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予以公告,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
請社會公眾對《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建議。
公告時間:2023年6月25日至7月3日,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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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健全完善全市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助力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和健康定西建設,持續筑牢群眾健康的“第一道防線”,保障農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辦發〔2023〕2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新時代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和加強黨對鄉村醫療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完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與深化東西部協作、推進鄉村振興、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相結合,以優化縣域醫療衛生資源布局為重點,以強化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為根本,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強化醫療衛生資源縣域統籌,優化人才隊伍建設,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健全適應鄉村特點、優質高效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讓廣大農民群眾能夠就近獲得更加公平可及、系統連續的醫療衛生服務,為維護人民健康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全市鄉村醫療衛生體系改革發展取得明顯進展,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功能布局更加均衡合理,基礎設施條件明顯改善,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發展壯大,人員素質和結構明顯優化,智能化、數字化應用逐步普及,中醫藥特色優勢進一步鞏固,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顯著提升,鄉村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處置能力不斷增強。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投入機制基本健全,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和服務效能大幅提高,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格局初步形成。
二、強化縣域內醫療衛生資源擴容升級和布局優化
1.優化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布局。根據鄉村形態變化和人口遷徙流動情況,緊緊圍繞以縣城為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和鄉村建設規劃實際,結合服務半徑、道路交通、居民服務需求等,因地制宜合理配置鄉村醫療衛生資源。重點支持建設一批能力較強、具有一定輻射帶動作用的中心鄉鎮衛生院。對通渭縣馬營鎮中心衛生院、渭源縣五竹鎮衛生院、臨洮縣辛店鎮中心衛生院、岷縣閭井中心衛生院等在縣城之外的中心衛生院進行重點建設,使其基本達到二級醫院服務水平。各縣區依托村黨群服務中心建好用好村衛生室,增強衛生健康服務功能,原則上1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所在行政村可不設村衛生室),對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對人口較少或面積較小的行政村,可與相鄰行政村聯合設置村衛生室,或通過鄉鎮衛生院定期巡診、派駐等方式,保障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供給。加強邊遠地區、民族地區村衛生室建設,提升服務能力。鼓勵社會力量辦診所、門診部、民營醫院等,為農民群眾提供多元化醫療服務,并參與承接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任務均需各縣區負責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2.提高鄉村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基層行”活動,加大鄉鎮衛生院設備配備,全部配齊心電圖機、生化分析儀、彩超和DR(數字化X線攝影機)等設備,到2025年,全市所有鄉鎮衛生院達到國家基本標準,20%的鄉鎮衛生院達到國家推薦標準。支持鄉鎮衛生院圍繞老年病、中醫、內科、康復、口腔、急診急救、婦科(婦女保健)、兒科(兒童保健)等建成1至2個特色科室,鼓勵拓展康復醫療、醫養結合、安寧療護等服務功能。加強急診急救能力建設,更新配備救護車和急救設備,強化急診急救人才培訓,逐步建立健全急診急救和巡診服務體系。注重加強外科服務能力建設,按照診療規范開展常規手術。加強村衛生室能力標準化建設,逐步配齊便攜式醫療檢查設備,包括吸氧設備、便攜式心電圖機、身高體重一體機等,力爭到2025年,全市60%的村衛生室達到國家能力建設基本標準。允許具備條件的村衛生室拓展符合其功能定位的醫療服務,不斷滿足群眾基本醫療需求。持續完善“線上全員普訓+線下骨干強訓”培訓模式,分專業、分層次、系統化培訓基層醫療衛生人員。加大鄉村兩級衛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訓專項經費支持力度,按照“基層缺什么培訓什么”的原則,加強在崗培訓和繼續教育,為鄉鎮衛生院培訓一批用得上、留得住的人才。積極引導二級及以上醫院采取“分片包干”方式,通過對口幫扶、醫聯體、多點執業、送學培訓等措施,快速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支持縣級醫院與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共同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穩步擴大服務內容和覆蓋面。深化東西部協作,結合鄉村專科發展需求和人才培訓計劃,堅持資源統籌、按需幫扶,著力優化鄉村醫療衛生人才梯隊建設,提升鄉村醫療服務水平。(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縣級龍頭醫院服務能力建設。支持縣級醫院學科建設,到2025年,縣級醫院建成呼吸、感染、康復、老年醫學、眼科、介入、腫瘤等7個重點學科,完成胸痛、卒中、創傷、孕產婦和新生兒/兒童等五大急危重癥救治中心建設,檢驗、心電、病理、影像、消毒供應等五大縣域醫學中心與鄉鎮衛生院實現互聯互通。5個國家“千縣工程”項目縣6家醫院(通渭縣人民醫院、隴西縣第一人民醫院、隴西縣第二人民醫院、渭源縣人民醫院、臨洮縣人民醫院、岷縣人民醫院)補齊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與管理能力短板,建成腫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創介入、麻醉疼痛診療、重癥監護等五大臨床服務中心。