心鄉鎮衛生院,使其逐步達到二級醫院服務能力。優先支持鎮域常住人口10萬以上、非縣級人民政府駐地的特大鎮衛生院,重點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地廣人稀的地區應強化鄉鎮衛生院醫療服務節點作用。根據鄉鎮衛生院服務范圍和村級人口的分布情況,調整優化行政村衛生室設置,提高服務供給能力。常住人口較少、服務半徑大的地區,通過加強巡回醫療、上級機構駐村服務、發展移動智慧醫療等方式,提高群眾看病就醫可及性。

??3.?促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深度整合縣域醫療服務資源,有效融合公共衛生資源,促進縣鄉一體、鄉村一體管理,逐步實現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業務管理、后勤服務、信息系統等統一運作,統籌推進縣鄉村衛生健康服務體系一體化,提高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整體水平。2022年底,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試點縣建成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分工協作的新型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形成服務、責任、利益、管理的共同體。到2025年底,實現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縣域全覆蓋。

??(二)推進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

??以市內現有公立醫院為基礎,加強臨床專科能力建設,進一步推動市縣兩級醫院發展。全面提升縣域綜合服務能力,規范推進城市醫聯體和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著力推動一般疾病在市縣解決。

??1.?持續推動市辦醫院優質發展。推動遼源市中心醫院創建三級甲等綜合性醫院。根據需要規劃設置兒童、精神、婦產、腫瘤、傳染病、康復等市辦專科醫院(含中醫類專科醫院)。支持市辦醫院以轉診、會診、學科建設、人才培養、醫學研究、管理創新等為紐帶,加強與縣辦醫院的分工協作。探索網格化布局建設城市醫療集團,由綜合實力強的市辦醫院牽頭,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康復醫院、安寧療護機構等組成,統籌網格內醫療資源協同發展。

??2.?全面提升縣辦醫院綜合服務能力。縣級區域原則上設置1個縣辦綜合醫院、1個縣辦中醫醫院和1個縣辦婦幼保健機構。充分考慮醫療基礎水平、功能任務、專科設置等,有序引導部分城市區級醫院轉型為康復、護理、精神衛生等專科醫療機構或向醫療資源薄弱區域調整,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落實國家縣醫院綜合能力提升工程(千縣工程),使東豐縣醫院達到二級甲等醫院水平,改善縣醫院基礎設施條件和診療環境,加強專科建設,提高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療能力,提升感染性疾病、精神疾病、呼吸、創傷、重癥等救治水平。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加大市優質醫療資源對醫療綜合能力薄弱縣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口幫扶,補齊能力短板。

??(三)推動非公立醫療機構發展。

??在非公立醫療服務系統中,以基層醫療、高端醫療、康復、老年護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主。

??1.?支持非公立醫療機構和獨立設置機構健康發展。為非公立醫療機構留出一定規劃空間,同時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支持社會資本舉辦中醫醫院,鼓勵社會資本新建以健康養老為主的護理院、療養院等醫養結合機構。支持社會力量舉辦的醫療機構加強重點專科建設,參加遠程醫療協作網,規范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參與公共衛生服務,在應對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揮積極作用。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安寧療護等獨立設置機構。

??2.?推動診所高質量發展。診所是為患者提供門診診斷和治療的醫療機構,不設住院病床(產床),主要提供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只要具備國家準入標準,鼓勵有資質人員開辦門診部、診所,不受規劃布局限制,實行市場調節的管理方式。各類門診部、診所的設置由各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行規劃,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備案制管理。鼓勵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經注冊后在醫療衛生機構中從事同一專業臨床工作滿5年的醫師按規定全職或兼職開辦診所。鼓勵符合條件的全科醫師或加注全科醫師執業范圍的專科醫師全職或兼職開辦全科診所。鼓勵將診所納入醫療聯合體建設,鼓勵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診所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四)改進服務模式。

??加快構建體系完整、分工明確、功能互補、密切協作、運行高效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1.?保障平急轉換。制定完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平急結合方案,開展應急培訓演練,完善應急狀態下醫療衛生機構動員響應、區域聯動和人員調集等機制。建立健全應急狀態下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工作機制,保障急危重癥患者、需要維持定期治療的患者以及孕產婦、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基本醫療服務。加強醫療機構相關救治設備和應急物資配置。

