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6部門發布《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工作方案》,決定聯合在全國開展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試點。《方案》指出,將在每個省份選擇2~3個設區的市,統籌區域內醫療資源,網格化布局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同時,《方案》從責權協同、資源協同、業務協同、機制協同4個維度,給出了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評判標準。
??《方案》強調,發展改革、財政部門要按規定落實投入責任。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不斷完善人事薪酬制度,調動積極性。到2023年上半年,試點城市完成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網格化布局;到2023年年底,基本形成系統集成的配套政策;到2025年,試點工作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有益經驗。
??《方案》明確了4項重點任務:一是以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為載體,構建城市網格化醫療服務新體系。規劃覆蓋轄區內所有常住人口的網格,每個城市規劃網格數量原則上不少于2個,每個網格布局建設1個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集團負責為網格內居民提供疾病預防、診斷、治療等服務。牽頭醫院原則上是地市級、區級的三級綜合性醫院,成員單位至少包括二級綜合性醫院或能夠提供接續性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省級及以上醫院可作為一個或多個集團的協作單位。
??二是以一體化管理為基礎,形成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建設新模式。地市級和區級衛生健康、中醫藥、疾控等有關部門和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成立管理委員會,并賦予集團運營管理、人員招聘、職稱評聘、績效分配等自主權。有條件的可探索設立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法人。
??三是以資源下沉共享為核心,構建分級診療服務新格局。牽頭醫院要將至少1/3的門診號源和1/4的住院床位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下沉,經基層轉診的簽約居民可優先就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統籌建設醫學檢驗、醫學影像、心電診斷等資源共享中心,實現集團內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引導符合條件的二級、三級醫院醫師下沉,與基層全科醫生組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為平臺開展簽約服務。
??四是以完善配套支持政策為重點,建立激勵約束新機制。鼓勵試點地區探索創新對緊密型城市醫療集團的財政補助方式。集團內人員實施統一招聘、統一考核、統籌使用,自主設立體現分級診療要求、勞動特點和技術水平的薪酬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