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衛辦〔2019〕4號
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衛生計生局),柳東新區、北部生態新區(陽和工業新區)社會事務局,各醫療衛生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衛生健康系統行風建設,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結合近期曝出的醫務人員引導患者到指定藥店買藥的違規行為,集中整治醫務人員利用手中處方權,違反行業作風要求,侵害患者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我委制定了《柳州市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違規指定患者院外購買藥品(耗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柳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3月14日
柳州市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違規指定患者院外購買藥品(耗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衛生健康行業作風整治工作的要求,圍繞近期群眾反映強烈的醫療機構醫務人員指定患者院外購買藥品、耗材等熱點問題,經委黨組研究決定,于2019年3月15日—4月20日在全系統開展為期1個月的醫務人員違規指定患者院外購買藥品(耗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弘揚新時期醫療衛生職業精神,以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獲得感為目標,依據現有法律法規,堅持糾建并舉,全面落實醫療機構黨委對行風建設工作的領導。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嚴肅查處醫務人員違規指定患者院外購買藥品、耗材等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有效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衛生健康系統行風問題,推動完善醫療衛生綜合監管制度,促進全市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持續好轉,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任務
(一)規范醫療機構自辦藥店或是將醫療機構場地租賃給第三方開辦藥店的行為。查處未經報批擅自使用國有資產投資開辦藥店或者擅自租賃國有資產給第三方開辦藥店的行為;重點查處未將國有資產投資收益、租賃收益納入醫療機構統一的財務核算體系管理和未按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要求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行為。
(二)禁止醫務人員引導患者到指定藥店、公司購買藥品和耗材的行為。重點查處在醫療機構內發生醫務人員違規讓患者到指定地點購買藥品(耗材)的行為。
(三)規范非本院藥房發出的藥品、耗材在醫療機構內使用的行為。對患者院外購買、院內使用的藥品耗材要全部納入醫院監管和評價。重點查處未經醫院相關部門審核的、要求住院患者私自采購藥品、耗材在院內使用的行為。
(四)加強藥品(耗材)配備和采購管理。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實際需要,合理配備和采購藥品耗材,加強對醫務人員合理用藥培訓、教育和考核。嚴查醫務人員建議患者到院外購買本院已經配備有同類療效(功能)藥品(耗材)的行為;嚴查醫務人員建議患者到院外購買可經本院正常采購方式能采購到的藥品(耗材)的行為。
(五)規范醫務人員病歷書寫行為。嚴查醫務人員建議患者到院外購買藥品(耗材),采取紙條或便條形式,而沒有在病歷中作記錄的行為。
(六)落實醫療機構行風制度建設。通過專項整治,督促醫療機構對以上重點內容、重點環節建立健全風險點管控機制措施,并抓好貫徹落實。建立完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醫德醫風考評制度,將醫務人員違規指定患者院外購買藥品(耗材)行為納入醫德醫風考評重點監測指標,實行醫德醫風“一票否決”制;在醫院評審、重點專科評審和醫務人員職務任命、職稱晉升、績效獎金、外出培訓、定期考核等制度安排中要予以充分體現。
三、實施步驟
(一)自查自糾階段:3月15-31日。各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各醫療機構參照本方案,結合轄區、單位實際,進行自查整改。全面排查案件線索,把信訪舉報線索作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辦此類案件,嚴肅處理涉事醫務人員,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委管各醫療機構要于3月31日前將自查自糾情況報委醫政醫管科。
(二)深入鞏固階段:4月1-15日。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派出檢查組、暗訪組對自查自糾集后各醫療機構整改情況進行檢查、抽查,特別是群眾反映問題集中的機構和科室加大監督、檢查、執法力度,督促整改落實,鞏固工作成效,進一步規范醫療行為。暗訪、檢查過程中,將隨機隨訪部分患者,了解掌握是否存在此類違規行為。縣域專項整治工作要結合健康扶貧工作督查共同開展,及時糾正損害貧困人口切身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
(三)總結反饋階段:4月16-20日。各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4月18日前將工作總結報送我委醫政醫管科。我委將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衛生健康局(衛生計生局)、各醫療機構要充分認識行風建設工作的重要性和開展本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緊迫性,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市衛生健康委成立專項整治工作組,組長由分管委領導擔任,成員由委醫政醫管科、財務科、政法科、體改科、中醫科、機關紀委等科室負責人組成。專項整治工作辦公室設在委醫政醫管科,牽頭落實方案制定、組織開展檢查、暗訪等工作,具體安排另行通知。我委將在官網公布專項整治工作舉報投訴電話,受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
(二)全面排查,強化社會監督。各醫療機構要以此次專項整治為契機,全面排查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不留問題死角,及時發現行風問題線索。各醫療機構要建立醫務人員違規指定患者院外購買藥品(耗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公示制度,公開舉報電話,定期向社會公開公示整治內容。要高度重視群眾投訴舉報和意見建議,營造社會監督氛圍。各級醫療機構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線索,要做到件件調查,實名舉報要100%反饋,切實提高群眾對辦理情況的滿意度。
(三)堅決打擊,保持高壓態勢。各縣區、各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管行業管行風”要求,壓實行風建設主體責任,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務必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市衛生健康委將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違規指定患者購買藥品(耗材)行為作為院長績效考核、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以及行風建設等工作重點檢查內容。專項整治后,再發生類似違法違規行為,除嚴肅查處和全市通報外,將報請委黨組對落實行風建設工作“一崗雙責”不力的醫療機構和個人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一旦發現違法違紀案件線索,我委將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