??2.?加強防治結合。實施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和重大傳染病防控等項目,穩步提高人均衛生服務補助標準,持續鞏固和擴大服務面,優化服務內涵,提高服務質量,著力提高服務簽約質量。加強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銜接,依托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以高血壓、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為突破口,注重人才培養,通過基層人才能力提升等項目為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培養1-2名具備醫、防、管等能力的復合型骨干人員,提升慢性病醫防融合能力。在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立科學健身門診。鼓勵婦幼保健機構完善內部管理,整合預防保健和臨床醫療服務,提升防治結合水平。建立完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的績效考核機制。

??3.?推進上下聯動。推進東遼縣緊密型縣域醫共體試點建設,成功后逐步推廣全市,構建網格化、一體化服務體系。完善分級診療制度,推進優質醫療資源向基層傾斜。建立雙向轉診機制,開通綠色通道,基層及時向上級醫療機構推送患者,上級醫療機構及時向相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送診療信息,推動形成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逐步提高基層家庭醫生簽約團隊中二級以上醫院專科醫生比例,建立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以全科醫生為核心、全科專科有效聯動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為簽約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健康管理服務。

??4.?加強學科合作。積極推進腫瘤、疑難復雜疾病、多系統多臟器疾病的診治模式,建立多學科會診、病例討論、聯合查房,促進多學科聯合診療,提升疾病綜合診療水平。鼓勵將麻醉、醫學檢驗、影像、病理、藥學、營養等專業技術人員納入多學科的隊伍,探索心臟、神經、腫瘤等綜合學科的發展模式,促進專科協同發展。進一步完善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創傷中心、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危重兒童與新生兒救治中心等急診急救新模式,為病人提供綠色通道、一體化救治服務,提高重大急性疾病醫療救治質量和效率。鼓勵各單位設立服務協調人,對病人的治療和治療進行指導和追蹤,實行“一站式”的服務。

??六、構建特色鮮明的中醫藥服務體系

??進一步整合和優化全市中醫藥服務資源,以市中醫院為龍頭,縣區級中醫醫療機構和二級以上綜合醫院中醫科室為骨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網底,健全融預防保健、疾病治療和康復于一體的中醫藥服務體系,不斷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高質量發展。

??(一)強化中醫醫院特色發展。

??全面推進市中醫院建設成為臨床能力強、中醫藥文化氛圍濃郁、功能布局優化的吉林省南部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規范二級以上中醫醫院科室設置,強化以中醫藥服務為主的辦院模式和服務功能,突出中醫特色服務優勢。圍繞心腦血管、骨傷、婦科、兒科、康復等優勢病種,全力加強中醫優勢專科建設。持續推進中醫藥傳統與現代診療技術融合,不斷提升中醫科研能力建設,培養一批中醫學科帶頭人和骨干人才。推動實施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加強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能力建設,深入開展市、縣兩級中醫醫院“治未病”服務能力建設。

??(二)筑牢基層中醫藥服務陣地。

??進一步完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確保每家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至少能開展10種以上中醫適宜技術服務。持續推進中醫醫療聯合體和中醫專科聯盟建設,全力推進中醫藥牽頭建設縣域醫共體工作,全面加強各級中醫醫院對基層中醫藥服務的指導,健全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中醫藥知識與技能培訓機制。到2022年,全部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中醫館,通過暢通綠色招聘通道、縣域人員統籌、醫師多點備案等方式配齊中醫師。鼓勵民營資本到基層創建中醫醫療機構,落實中醫藥優惠扶持政策,突出中醫藥特色服務優勢,打造中醫藥氛圍濃郁、能為群眾及時解決就醫困難的民營中醫藥服務環境。

??(三)促進中西醫協同發展。

??在綜合醫院、傳染病醫院、專科醫院等不斷推進“有機制、有團隊、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醫結合醫療模式。強化臨床科室中醫醫師配備,打造中西醫結合團隊,開展中西醫聯合診療,逐步建立中西醫多學科診療體系,鼓勵科室間、醫院間和醫聯體內部開展中西醫協作。對醫院臨床醫師開展中醫藥專業知識輪訓,提倡“西學中”,使其具備本科室專業領域的常規中醫診療水平。

??七、完善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體系

??圍繞生命全周期和健康全過程,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加快完善婦幼健康、老年健康、職業健康、心理健康與精神衛生、血液供應保障服務體系,補齊托育服務、康復醫療、老年長期照護和安寧療護等領域短板,全面提高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能力。

