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衛辦醫〔2020〕002號
各區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各市級醫療機構:
??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592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我委制定了《上海市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精心組織實施,認真完成各項任務,按期報送相關數據和工作總結。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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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9月8日
上海市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
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壓緊壓實醫療行業各單位行風建設工作責任,加強醫療機構行風和醫務人員醫德醫風建設,規范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廉潔行醫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2020年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衛辦醫函〔2020〕592號)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 深入貫徹以患者為中心的工作理念,推進落實“九不準”“十項不得”和整治醫藥產品回扣“1+7”配套文件精神。通過開展專項行動,進一步規范本市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行為,強化廉潔從醫、規范執業,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提高群眾就醫滿意度。建立健全行業作風工作定期報告制度。進一步宣傳弘揚廣大醫務人員舍身忘我、無私奉獻的抗“疫”精神,營造風清氣正的行業環境。
二、行動范圍
本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黨的建設,夯實行風建設工作基礎。大力加強公立醫療機構黨的建設,充分發揮全系統各級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全面履行從嚴治黨的主體責任。
(二)加強輿論宣傳,大力弘揚醫務人員抗“疫”優良作風。積極宣傳優秀醫務工作者先進事跡,引導醫務人員廉潔行醫、規范行醫;組織開展中國醫師節系列活動,大力弘揚抗“疫”精神,塑造和維護良好行業形象。加大醫療行業行風建設培訓力度,緊密結合實際開展警示教育,深化醫務人員行風意識,提高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道德素養。強化醫德醫風監管,緊密結合實際,懲防并舉,進一步構建風清氣正的醫療行業工作氛圍。
(三)嚴懲收受“紅包”,強化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執業行為監管。通過信訪、舉報、部門協作等途徑反應的線索,重點檢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含醫生、護士、醫技人員、行政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活動中(包括在介紹入院、檢查、治療、手術等環節)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屬以各種名義贈送的“紅包”禮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違規違法行為,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并在全行業內與通報。
(四)開展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收取回扣違規違法行為。開展打擊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收取回扣專項治理,嚴厲查處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利用執業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取回扣的行為。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從業人員接受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醫務人員接受醫藥企業安排或支付費用的娛樂活動;醫務人員通過介紹患者到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治療或購買醫藥產品等收取提成;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規定發布醫療廣告,參與醫藥產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銷活動;醫務人員利用任何途徑和方式為商業目的統計醫師個人及臨床科室有關藥品、醫用耗材的用量信息,為醫藥營銷人員統計提供便利;醫務人員違反規定私自采購、銷售、使用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規行為。
(五)規范診療行為,嚴厲查處誘導消費和不合理診療行為。加強對醫務人規范檢查、規范治療、合理用藥等執業行為的監督檢查,加強對高值醫用耗材、輔助性用藥、抗菌藥物等不合理使用的監管。圍繞處方(醫囑)權限、知情同意、批準程序、外購藥品及耗材院內使用和醫療安全保障等方面完善醫療機構藥品器械使用監管。逐步建立不規范、不合理診療行為約談機制,將不合理診療行為納入醫務人員績效考核體系進行監督評價。對違反診療常規誘導醫療和過度醫療等嚴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納入本市醫療機構和醫師不良執業行為記分以及個人社會信用體系管理,并向社會公布。
(六)規范醫商合作,嚴厲查處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嚴格執行醫藥代表登記制度,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內出現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或經銷人員違規向醫務人員推銷藥品、醫療器械,進行商業洽談的行為。充分運用人防、技防等信息化手段,對醫藥產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經銷人員進醫療機構內部與醫務人員接洽營銷行為進行預警、監測及處理。明確醫商交往行為底線,嚴厲打擊假借學術會議、科研協作、學術支持、捐贈資助進行利益輸送的不當行為。
