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衛生計生委,省屬醫院,蕪湖市藥管中心,省藥事管理質控中心:
為加強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重點監控藥品采購、使用和管理,提高合理用藥水平,保證群眾用藥安全,降低不合理費用,根據我委《關于建立重點藥品監控目錄預警管理制度的通知》(衛藥秘〔2015〕371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落實任務,指定專人具體負責。要將重點監控藥品預警管理納入年度綜合目標考核,作為公立醫療機構及其負責人的重要考核內容,實行動態監測和采購使用異常預警。
(二)省藥事管理質量控制中心要建立完善藥事管理工作機制,加強臨床用藥評價,推進公立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各級藥事管理質量控制中心要加強臨床合理用藥知識培訓與教育,加強臨床用藥監督檢查,改進和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三)公立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臨床合理用藥第一責任人。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加強藥事管理體系建設,強化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組)的監督指導,落實臨床藥師處方審核、發藥、核對與用藥交待等相關規定,規范醫師處方行為。
二、落實處方審核與點評
(一)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加強重點監控藥品臨床應用管理,落實臨床藥師處方審核制度。對藥品調劑中發現不適宜用藥的,要告知開具處方醫師,并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對嚴重不合理用藥或用藥錯誤的,拒絕調劑,并履行告知、記錄和報告等規定。
(二)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依據《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加強處方點評體系建設,并結合本機構藥事管理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現狀,每月對重點監控藥品及采購金額排名前10的藥品開展專項處方點評,及時發現存在或潛在的問題,跟蹤管理,持續改進。 ? ? ? ? ? ? ? (三)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每季度對采購金額排名前10的重點監控等藥品,組織藥事管理質量控制中心等開展第三方處方點評。省屬醫院重點監控藥品第三方處方點評由省藥事管理質量控制中心負責。
(四)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公立醫療機構要依據重點監控藥品專項點評和第三方處方點評結果,探索建立價格談判和階梯降價機制,進一步降低藥品價格。要制定并實施針對性的干預和改進措施,控制藥品費用不合理增長,切實保障臨床合理用藥的需求。
三、定期公示通報
(一)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每月對重點監控藥品及采購金額排名前10的藥品專項處方點評結果進行公示,通報不合理處方的種類、數量、藥品、醫師以及原由等,并責成相關科室和人員針對問題落實改進措施。
(二)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每季度對公立醫療機構重點監控藥品專項處方點評情況和第三方處方點評結果予以通報。同時按市縣(區)及公立醫療機構對網采醫療機構占醫療機構總數、網采金額占藥品費用,我省1118種基本用藥藥品、國家基本藥物中標藥品及“質量類型一”藥品占總采購量比例,采購金額占本地區、本單位總采購金額及增長幅度進行排序通報。
四、加強監督檢查
(一)各級公立醫療機構要加強藥品網上采購管理,落實分類采購政策,嚴禁平臺之外交易。要按規定落實處方點評和重點監控藥品管控措施,加強藥品網上采購、質量改進措施落實情況的檢查,促進藥品合理使用。
(二)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重點加強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藥品網上采購、處方點評、改進措施、公示通報等情況的監督檢查。我委將對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及省屬醫院藥品網上采購、重點監控藥品管理等進行督導檢查。對管理措施不落實的,限期整改。
五、落實獎懲問責
(一)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連續二次通報的單位進行約談,并邀請駐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紀檢組參加,約談情況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對被通報的醫師、藥劑師進行約談,約談情況報主管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二)公立醫療機構要將重點監控藥品處方點評結果納入對臨床科室及醫師的績效考核,并與專項績效獎勵掛鉤。對合理用藥、強化監管等達到績效目標的科室和人員進行獎勵;對不合理用藥的,由新農合扣減醫療機構支付款,醫療機構等額扣減當事醫生的獎金。
(三)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將重點監控藥品管理作為重要指標納入醫院評審評價和醫師定期考核指標體系,與醫師定期考核、職稱評審、評選評優等掛鉤。連續兩次被通報約談的醫師、藥師,職稱評審延緩兩年申報。對違反有關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紀依規予以嚴肅查處。
安徽省衛生計生委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