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局),省級醫院:
???? 現將《浙江省深化推廣“浙里護理”應用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2年9月28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浙江省深化推廣“浙里護理”應用實施方案
??? 為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委關于數字化改革“一地創新、全省共享”決策部署,根據《浙江省數字化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全省“一地創新、全省共享”一本賬S0的通知》(浙數改發〔2022〕3號)有關要求,深入推廣寧波市優享醫護應用工作經驗,迭代升級“健康大腦+”體系“浙里護理”應用,以點帶面推動建立健全“浙里護理”應用全省共享機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圍繞優化“浙里護理”應用場景,積極探索市場化運營機制,通過增加服務供給,充分調動護理人員積極性,進一步優化護理服務資源配置,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差異化、優質化的護理服務需求。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實現各設區市“浙里護理”應用的全面落地,構建完善數字化、一體化、現代化、專業化的“互聯網+護理服務”工作模式。
二、主要任務
(一)建設“浙里護理”應用支撐系統。依托浙江省互聯網醫院服務監管系統和寧波市優享醫護應用系統,實現數據全面共享和交互,建設貫穿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統一“浙里護理”應用支撐系統,打造堅實可靠的技術、服務、管理、運營和安全支撐體系。實現統一入口、統一界面、統一表單,鼓勵醫療機構規范開展院內院外聯動、線上線下協同的“互聯網+護理服務”。
(二)健全“浙里護理”應用工作體系。推薦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直接入駐省級系統,自建互聯網醫院的醫療機構可按照統一建設標準改造后接入省級系統并通過省級系統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實行門診和住院記錄跨醫療機構互認,對出院患者提供延續性“互聯網+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和護理人員應查閱門診和住院記錄等相關就診記錄。醫療機構在患者出院前,應開展居家護理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通過衛生健康數據高鐵上傳省級健康大腦。加強上下級醫療機構服務協作和護理服務資源一體化調度。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護理人員能力培養,提升護理團隊專業能力和業務水平,構建完善區域“互聯網+護理服務”服務體系。
(三)完善“浙里護理”應用功能模塊。加強服務和治理兩端建設,推動服務內容和服務流程規范化,有效防范風險,保障護患雙方權益。開發完善滿意度評價、服務價格分析、藥品耗材統計、藥械權限預警、醫療廢物處理、不良事件上報等功能,強化醫療護理人員服務資質、服務內容、服務流程、接單效率、護理文書等醫療服務質量以及突發情況應急處置、人身安全保護在線實時監控,實現線上預約、審核接單、上門服務、醫保支付、護理記錄、耗材使用、醫廢處理等服務全過程的在線實時監督管理。
(四)建立“浙里護理”應用管理閉環。圍繞居民居家就能享受優質醫療護理服務的目標,建立全省統一的“互聯網+護理服務”規范。由衛生健康部門牽頭,協同醫保、財政、民政等部門,通過重塑“互聯網+護理服務”業務流程,構建居民從在線下單到服務評價的需求閉環、醫護人員從在線接單到醫療廢物處理的服務閉環、政府部門和醫療機構從護理資源配置、費用結算到服務監管的管理閉環,實現線上線下同質化監督管理。加強跨部門協同聯動,強化居家護理、家庭病床、醫保支付、長期護理險等政策的有效銜接。實行“互聯網+護理服務”項目清單管理,協同醫保部門完善落實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
(五)健全“浙里護理”應用工作機制。省衛生健康委成立推進“浙里護理”應用工作專班,下設質控組、項目組。按照統一工作部署和時間進度安排,根據業務規范和規則,積極做好各相關系統的對接和互聯互通。強化質量控制,加強事前準入審批和事中事后監管,規范“互聯網+護理服務”工作。引導推動醫療機構規范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鼓勵創新發展和市場化運營協作,優化服務保障,加強宣傳推廣,保障護理服務及時供給。建立市場化價格調整機制和績效分配機制,有效激發供方市場活力,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進度安排
(一)第一階段(2022年9—10月)。完成“浙里護理”應用推廣的頂層設計與實施路徑規劃,明確工作要求、工作機制和服務管理機制;基本完成服務端提升改造,開展寧波市實踐經驗總結和全省推廣工作部署。
(二)第二階段(2022年11—12月)。逐步完善“浙里護理”應用支撐系統,省級醫院全部實現接入省級系統,各設區市至少選擇2-3家醫療機構入駐省級系統,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協調醫保部門出臺完善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
(三)第三階段(2023年1—12月)。全省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的醫療機構全部接入省級系統并向居民提供服務,省級系統功能更加完善。
四、責任分工
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對照“浙里護理”應用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結合實際提出本地區本單位關鍵舉措。
省衛生健康委負責“浙里護理”應用的頂層設計、統籌規劃、部門協調,制定應用推廣實施方案,推動指導各地各單位做好相關工作。支持醫療機構開展探索創新,對醫療機構“浙里護理”應用工作開展跟蹤評估、督導推進。
各市、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局)負責組織協調、督促指導本轄區醫療機構落實“浙里護理”應用各項任務實施,做好省級工作部署在本轄區的貫通落地,牽頭推動轄區醫療機構“浙里護理”應用場景跨部門協同。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浙里護理”應用的主體責任單位,按照上級統一部署,建立與“浙里護理”應用相適應的工作體制機制,運用數字化改革的理念方法,落實各項工作任務;主動謀劃,積極推動新興技術與智慧醫療、智慧服務、智慧管理深度融合,不斷推進服務流程重塑、服務機制變革。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浙里護理”應用推廣實施是完善“健康大腦+”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滿足人民群眾尤其是老年人、新生兒、孕產婦、術后康復、失能等群體個性化、差異化的健康需求,提升居民就醫獲得感具有重要意義。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浙里護理”應用推廣工作的重要性,成立工作專班,加強組織領導,倒排時間進度,統籌協調推進,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落實。要以維護群眾健康權益和保障醫療安全為落腳點,逐步提高“互聯網+護理服務”數量和質量。要加強與醫保等部門的溝通協調,推動完善落實居家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
(二)加強督導考評,強化質量控制。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工作推動督促指導,充分發揮各級護理學會作用,加強“互聯網+護理服務”的行業監督和自律。省衛生健康委將建立督導考評和結果反饋機制,對相關工作指標情況進行排名通報。各級護理質控中心、中醫護理質控中心要充分發揮專業指導作用,及時研究解決存在問題;組織開展針對性、實操性培訓,持續提升護理服務能力和專業技能;制定完善相關護理服務項目質控標準,積極開展質量評估和質控檢查;切實增強護理人員突發狀況下的緊急救治和應急處置能力,充分滿足群眾居家護理的要求。各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加強對護士的執業安全教育,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防范和應對可能存在的風險。
(三)加強宣傳引導,提高社會認可。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及時將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的醫療
機構名單和服務項目清單向社會公示。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正面引導社會輿論,做細做實出院患者健康宣教,提高公眾認知水平,提高公眾知曉率。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和報刊、電視、廣播等傳統媒體平臺,廣泛宣傳依法依規開展“互聯網+護理服務”對于進一步維護群眾健康權益和保障醫療安全的重要意義,引導就醫群眾科學認識“互聯網+護理服務”,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加強公眾宣傳教育尤其是加強高齡、失能等重點人群的宣傳教育,引導正確就醫觀念,防范醫療安全風險。加強對醫療機構和廣大護理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對“互聯網+護理服務”新型業態和服務模式的認識,強化執業安全意識,不斷規范服務行為,為群眾提供高質量的護理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