??(一)強化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

??建立優化以滿足老年人健康服務需求為依托,以設置老年醫學科的綜合性醫院和老年醫院為主體,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機構、安寧療護機構等為基礎,覆蓋城鄉、全方位綜合連續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疾病診治、康復護理、長期照護、安寧療護等服務。

??1.?提升老年健康服務能力。加強綜合性醫院老年醫學科建設,到2025年,全市二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的比例將超過60%。鼓勵各縣區結合實際,通過轉型、轉建等途徑建設老年醫院,積極推進老年友善醫療機構建設。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老年人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診治水平,促進老年健康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

??2.?強化安寧療護和長期照護服務水平。增加各類長期照護服務資源供給,鼓勵醫療資源豐富縣區在整體規劃基礎上,引導部分一二級公立醫療機構轉型為康復、護理型機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或社區養老設施、敬老院利用現有資源,內部改擴建一批社區(鄉鎮)醫養結合服務設施,重點為社區(鄉鎮)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醫養結合服務。根據居家老年人照護需求,推進相關護理專業機構進社區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家庭病床、日間護理中心或“呼叫中心”等。鼓勵社會力量舉辦護理院(中心、站),打造品牌連鎖服務機構。支持護理站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老年照護服務機構等同步設置、配套建設。穩步推進安寧療護試點建設,鼓勵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和鄉鎮衛生院設立安寧療護病床,加快安寧療護機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

??3.?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能力。以需求為導向,合理規劃、建設和改善醫養結合機構,到2022年,市、縣至少建成1所醫養結合機構。鼓勵各級醫療機構與養老機構簽約合作,支持醫療機構整體轉型為醫養結合機構。進一步增加居家、社區、機構等醫養結合服務供給,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老年醫療照護、家庭病床、居家護理等服務,鼓勵農村地區通過毗鄰建設、簽約合作等方式實現醫養資源共享。加強醫養結合人才培訓,開展醫養結合機構服務質量提升行動和醫養結合示范創建活動。

??(二)促進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完善。

??以各級婦幼保健機構、婦女兒童專科醫院以及綜合醫院婦產科、兒科為骨干,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托,以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大中型綜合醫院、相關科研教學機構為技術支撐,完善全市婦幼健康服務體系。

??1.?改善婦幼保健機構配套設施條件,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水平。強化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推進基層婦幼健康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以適應群眾高品質生育和保健服務需求為目標,加快推進婦幼保健機構標準化建設,全面改善基礎設施條件,優化產科診療環境和設施條件。到2025年,力爭實現市、縣均有1個政府舉辦、標準化的婦幼保健機構。到2030年,市級和有條件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達到三級婦幼保健院標準,轄區人口30萬以下的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至少開設門診。

??2.?提升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絡,提升危急重癥救治水平。依托市內產科、兒科實力和綜合救治能力較強的醫療機構建立市、縣兩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鼓勵建立市縣兩級婦幼專科聯盟,圍繞母嬰健康主要疾病開展預防、篩查、診療合作,豐富服務內涵,拓展服務內容,促進預防保健與臨床醫療融合發展,不斷提升婦幼保健專科服務能力。綜合性醫院著力加強妊娠合并癥處置、危重孕產婦多學科聯合救治。市、縣兩級均應有至少1個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和1個危重新生兒救治中心,全面提升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能力,推動全市孕產婦死亡率持續穩中有降。

??3.?構建出生缺陷防治網絡,持續推進出生缺陷三級預防。加快構建覆蓋城鄉居民,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加強市級出生缺陷防治機構能力建設,充分發揮市級業務指導作用。規范婚前孕前保健門診、產前篩查機構、產前診斷機構設置和管理,健全新生兒疾病篩查、診斷、治療網絡,開展相關特色專科建設。加強臨床遺傳咨詢、產前超聲診斷、遺傳病診治等出生缺陷防治緊缺人才培養,繼續開展出生缺陷防治人才培訓項目。市級市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設立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中心、新生兒遺傳代謝病診斷中心和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中心。在市婦嬰醫院設立產前篩查中心,并確定市婦嬰醫院為我市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診斷機構。縣級婦幼保健機構開展婚前保健、孕前保健、產前篩查、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新生兒聽力障礙篩查和新生兒先天性心臟病篩查。東豐縣至少設立1個獨立開展產前生化免疫實驗室檢測的產前篩查機構。