同時,采取組團式幫扶、對口支援、專科技術聯盟支持等方式,持續提高縣級醫院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療以及急危重癥患者救治能力和疑難復雜疾病向上轉診服務能力。(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提升鄉村醫療衛生體系疾病預防控制能力。所有縣級醫院、鄉鎮衛生院均設置公共衛生科(室),強化公共衛生服務職能。所有村委會設置公共衛生委員會,落實公共衛生職責。強化村衛生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功能,加強重點人群和重點疾病管控,提高風險隱患早期識別能力,嚴格落實傳染病疫情報告責任,筑牢農村疾病預防控制網底。強化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標準化建設,提升縣域生物安全實驗室檢測能力。建立健全縣域內醫療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防協同配合,逐步建立疾病預防控制監督員制度,充分發揮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作用,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制度,健全多渠道監測預警機制。制定完善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責任清單。加強縣域傳染病防控救治體系和應急處置能力建設,健全縣域公共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檢測預警體系,完善全社會協同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依托1所縣級綜合醫院,按照“三區兩通道”等規范化建設標準,建成相對獨立的傳染病區,全面提升公共衛生防控救治能力。有條件的鄉鎮中心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發熱門診、配備負壓救護車,一般鄉鎮衛生院建立標準化發熱診室(哨點)。(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鞏固擴大中醫藥服務優勢。鞏固擴大中醫藥服務優勢。堅持中西醫并重,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每個縣級中醫院建設2個中醫特色優勢專科和1個中醫適宜技術推廣中心。推進鄉鎮衛生院“旗艦中醫館”和村衛生室“中醫閣”建設,加強中醫藥人員和設備配備。到2025年,20%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完成“旗艦中醫館”建設,10%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設置“中醫閣”。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類別醫師占同類機構醫師總數比例超過25%,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務人員。大力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能夠開展6類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社區衛生服務站和村衛生室能夠開展4類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優化完善有利于發揮中醫治未病優勢和作用的政策機制,所有公立中醫醫院均設置治未病科,開展中醫治未病服務。(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推進縣域內醫療衛生服務信息化建設。大力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不斷完善遠程醫學信息平臺功能,構建鄉村遠程醫療服務體系,推廣遠程會診、預約轉診、互聯網復診、遠程檢查,加快推動人工智能輔助診斷在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配置應用,逐步提升家庭醫生簽約和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斷優化完善定西市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推進人口信息、電子病歷、電子健康檔案和公共衛生信息互聯互通。持續優化擴展人工智能老年人慢性四病管理信息平臺功能,不斷提升老年人慢病管理的個性化、智能化服務能力。(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創新完善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運行機制
7.縱深推進鄉村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鞏固深化全市鄉村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改革成果,持續完善人事、工資、管理制度,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效能。實行鄉鎮衛生院院長公開選拔、競聘上崗制度,賦予鄉鎮衛生院院長一定的人事和收入分配自主權。強化鄉村一體化管理,深入推進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行政、業務、人員、藥械、財務、績效考核等“六統一”管理。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統籌平衡鄉鎮衛生院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績效工資水平的關系,合理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完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內部分配制度和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激發鄉村醫療衛生人員活力動力。(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扎實推進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將促進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康發展與全面推行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建設緊密結合,按照現有醫療機構設置、布局、服務人口等條件,組建由縣級醫院牽頭,其他縣鄉兩級醫療機構及縣級疾控機構為成員單位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中醫醫院牽頭的醫共體覆蓋服務人口不少于30%。醫共體內行政、人事、財務、業務、后勤服務、用藥目錄、信息系統等統籌管理,全面推進績效考核。鄉鎮衛生院與縣級醫院統一執行國家藥品目錄、處方自由流動,逐步實現藥品供應和藥學服務同質化。依托縣級醫院建設縣域醫共體內的醫療質控、人力資源、運營管理、醫保管理、信息數據等高質量管理五大中心,強化對醫療衛生機構的協調管理。推動落實“鄉檢查、縣診斷、鄉治療”模式,縣域內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對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實行醫保基金總額預算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加強監督考核,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機制,落實牽頭醫院對各成員單位的監督管理責任,強化激勵約束。鼓勵醫共體內各醫療衛生機構負責人實行年薪制。(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全面落實分級診療制度。加快基層首診制度落實,推動醫生、基金、患者“三下沉”,逐步實現“小病不出村、常見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疑難重病再轉診”分級診療制度,力爭縣域內基層首診就診率達到70%。全面執行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制度,統一內部轉診流程和縣外轉診程序。基層成員單位需轉診病人上轉至縣級成員單位或牽頭單位,縣級成員單位或牽頭單位將轉歸良好且需住院治療的病人下轉至基層成員單位繼續治療。實行不同級別醫療機構差異化的醫保支付政策,拉開不同級別醫療機構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差距,重點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傾斜,引導參保人在基層就醫,形成完善的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機制,讓患者合理有序流動。將基層就診率、雙向轉診率、轉外就診率等作為醫共體年終考核內容進行監測。(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發展壯大鄉村醫療衛生人才隊伍
