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政辦發〔2019〕20號
自治州直屬各縣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都拉塔口岸管委會:
《伊犁州直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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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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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新政辦發〔2018〕123號)精神,進一步優化醫療資源配置,創新服務模式,提高服務質量,推動醫療與互聯網深度融合,提升州直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健康需求,結合州直實際,制定本方案。
??? 一、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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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以保障人民健康為出發點,推動實施全民健康信息化戰略,堅持以信息化推動醫療衛生現代化,不斷拓展互聯網與醫療健康服務融合的廣度和深度,通過“互聯網+醫療健康”探索服務新模式、培育發展新業態,建立人口全覆蓋、生命全周期、工作全流程的醫療健康信息化工作機制,使醫療資源配置更加優化,醫療健康互聯網應用更加豐富,醫療服務更加優質便捷,提升醫療衛生現代化管理水平,提高服務效率,降低服務成本,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目標
2019年底,州直各級醫療衛生機構信息系統與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實現對接聯通,完成州、縣市虛擬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州直三級醫院電子病歷達到三級標準;鞏固居民電子健康卡建設試點成果,逐步向其他醫療機構拓展;實現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面向基層醫療機構提供遠程醫療服務全覆蓋;實現“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應用全覆蓋。
2020年底,三級醫療機構實現院內醫療服務信息互通共享,電子病歷應用水平達到四級標準;醫療機構利用移動互聯網技術建設健康服務,加強醫務人員之間、患者之間的交流互動;推進醫聯體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實現醫療聯合體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遠程醫療服務全覆蓋;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患者就診和體檢信息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平臺信息數據共享。“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穩定運行,“互聯網+中醫養生保健”不斷推廣,“互聯網+醫保”惠及百姓,“互聯網+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逐步開展,“互聯網+人工智能應用服務”不斷推進。
2022年底,基本建立統一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醫療聯合體內實現檢查檢驗結果實時查閱、互認共享;著力推動健康大數據應用。建設跨單位、跨區域數據共享機制,建立基于區域健康大數據中心,積極推進大數據應用,提升健康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
2025年底,互聯網與醫療健康服務深度融合,有效提供豐富的“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形成符合城鄉功能定位、適合社會發展的“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
三、重點任務
(一)加快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建設。
1.健全“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體系。
(1)建成州、縣市兩級虛擬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實現全域醫療衛生機構各類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數據的交換共享,促進全民健康信息共享應用。(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州財政局、工業和信息化局、醫療保障局)
(2)加強醫療機構智能化信息基礎建設。州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建設以電子病歷為核心的醫院集成平臺,實現院內各業務系統、數據源互聯互通。不斷提高醫院智能化服務和管理水平;二級公立醫院要完成院內各臨床及管理信息系統標準化建設和應用,完善醫院信息化基礎及硬件設施規范化建設;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與第三方合作,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提高州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衛生信息化工作水平。(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科技局、醫療保障局)