??4.?完善兒童健康服務網絡,提升兒童保健服務管理能力。加強兒童醫療衛生服務資源統籌利用,構建市、縣兒童醫療服務網絡,以縣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為紐帶,村衛生室為基礎,夯實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提升基層兒童醫療服務能力。鼓勵基層醫療機構開展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建設,提升兒童保健服務質量。到2025年,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0.87人、兒科床位增加到2.5張。到2030年,每個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至少配備1名提供規范兒童基本醫療服務的全科醫生,至少配備2名專業從事兒童保健的醫生。

??(三)增強普惠托育服務水平。

??鼓勵社會力量開辦托育機構,支持企事業單位等提供普惠托育服務,提高普惠性托育服務供給和服務水平。

??1.?進一步推進公辦托育服務能力建設。支持公辦托育服務機構建設,鼓勵采取公建民營、購買服務等方式運營。鼓勵各縣區建設承擔指導功能的示范性、綜合性托育服務中心,設置一定規模的托位,并提供托育從業人員培訓、托育機構管理咨詢、托育產品研發和創新設計、家庭養育指導及嬰幼兒早期發展等服務。

??2.?實施普惠托育專項行動。支持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和綜合托育機構。鼓勵各類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計時托、臨時托等多樣化的普惠托育服務。支持用人單位以單獨或聯合相關單位共同舉辦的方式,在工作場所為職工提供福利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有條件的可向附近居民開放。規范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母嬰設施建設和管理。

??(四)健全職業健康技術支撐體系。

??加強職業病監測評估、危害工程防護、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

??1.?加強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能力。培訓培養10-15名監測評估專業技術人員、10-15名診斷救治康復醫護人員。依托市中心醫院,加強職業病診斷及能力建設。依托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建成市級職業病防治院(所),持續提升職業病防治和服務能力。加強市、縣兩級職業病防治機構監測評估能力建設,市級公立職業病診斷機構和縣級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能力建設。完善各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建設標準,推進專業人才隊伍、工作場所、儀器設備配置、支撐能力等方面達標建設。

??2.?加強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能力。充分利用疾控機構、具有危害治理相關專業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企事業單位等衛生健康系統內外技術資源,構建全市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網絡。推動將工程防護、職業病診斷和救治、檢驗檢測、在線監測、應急處置、職業人群健康促進等關鍵技術、重大項目納入各級科技計劃,支持申報國家和地方科技項目。圍繞重點職業病和肌肉骨骼疾患、職業緊張等突出職業健康損害的防治問題,開展基礎性研究和早期篩查、干預及診療康復技術研究,整合公共衛生、人機工程、工程防護等多學科優勢力量和資源開展攻關研究;突出粉塵、毒物、噪聲和輻射等重點職業病危害,加強監測、預警、防護與應急救治技術和裝備研究,形成一批可推廣應用的先進技術成果。

??3.?提高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能力。充分發揮職業病專科醫院、綜合醫院的作用,構建向重點縣、鄉鎮延伸的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網絡。依托現有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網絡,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基礎數據庫,加強職業病診斷醫師規范化管理,建立職業病救治專家隊伍,不斷提升職業病救治和康復水平。鼓勵職業病救治任務重的縣區,依托同級綜合醫院或其他醫療衛生機構,開展職業病救治。縣級根據需求單獨設置或依托縣級綜合醫院整合設置職業病防治醫院。承擔職業病診斷職責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按照《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辦法》等規定,配置專業技術人員和床位。

??(五)加強健康教育體系建設。

??完善由各級健康教育專業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職能科(室)以及學校、機關、社區、企事業單位的健康教育職能部門等組成的健康教育體系,加大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宣教力度、普及健康科普知識,提高居民健康素質。

??1.?強化健康教育專業機構設置。健康教育專業機構是健康教育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承擔健康教育業務培訓、指導、考核,健康科普知識制作、宣傳等眾多專業任務。有條件的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托現有資源,加強健康教育力量建設,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人員,其中專業技術崗位原則上不低于崗位總量的80%。

??2.?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健康教育職能。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設置健康教育科(室),至少配備2名從事健康教育的專兼職人員。目前還不具備條件的確定相關科(室)和人員負責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工作,接受當地健康教育機構的業務指導和考核評估。其中,醫療機構負責向患者及其家屬傳播健康知識,針對患者開展個體化的健康教育服務;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負責對社會公眾和各類疾病防控重點人群進行健康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向轄區居民提供健康教育。