10.多措并舉引進人才。改革完善鄉村醫療衛生人才培養機制,切實增加全科、兒科、兒童保健科、口腔科以及中醫、護理、公共衛生、預防保健、心理健康、精神衛生、康復、職業健康等緊缺人才供給。深入實施農村訂單定向本科醫學生、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專項(專科)、百名首席專家下沉鄉鎮衛生院、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和“三支一扶”計劃。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可自主設置引進的學歷、專業、年齡等任職資格條件,可采取公開考核與考察的方式招聘。鄉鎮衛生院引進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專業可放寬至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專學歷畢業生,其他專業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類專業畢業生。持續落實醫學專業高等學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注冊后應限期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市衛生健康委、市委組織部、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創新人才使用機制。加強縣域醫療衛生人才一體化配置和管理,建立健全人才雙向流動機制。訂單定向本科醫學生參加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實行“縣管鄉用”,在服務期內由縣級醫療機構統一聘用管理,鄉鎮衛生院使用。所有鄉村醫生實行“鄉聘村用”,村衛生室執業(助理)醫師納入鄉鎮衛生院職稱評聘。持續落實基層職稱評價制度,對在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滿15年或累計工作滿25年且仍在鄉鎮衛生院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滿足聘用條件下,可通過“定向評價、定向使用”聘用至相應崗位,不占單位總體崗位結構比例。鄉鎮衛生院“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崗位實行總量控制、專崗專用,按同級崗位總量的15%控制。健全公共衛生醫師制度,探索在鄉村醫療衛生機構賦予公共衛生醫師處方權。建立公共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和醫療機構臨床醫生交叉培訓制度,鼓勵人員雙向流動。開展鄉村醫生層級晉升,將層級補助納入縣區財政預算。(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2.盤活編制留住人才。以縣為單位每5年動態調整鄉鎮衛生院人員編制總量,推動編制和人員在縣域內統籌使用,盤活用好縣域編制資源,鄉鎮衛生院用于專業技術人員的編制不得低于編制總額的90%。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到2025年,鄉村醫生隊伍中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比例力爭提高到45%左右。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到村衛生室工作。可通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形式,選拔錄用在村衛生室(所)連續執業10年以上、年齡45周歲以下、獲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且群眾反映好的鄉村醫生納入編制管理。(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穩步提高收入和待遇保障水平。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與當地縣級公立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在績效工資內部分配時設立全科醫生津貼并在績效工資中單列,績效工資分配向關鍵、緊缺、高風險、高強度崗位傾斜。對引進的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探索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支持醫療人才向基層流動。醫學專業高等學校畢業生到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工作,按照規定享受基層就業國家助學貸款學費代償政策。完善并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醫保基金和簽約居民個人共同負擔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費政策。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鄉村醫生管理辦法(試行)》落實鄉村醫生收入待遇,已納入事業編制的鄉村醫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未納入事業編制的鄉村醫生,按照有關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有條件的縣區可以結合實際給予適當補助。將在鄉鎮衛生院連續工作滿10年及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納入人事代理,與編內人員同工同酬,穩定編外專業技術隊伍。從2024年起,對于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鄉村醫生,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標準,設立鄉村醫生定額補助資金,所需經費按照各縣區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各縣區納入財政預算。(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加大農村地區醫療服務保障力度
