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衛基層發﹝2019﹞198號
各市州醫改辦、衛生健康委、人社局、醫保局:
??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2號)、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推進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的通知》(國衛基層函〔2019〕121號)、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區域綜合醫改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甘政辦發〔2019〕82號)及省委組織部等5部門《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工作的通知》(甘組通字〔2019〕64號)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我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建設,促進縣域醫療衛生資源整合,完善縣域疾病防治體系構建,加快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提升,省醫改辦會同省衛生健康委、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研究制定了《甘肅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及慢性病醫防融合新模式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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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9月25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甘肅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及慢性病醫防融合新模式建設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推動我省緊密型縣域醫療衛生共同體及慢性病醫防融合新模式(以下簡稱“醫共體”)建設試點工作有序實施,特制訂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明確政府主導。堅持縣級政府主導,強化政府辦醫和疾病防治責任,統籌規劃縣域醫療、公共衛生資源,保障公立醫院、公共衛生機構公益性及基層防治結合功能定位。
(二)明確權責分工。醫共體牽頭單位統籌管理內部疾病預防診治工作,會同其他縣級醫療機構重點承擔分級診療病種醫療救治、急危重癥急救轉診及縣域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規范診療等工作。縣級疾控機構負責慢性病全程管理、技術指導、人員培訓及績效評價。基層成員單位負責常見病診療服務,重點為慢性病患者和重大疾病康復期患者提供連續性醫療服務,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三)推動資源下沉。改革完善縣域醫療衛生與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在實施鄉村一體化管理基礎上,推進縣鄉一體化管理,推動優質醫療衛生資源下沉基層。
(四)創新工作機制。發揮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基層醫療機構的聯動作用,推動醫防融合,切實實現醫療質量有人盯,慢性病防控有人管,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及慢性病管理有人做。發揮基層首創精神,加強 “三醫”聯動,健全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運行機制,為群眾提供優質、便捷、經濟的醫療衛生服務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二、工作目標
建立資源整合、協同發展、責任共擔、利益共享的縣域醫療衛生管理新機制,健全慢性病“防、治、管、教”四位一體的防治模式,縣域醫療服務能力和慢性病防控管理能力整體提升,醫保基金安全有效利用,有序就醫格局基本形成。力爭2020年底縣域就診率達到90%,基層就診率達到65%,重點慢性病患者規范管理率達到60%。牽頭單位和規模較大的基層成員單位達到國家縣、鄉(社區)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其他成員單位達到基本標準。
三、工作內容
(一)建立組織管理機構。試點縣(市、區)根據現有醫療機構設置、布局、服務人口等條件,組建1-3個以縣級綜合醫院(或中醫醫院)為牽頭單位,其他若干個縣、鄉級醫療機構(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及縣級疾控機構為成員單位的醫共體,領導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管理,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牽頭單位原則上為二級以上醫療機構,達到二級醫院水平的基層醫療機構也可牽頭組建,鼓勵社會辦醫療機構、康復院及護理院加入。醫共體要成立由縣級黨委、政府牽頭,衛生健康、編制、人社、財政、醫保等部門及成員單位組成的管理委員會,負責統籌醫共體建設規劃、人事安排、投入保障、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牽頭單位與成員單位要建立共同參與、定期協商的議事決策制度,明確權責清單,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探索實施“依托鄉鎮衛生院設二甲醫院分院”改革,即:上級二甲醫院可將醫共體基層成員單位作為分院,為其加掛分院牌子(如“xx縣xx醫院(醫共體)分院”),全方位深度實施能力提升幫扶。