??(六)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體系。

??建立以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防治中心、精神專科醫院和綜合醫院精神科為主體,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支撐,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社會心理服務機構為補充的衛生服務體制,向公眾提供心理健康和精神疾病預防、干預、診治與康復服務。

??1.?完善市、縣二級防治體系。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可結合本院實際需求開設精神心理門診、病房。服務人口多且市級醫療機構覆蓋不到的縣區可根據需要建設精神衛生專業機構。人口不到30萬的縣區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精神心理門診,人口超過30萬的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有病房的精神科。

??2.?增強基層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能力。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轄區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居家康復指導和居民心理健康指導等任務。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機構主要承擔康復訓練期和非急性期的精神疾病患者生活和康復訓練、生活照料等任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要設立精神(心理)科門診,配備至少1名專(兼)職心理健康服務工作人員。構建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到2025年,70%以上的縣區開展康復工作。

??3.?健全心理健康和精神衛生服務網絡。會同政法、公安、民政、司法、殘聯等部門,各司其職共同建立健全各部門各行業心理健康服務網絡,機關、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可通過設立心理健康輔導室,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輔導人員或購買服務等方式為員工提供心理評估、咨詢輔導等服務。培育專業化、規范化社會心理健康服務機構,承擔公眾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詢等任務。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在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規范設置心理咨詢室或社會工作室,對心理輔導人員或社會工作者加強培訓指導,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精神衛生專業機構要加強對綜合醫療機構相關醫務人員開展心理健康知識和技能培訓,探索建立心理和身體疾病多學科聯絡會診制度。組建心理救援專業隊伍,提升精神專科領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七)建立健全康復醫療服務。

??以康復醫院、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康復醫療中心為主體,依托基層醫療機構和其他機構,大力發展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1.?完善康復醫療功能。在三級綜合醫院,以康復醫學為核心的康復醫療機構和康復醫療機構,主要承擔區域內的康復醫療學科建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工作,發揮引領和帶動作用。二級綜合性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康復醫院、康復醫療中心、基層醫療機構等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需要長期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依托,鼓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服務。

??2.?擴大康復醫療資源供應。統籌區域內醫療資源,適當增加康復醫院數量以及規模,以市級康復醫院、縣級綜合醫院康復科建設為重點。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公立醫院設置康復醫學門診。支持并引導社會力量開辦規范化、連續化的康復醫療中心。支持部分一二級醫院向康復醫院轉型。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根據需要設置和增加康復醫療服務的床位。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等應具備為婦女兒童提供康復服務的能力。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康復水平。加強康復醫療專業能力建設,逐步建立一支數量合理、素質優良的康復醫療專業隊伍,到2025年,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達到8人、康復治療師達到12人。

??(八)完善采供血服務體系。

??加強中心血站、儲血點和采血點建設,提高血液供應能力,保障臨床用血安全。

??1.?健全血站布局設置。統籌規劃市中心血站、采血點和儲血點設置布局,明確功能任務、數量布局、服務區域范圍,加強質量控制,改善服務,推進血站標準化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市中心血站難以覆蓋的縣可根據需求,依托縣辦綜合醫院規劃設置1個中心血庫。每個縣區至少設置1個固定采血點。將獻血屋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對流動采血車停放提供支持。

??2.?提升血站服務水平。對中心血站的布局進行優化,填補業務用房空缺,并在一定程度上優化設備配置。推進覆蓋血站和醫療機構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統建設,保障血液供應保障和應急調配順利進行。加大血液核酸檢測能力建設投入力度,鞏固血液核酸檢測全覆蓋成果。

??八、強化體制機制保障和要素支撐

??(一)深化“三醫”聯動改革,優化高質量發展布局。

??1.?健全管理考核機制。加強黨對公立醫院的全面領導,落實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健全完善黨委會和院長辦公會議事決策規則,落實公立醫院內部人事管理、內部機構設置、中層干部聘任、人員招聘(人才引進)、內部績效考核與薪酬分配等自主權。持續優化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重點考核醫療質量、運營效率、持續發展、滿意度評價等。推動二、三級公立醫院發展方式轉型、管理模式轉變,促進收入分配更科學、更公平,實現效率提高和質量提升。堅持和強化公益性導向,持續優化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促進公立醫院主動加強和改進醫院管理,加強內涵建設。改革公立醫院內部績效考核辦法,以聘用合同為依據,以崗位職責完成情況為重點,將考核結果與薪酬分配掛鉤。完善縣域醫共體綜合績效考核制度,突出醫療資源下沉、基層服務能力提升、有序就醫和居民健康改善等。以提高積極性為重點深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健全績效考核機制。選優配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領導班子,實施崗位分級分類管理,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婦幼保健機構、專科疾病防治機構等可按規定獲得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收入。