14.加大鄉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投入。落實市縣兩級黨委和政府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主體責任,加大各級資金統籌支持力度,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展建設規劃足額安排基礎設施建設和設備購置等支出,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等方式,加大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的投入,確保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均衡健康發展。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對縣域醫療服務體系龍頭醫院的投入,重點支持脫貧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地區縣級醫院建設。市縣新增財力向鄉村醫療衛生領域傾斜,加快推進鄉鎮衛生院職工周轉住房建設。采取縣域內醫療衛生機構整體參加醫療責任保險等方式,健全村衛生室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按照每個村衛生室(所)1000元/年標準,給予運行經費補助,所需經費根據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機制,列入各縣區財政預算。(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5.鞏固拓展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成果。持續健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機制。落實參保資助政策,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部分給予資助,特困人員(孤兒)全額資助,低保對象、農村返貧致貧人口、過渡期內的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和已脫貧人口定額資助。建立防止因病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及時向民政、鄉村振興等部門推送監測預警信息,積極配合做好納入監測范圍對象情況核查,落實醫保幫扶工作。(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醫保局、市鄉村振興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大醫保基金支持力度。各地結合實際,支持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實現“一站式”即時結算。支持分級診療模式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醫保基金依托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推行門診統籌按人頭付費,有條件的地區可探索將簽約居民的門診基金按人頭支付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或家庭醫生(團隊)。結合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實際,按照省級統一動態調整要求,及時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普遍開展均質化程度高的床位、中醫理療服務等項目,根據全省政府指導價圍繞統一基準浮動執行。合理提高醫保基金對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總額控制指標,年度新增醫保基金重點向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傾斜,逐步提高縣域內醫保基金用于鄉村醫療衛生機構的比例。醫保報銷目錄中增設農村地區適宜衛生服務項目,逐步提高鄉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性收入占比。(市醫保局、市財政廳、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優化農村醫保管理服務。健全完善醫保公共服務網絡,大力推進服務下沉,推動醫保服務納入鄉鎮屬地事項責任清單,有序將適合基層辦理的服務事項下放至鄉鎮、村一級辦理,逐步增加基層可辦事項數量。依托鄉鎮政務服務中心、村綜合服務中心,提高基層服務覆蓋面。大力推廣幫辦代辦等便民服務模式,方便群眾醫保“就近辦”“一次辦”。加強基層醫保基金監管能力建設和工作力量,把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納入鄉鎮政府綜合監管體系,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加大對騙保套保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市醫保局、市衛生健康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切實加強鄉村醫療衛生工作組織保障
18.壓緊靠實工作責任。堅持和加強黨對鄉村醫療衛生工作的全面領導,健全完善市負總責、縣區抓落實工作機制,把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建設作為五級書記抓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強化屬地責任,將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統籌部署、全面推進,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鄉村振興局、市醫保局、市總工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9.強化部門協同配合。市級成立由衛生健康、黨委農村工作部門牽頭,機構編制、發展改革、教育、民政、財政、人社、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醫保、疾控、工會等部門和單位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定期召開會議研究解決鄉村醫療衛生體系發展中存在的難點和堵點問題,優化政策措施,加強指導協調,注重抓點示范,統籌推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各縣區也要建立相應工作推進機制,協調推進鄉村醫療衛生體系高質量發展。注重發揮各級人大、政協監督作用,支持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等積極參與鄉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廳、市委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鄉村振興局、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0.嚴格督查考核通報。市縣和各有關部門要建立鄉村醫療衛生體系健康發展督導評價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抽查制度和通報制度,加強對目標任務、設施設備配備、政策保障、人員隊伍建設等重點任務進展情況的綜合督導評價,并將其作為鄉村振興督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鄉村振興局、市醫保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1.積極營造良好氛圍。建立健全鄉村醫療衛生人員榮譽表彰制度,在全市范圍內每3年宣傳選樹50名優秀鄉村醫務人員(其中鄉村醫生比例不低于30%),對其中表現突出、事跡感人的先進典型按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在省級人才項目推薦申報以及各類榮譽表彰、評獎評優向鄉村醫療衛生人員傾斜。加大鄉村醫療衛生人員先進事跡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尊重鄉村醫療衛生人員、關心鄉村醫療衛生工作的良好氛圍。(市委組織部、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市總工會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