(七)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清理行業亂象的“老頑疾”。重點檢查和整治社會辦醫活躍、出現問題較多、群眾反映強烈的醫療專業領域。深入開展“平安醫院”創建工作,維護醫務人員尊嚴和人身安全,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持續推進醫療領域掃黑除惡,全面排查清理涉黑涉惡的醫鬧醫托、術中加價、非法采供血、“黑護工”及“黑救護車”等行業亂象,營造和諧穩定的就醫環境。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20年9月至12月,分3個階段實施:
(一)教育與自查階段(2020年9月)。各單位組織動員部署,認真學習貫徹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會議第二十二次視頻會精神、國家與本市關于加強行風建設有關文件要求。各醫療機構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開展自查工作,各區衛生健康委、各辦醫主體要對本轄區、本單位所屬醫療機構開展專項督查,確保工作落實到位。各單位要規范暢通行風問題投訴舉報渠道, 采取短信舉報、網絡舉報、熱線投訴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各界提供線索。圍繞醫師節活動開展抗疫活動和正面典型宣傳,弘揚職業精神。
(二)集中宣傳與整治階段(2020年10月至11月)。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查處本級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收受“紅包”、回扣等違規行為,收集、整理群眾舉報線索并依職責查辦或轉交相關部門查辦。聯合相關部門對日常診療行為及內部管理進行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強化醫療機構和從業人員主體責任,曝光違規違紀案例,建立舉報信息通報制度、大額醫療費用倒查機制和聯防聯控機制。集中整治范圍要實現各區所屬公立醫療機構(含中醫院和婦幼保健院)全覆蓋,其他類型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門診部、診所)覆蓋50%以上;各辦醫主體所屬醫療機構全覆蓋。
(三)評估與總結階段(2020年12月)。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各自轄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各市級醫療機構將總結評估情況報送至上級辦醫主體,由各市級辦醫主體匯總后,形成本系統總結評估報告。各單位于2020年12月1日前,將總結報告及上海市醫療行業作風建設數據統計表(見附件)報送至市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市衛生健康委將對部分區衛生健康委、市級辦醫主及其所屬醫療機構開展現場督查,對于工作落實不力的將督促整改及通報批評;對于整治效果好的,將在全市范圍內進行宣傳交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調動全提醫務人員深刻認識整治醫療行業不正之風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內容。建立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機制,細化措施,明確分工,多部門發揮合力,將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建立遏制“紅包”、回扣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弘揚抗“疫”期間涌現的優良行業精神, 營造風清氣正的就醫環境和醫療事業發展環境。
(二)強化行業監管,嚴肅問責追責。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對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法行風建設相關法律法規進行嚴厲查究,對存在不認真履行職責、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主管部門和工作人員依法嚴肅問責,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對工作不力導致嚴重問題的, 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對隱瞞不報、壓案不查、 包庇袒護的,一經發現,從嚴處理。將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貫徹執行行風建設法律法規情況列入醫療機構校驗管理、等級評審工作和醫療衛生人員年度考核、職稱晉升、醫德考評、醫師定期考核內容。
(三)加強社會監督,保持高壓態勢。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堅決打擊,建立案件臺賬,做到有案必查、違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違法違規案件,清理整頓一批管理不規范的醫療機構。各地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的作用,在舉報熱線、網絡平臺、微信公眾號等平臺基礎上設立醫療機構從業人員違規收“紅包”、回扣監督舉報專線和專用通道并向社會公布,廣泛征集線索,保持高壓態勢,發揮震懾作用,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建立定期上報行業作風建設開展情況制度,各區衛生健康委及各辦醫主體于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前將上一季度上海市醫療行業作風建工作數據(見附件)報送至市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
(四)注重綜合施策,推進懲防并舉。加強醫藥產品流通、招標、采購、臨床使用等環節的全鏈條監管。會同相關部門落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按規定對列入不良記錄的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依法依規處理。各單位要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具體負責“紅包”、回扣等問題舉報受理工作,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和舉報接待時間、地點,公布有關規章制度。醫療機構要在門診大廳等人員比較集中的地方設立舉報箱,對反映的問題及時組織調查,抓緊進行處理。
(五)加強正反宣傳,形成輿論陣勢。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大專項行動宣傳工作力度,大力宣傳衛生健康部門凈化行業環境,促進行業規范有序發展的有力舉措。通過官方網站、政務新媒體、新聞媒體等渠道,對重點案例查處情況進行曝光,震懾損害人民群眾健康衛生利益的違法犯罪分子。
聯系人:葉磊康、陸小磊,電話:23117869、23117845,郵箱:yzygc@wsjkw.s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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