??2.?加快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優化編制資源配置。合理制定并落實公立醫院人員編制標準,建立動態核增機制。推動在公立醫院、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兩個允許”(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完善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才評價機制。改革完善醫務人員職稱評價機制,突出實踐能力業績導向,鼓勵醫療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扎根防病治病一線。

??3.?完善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穩妥有序試點探索醫療服務價格優化,建立合理補償機制,探索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醫療機構充分參與、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穩定調價預期,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醫保基金和工傷保險基金可承受、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可持續。建立靈敏有序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定期開展調價評估,達到啟動條件的要穩妥有序調整醫療服務價格,理順比價關系加快審核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支持公立醫院優化收入結構。建立目標導向的價格項目管理機制,結合醫療服務特性加強分類管理。完善“互聯網+”醫療服務、上門提供醫療服務等收費政策。

??4.?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完善醫保保障機制。按照省級基本醫保目錄的調整范圍和調整權限,統一執行省級基本醫保藥品目錄,進一步完善市級基本醫保診療項目及醫療服務設施項目、醫用耗材目錄。持續完善更加管用高效的醫保支付機制,加快推進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充分發揮醫保支付杠桿作用,探索對緊密型醫療聯合體實行總額付費,加強監督考核,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加快形成分級診療格局,引導強化預防保健和健康管理。探索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式,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中藥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支持將療效和成本有優勢的中醫醫療服務項目按程序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5.?增強醫保保障功能。加強門診共濟保障,逐步將門診醫療費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完善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機制。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完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制度,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影響就醫。完善重特大疫情醫療救治費用保障機制,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后收費。穩步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

??6.?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推進藥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常態化運行機制,完善激勵配套政策,落實集中采購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常態化制度化參加國家組織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加強醫療機構采購管理,適應集中帶量采購要求。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促進基本藥物優先合理使用,鼓勵城市醫療聯合體、縣域醫療共同體等建立藥品聯動管理機制,促進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對結核病、丙肝等需要長期服藥治療的重大傳染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等慢性病,探索進一步降低患者藥費負擔的有效方式。持續推進藥品使用監測和藥品臨床綜合評價工作。完善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及追溯制度。推動醫療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

??7.?提升工傷保險保障水平。進一步提升工傷保險醫療管理服務質量,合理確定工傷保險待遇水平,支持和促進工傷康復技術發展,將包括中醫在內的工傷康復項目按規定納入工傷保險基金支付范圍。鼓勵探索工傷醫療和工傷康復支付制度改革和創新,完善監督考核,逐步形成適應工傷保險特點的費用支付機制和激勵約束機制。落實工傷醫療異地就醫結算。

??(二)增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培養。

??1.?加強公共衛生人才培養。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支持新入職的公共衛生醫師參加規范化培訓。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骨干人才培養。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制度,鼓勵人員雙向流動。建立健全面向臨床醫護人員的流行病學、傳染病、院感等培訓制度。

??2.?加強鄉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深入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和助理全科醫生培訓。以縣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用好用足空余編制。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村醫計劃”,推動鄉村醫生隊伍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力爭到2025年,鄉村醫生中執業(助理)醫師比例達到45%左右。

??3.?強化各級各類人員培訓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組織好省衛健委統一組織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緊缺人才培訓、基層衛生工作人員技能培訓等各種專項培訓。積極參加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培訓項目,多層次培養基層全科人才,提高基層醫療服務水平和崗位勝任能力。加強繼續醫學教育管理,將醫務人員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的情況納入其年度績效考核的必備內容。將繼續醫學教育合格作為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聘用和定期考核的重要依據,作為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或申報評定上一級資格的重要條件。

??4.?加強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增加全科、實驗室檢測、感染(含傳染)、急診、病理、重癥、兒科(含兒童保健)、新生兒科、產科、出生缺陷防治、老年醫學科、麻醉、精神衛生和心理健康、職業健康、食品安全與營養、康復、護理、采供血、健康教育、信息化、托育等專業技術人才有效供給。實施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