(3)推進醫聯體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醫療聯合體內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便捷服務,推廣“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模式,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鼓勵醫療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建立集中的會診、影像、檢驗、心電、病理信息存儲和共享中心,實現醫療數據的共享利用。(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4)開展在線醫療服務。允許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醫療機構可以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實體醫院基礎上,醫療機構要利用移動互聯網等技術,開展“互聯網醫院”業務,優化診療流程,提升服務效能。開展“掌上醫院”“微信醫療服務平臺”等就診延伸服務,鼓勵醫療機構與第三方企業合作,建設在線健康服務,加強醫務人員之間、患者之間的交流互動。(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5)開展規范化遠程醫療服務。依托遠程醫療服務平臺,以國家、自治區和先進地區優質醫療資源為技術指導,健全州、縣市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服務與技術幫帶體系;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上級醫院規范化遠程醫療系統建設,促進區域醫療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分級診療體系形成。開展遠程醫療服務,不斷擴充醫療服務、技術指導、教育培訓等服務項目。支持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搭建互聯網信息平臺,開展醫療服務。(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6)開展互聯網醫療急救服務。整合州、縣市區域內醫療急救資源,實現在急救調度平臺上統一調度。依托州、縣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探索開展院前急救與醫院電子病歷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推進急救手機軟件建設,實現患者個人電子健康檔案自動關聯,提供基于互聯網的急救呼救視頻、現場處置等服務應用,提高急救通信指揮調度效率,為群眾提供便捷、優質的醫療急救服務。(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7)探索電子處方延伸服務。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鼓勵第三方企業匯聚有藥事服務資質的醫療機構、社會化零售藥房以及線上藥品電子商務平臺,建立“虛擬藥房”探索就診醫院開方、“虛擬藥房”加盟服務機構基于患者電子處方審方配藥,物流單位送藥上門或者患者到就近社區、藥房取藥的服務新模式。(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2.創新“互聯網+”公共衛生服務。
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在線查詢和規范使用。以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為重點,加強老年慢性病在線服務管理。鼓勵利用可穿戴設備獲取生命體征數據,為孕產婦提供健康監測與管理。加強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管理、隨訪評估和分類干預。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患者就診和體檢信息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信息平臺數據共享,在州、縣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設置居民健康檔案查詢功能,向居民個人開放健康檔案信息。(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3.優化“互聯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1)加快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智能化信息平臺建設和應用,加強上級醫院對基層的技術支持,探索線上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提高家庭醫生團隊服務能力,提升簽約服務質量和效率。逐步推廣手機軟件簽約模式,實現在健康檔案信息平臺上查詢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充分感受智能醫療服務的便捷,提高群眾對家庭醫生的信任度。(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政務服務管理局)
(2)鼓勵開展網上簽約服務,為簽約居民提供健康咨詢、預約轉診、慢性病隨訪、健康管理、延伸處方等在線服務,推進家庭醫生服務模式轉變,提升群眾簽約服務的滿意度。(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4.完善“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
(1)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零售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至消費者。參與互聯網藥品交易的醫療機構只能購買藥品,不得網上銷售藥品。(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2)依托州、縣市兩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加強短缺藥品多源信息采集和供應業務協同應用,建立健全州直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機制。(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
5.推進“互聯網+”醫療保障結算服務。
(1)推進醫療保障數據與民政、扶貧等相關單位互通共享,在州直范圍內各級醫療機構推廣“一站式”結算和居民健康卡在線支付功能應用,州直所有醫療機構推廣使用居民健康卡。(牽頭單位:州醫療保障局;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員會、政務服務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伊犁州中心支行,各保險公司)
(2)按照自治區要求,將協議定點醫療機構納入國家互聯網直接結算平臺,實現鄉鎮定點醫療機構接入國家跨省異地就醫平臺全覆蓋。對符合要求的外出務工人員參保、持卡、就醫備案做到全覆蓋,同時加大異地就醫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責任單位:州醫療保障局)
6.加強“互聯網+”醫學教育和科普服務。
(1)實施“繼續醫學教育+適宜技術推廣”行動,圍繞健康扶貧需求,重點針對基層和偏遠縣市,通過遠程教育手段,推廣普及實用型適宜技術。(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科技局、醫療保障局)
(2)推進網絡科普平臺應用,利用互聯網提供健康科普知識精準教育,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和健康素養。(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科協) ?
