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39家機構互認檢驗結果
?? 近日,云南省衛生計生委印發《關于在各級醫療機構中開展第一批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醫療機構臨床檢驗結果互認工作。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前提下,患者通過提供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醫療機構出具的臨床檢驗報告單,接診醫療機構的醫生原則上對報告單中互認項目的檢驗結果予以認可,不再進行重復檢查和收費。
《通知》明確,臨床檢驗結果互認項目共20項,包括臨床生化檢驗項目12項、臨床血液檢驗項目5項及臨床免疫檢驗項目3項。為保證檢驗結果的可靠性和可比性,參加第一批次臨床檢驗結果互認的醫療機構共139家,該批醫療機構的臨床實驗室已連續3年參加云南省臨床檢驗中心或國家衛生計生委臨床檢驗中心組織的室間質評(EQA)活動,且成績合格。
《通知》要求,各級醫療機構要對臨床實驗室進行集中化管理,強化臨床實驗室質量體系建設,確保臨床實驗室檢驗結果互認的質量與技術要求。云南省衛生計生委將對實行臨床檢驗結果互認的醫療機構實施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