??(三)加強提高科技、信息化和監管支撐力度。

??1.?加快衛生健康科技創新。圍繞重大傳染病、重大疾病等健康問題和健康產業發展需求,加強疾病防治和公共衛生科研攻關體系和能力建設,加強醫藥科學前沿基礎研究、關鍵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醫藥產品開發和適宜技術推廣。支持醫療衛生機構、醫學科研機構、醫藥企業聯合開展醫藥科技創新,促進“產學研用”良性互動。充分調動和發揮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創新力量,積極引導企業與科研院校共建技術研發中心、院士工作站,加快推進技術、成果、人才等創新要素流動。

??2.?強化衛生健康信息化支撐。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嚴格落實《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全國公共衛生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試行)》《全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范》等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功能指引和相關標準,規范有序推進行業信息化建設。加快智慧醫院建設,優化醫院服務流程,為患者提供預約診療、就診提醒、移動支付、床旁結算、結果查詢、信息推送等服務,改善就醫體驗。持續推進遠程醫療服務,逐步提高覆蓋率和利用率。完善和豐富電子健康檔案服務內容,優化面向個人開放的服務渠道和交互方式,推進在線查詢和規范使用,有效發揮在居民全流程健康管理中的支撐作用。探索大數據、互聯網、人工智能、5G、區塊鏈、物聯網等新興信息技術的規范應用,豐富應用場景。開展面向基層的人工智能輔助診斷、數字化健康管理、在線醫學教育等服務,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示范,提升基層診療能力。積極運用大數據等數字技術,在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事件監測分析、病原體溯源、防控救治、資源調配等方面發揮支撐作用。

??3.?提高衛生健康監督執法效能。加強執法車輛、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和防護裝備、執法取證工具等配備。加強衛生健康監督執法信息化建設,到2025年,市、縣兩級實現行政審批、行政處罰信息互聯互通和實時共享,市、縣兩級承擔監督執法的機構運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現場執法工作,承擔衛生監督協管工作的鄉(鎮)裝備衛生健康監督協管信息系統。加強傳染病防控等重點領域監督執法,強化對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控工作的巡查監督。深入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

??九、健全規劃執行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

??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是各級政府設置醫療衛生機構的基本指引,也是社會力量參與醫療衛生事業的參考指南。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強化政府責任,把制定實施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作為對衛生健康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

??(二)層層壓實責任。

??地市級負責研究編制本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并組織實施,重點規劃市級及以下醫院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將床位配置標準細化到各縣區。縣級按照所在地市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制定實施縣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并與地市級有關部門做好銜接。各級在編制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中,要根據群眾健康需求,科學配置醫療衛生資源,充分征求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要與區域發展布局相結合,提高規劃的有效銜接性。

??(三)統籌部門協同。

??衛生健康、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科技、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醫療保障、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要加強政策協同,共同推進規劃編制與實施。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牽頭編制實施規劃并根據需要按程序適時調整。機構編制部門要依據有關規定和標準合理制定并落實公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標準。發展改革部門要將本規劃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積極支持“十四五”優質高效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財政部門要按照政府衛生投入政策落實相關經費。自然資源部門要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考慮醫療衛生機構發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給。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快醫療服務價格和支付制度改革。其他部門要各司其職,做好相關工作。

??(四)動員社會參與。

??結合推進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制度,強化和明晰鄉鎮(街道)公共衛生管理權責,村(居)委會推進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學校按規定設置保健科(衛生室),并配備專職或兼職衛生技術人員。用人單位應做好職工疾病預防控制相關工作。完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城鄉社區聯動機制,構建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加強愛國衛生組織機構建設,健全各級愛國衛生工作網絡,鄉鎮(街道)、村(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明確專兼職愛國衛生工作人員,將愛國衛生運動與傳染病、慢性病防控等緊密結合,融入基層治理。健全社會健康教育網絡,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健康知識普及工作。

??(五)強化監督評價。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對所轄縣級規劃的論證機制,縣級印發本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要報請市級相關部門同意。市縣分別建立區域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監測評價機制,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建立服務體系規劃監測評價機制,對主要指標和重點任務加強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末期評估等全過程管理,全面評估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情況和服務體系整體績效。組織開展本區域規劃實施進度和效果評價,確保規劃有效實施,發揮應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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