(二)完善“互聯網+醫療健康”支撐體系。
7.加快實現醫療健康信息互通共享。
(1)推進州、縣市兩級虛擬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應用,實現與自治區數據共享交換平臺的對接聯通,強化計劃生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數據采集,暢通單位、區域、行業之間的數據共享通道,促進全民健康信息應用共享。(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2)加快完善全員人口、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等數據庫數據。大力提升醫療機構信息化應用水平,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要健全醫院信息平臺功能,整合院內各類系統資源,提升醫院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各縣市人民政府)
(3)依托自治區衛健委推廣基于互聯網、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應用,努力形成統一流程、統一功能規范、統一監管、分級診療服務體系。推動各級各類醫院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驗檢查結果共享,以及在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間的授權使用。(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政務服務管理局)
8.提高醫院管理和便民服務水平。
(1)提高醫療服務供給與需求匹配度。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普遍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責任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
(2)支持醫學檢驗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聯合互聯網企業,發展疾病預防、檢驗檢測等醫療健康服務。推進院前急救車載監護系統與區域或醫院信息平臺連接,做好患者信息規范共享、遠程急救指導和院內急救準備等工作,提高急救效能。 (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9.提升醫療機構基礎設施保障能力。
(1)提升“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保障水平,推進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科學布局,合理配置。加快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提高基層裝備保障能力。(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局、政務服務管理局)
(2)重點支持高速寬帶網絡普遍覆蓋城鄉各級醫療機構,深入開展電信普遍服務試點,推動光纖寬帶網絡向農村醫療機構延伸。擴大移動寬帶網絡覆蓋,支撐衛生健康業務專網向下延伸,開展急救車載遠程診療和應急通訊服務。(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中國電信、移動、聯通伊犁分公司)
(3)推動電信企業加快寬帶網絡升級步伐,鼓勵電信企業向醫療機構提供優質互聯網專線、虛擬專用網(VPN)等網絡接入服務,推進規范化遠程醫療專網建設,保障醫療相關數據傳輸服務質量。(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中國電信、移動、聯通伊犁分公司)
(三)加強行業監管和安全保障。
10.強化醫療質量監管。
(1)加強互聯網診療行為的監管,強化事中事后監管,確保醫療健康服務質量和安全。推進網絡可信體系建設,創新監管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建立醫療責任分擔機制,推行在線知情同意告知,防范和化解醫療風險。(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
(2)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平臺等第三方機構應當確保提供服務人員的資質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并對所提供的服務承擔責任。“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產生的數據應當全程留痕,可查詢、可追溯,滿足行業監管需求。(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場監督管理局)
11.保障數據信息安全。
(1)落實國家有關健康醫療大數據確權、開放、流通、交易和產權保護等規定。嚴格執行信息安全和健康醫療數據保密規定,建立完善個人隱私信息保護制度,嚴格管理患者信息、用戶資料、基因數據等,對非法買賣、泄露信息等行為依法依規予以懲處。(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
(2)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智能醫療設備以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數據應用服務的信息防護,定期開展信息安全隱患排查、監測和預警。患者信息等敏感數據應當存儲在境內,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估。(牽頭單位:州衛生健康委員會,責任單位:州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實施步驟
(一)啟動階段(2019年3月底前)。印發伊犁州直“互聯網+醫療健康”實施方案,各縣市、各相關單位參照本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主要任務分工,啟動推進各項工作任務。
(二)全面實施階段(2019年4月至2022年12月)。2019年上半年,各縣市出臺實施方案,2019年第二季度起全面組織實施“互聯網+醫療健康”各項任務,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加強跟蹤指導和督導,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三)中期評估階段(2023年1月)。跟蹤掌握各縣市、各級醫療機構工作進展情況,對相對滯后的縣市和領域實行重點督導,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四)總結推廣階段(2025年12月)。對“互聯網+醫療健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評估,加大對成功經驗和先進做法的推廣,全面推動“互聯網+醫療健康”工作取得更大實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各相關部門要將“互聯網+醫療健康”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從實際出發制定階段性目標,明確責任主體,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全力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快速有序發展。
(二)拓寬保障渠道。建立健全統籌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建設中存在的困難問題,保障更新改造和運維經費,支持“互聯網+醫療健康”基礎建設。
(三)培養人才隊伍。加強信息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多渠道人才培養機制,提高信息化統籌管理服務水平。引入優質醫療資源,提高醫療健康服務的可及性,積極發展“互聯網+醫療健康”。
(四)強化考核評估。制定考核評估辦法,定期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和評估,對發現問題的要列出清單、明確責任、限定時間、掛賬整改,對進展快、效果好的縣市和部門予以通報表揚,未完成任務的要約談通報。
(五)加強政策宣傳。廣泛開展“互聯網+醫療健康”政策的宣傳解讀,合理引導社會輿論,主動向社會通報進展情況,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爭取廣大群眾和社會各界的支持,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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