(二)完善人員管理使用。醫共體以成員單位法人不變、職能不變、人員隸屬關系不變為基礎,按縣級醫療機構、縣級疾控機構及基層醫療機構三種類型分類核定人員編制,探索編制統籌使用制度。按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原則,落實醫共體人員管理、崗位管理、績效考核、收入分配等自主權。醫療機構在空編范圍內引進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不受10%預留空編要求和自然減員數限制。引進高層次人才,在單位有空編情況下可先辦理人事調動手續、后辦理入編手續。單位滿編情況下需引進個別急需緊缺人才,可經同級編辦統籌調劑后,先調入并辦理入編手續,待騰出空編后再收回調劑編制。優先保障基層用人需求,適當提高基層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嚴禁借輪崗管理、流動使用等名義“虹吸”基層人才。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等從業人員來源,應根據安置政策優先配置醫共體,可探索實施鄉村醫生“縣招、鄉管、村用”制度。
(三)落實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制度。醫共體執行基層首診、雙向轉診制度,統一內部轉診流程和縣外轉診辦法。所轄居民應在基層成員單位接受首診服務(65歲以上老人、5歲以下嬰幼兒、孕產婦、精神病、重大傳染病、急危重癥除外),并為常住縣城的農村參保居民指定首診單位。基層成員單位規范提供診療服務,需轉診的患者應上轉縣級成員單位,縣級成員單位可將轉歸良好且仍需住院患者轉至基層醫療機構繼續治療。縣外轉診工作由縣級成員單位按規定實施,基層不得直接外轉。自行外出就醫人員按照參保地基本醫保政策規定辦理。
(四)建立完善慢性病醫防融合新模式。醫共體要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為抓手,以醫療技術水平和管控服務能力為保障,整合機構職能、建立聯動機制,實現慢性病“防、治、管、教”四位一體:基層成員單位(包括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負責做實慢病科普宣講、健康養成推廣、常住人群體檢、高危人群篩查等早期預防工作,提升早期干預能力,并靠實定期回訪、用藥管理、病情監測、并發癥預防等關鍵環節職責;縣級疾控機構要將工作重心前移,在醫共體統一部署下,與縣級醫療機構共同組建專家團隊,協同對基層醫療機構慢性病防控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技術支持和績效評價。充分利用甘肅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慢性病管理的質量控制,指導基層醫療機構及時上轉療效不佳、病情反復的患者;縣級醫療機構優先接收基層醫療機構上轉慢性病患者并給予規范有效醫療救治,同時負責做好長期處方管理、重癥急救轉診等工作。醫共體要在進一步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對轄區慢性病防控任務進行量化分解,靠實區域“網格化”管理,明確各級成員單位的年度任務、階段任務、時限要求、質量要求以及具體職責分工和任務分工,并將慢性病管控評價結果作為醫共體績效考核重要指標。
(五)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醫共體要對照國家關于縣、鄉(社區)醫療機構能力建設的推薦標準和基本標準,從科室設置、診療病種、開展手術、技術服務等方面對所有成員單位服務能力進行評估,明確短板弱項清單,建立能力幫帶臺賬,抓好能力提升工作。縣級成員單位通過申報省級專科聯盟和技術聯盟成員單位,強化專科共建、外派培訓等措施,以分級診療病種診治和縣域醫學中心、醫療救治中心建設等為重點,推動診療水平和服務能力提升進度,與上級醫療機構建立急危重癥上轉綠色通道,主動接受醫療質量控制中心質控管理,并重點做好基層醫療機構能力提升幫帶工作(具體措施見附件1)。
(六)加強醫療資源調配。醫共體在優先保障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需要前提下,重組整合和優化配置醫療資源,以牽頭單位和縣級成員單位為重點,加大縣域醫學中心建設投入,推進區域檢查質量同質化和檢查結果互認。探索藥品集中帶量采購,合理降低采購價格。落實藥品采購“兩票制”,建立統一的藥品采購目錄和供應機制,統一采購配送,并推進基本藥物分級保障,逐年提高成員單位基本藥物分級使用品規比或金額比。
(七)加強信息化建設。利用我省已有信息系統實施醫共體信息化建設:縣級成員單位HIS系統應與甘肅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對接融合,實現“五統一”(醫療、公衛、財政、人事、績效)管理;甘肅省慢性病管理信息系統與甘肅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縣級醫療機構HIS、基本公共衛生管理系統相互對接,實現互聯互通;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推進信息共享,提升醫療衛生機構、疾控機構協同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水平及政府監管水平;基于甘肅省遠程醫學信息平臺發展遠程醫療服務,向下輻射基層成員單位,向上與省市三級醫院遠程系統對接,并完善遠程診斷收費標準、成本費用分配和第三方運營機制。全面應用電子健康卡,實現一卡(碼)就診。
(八)推進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兩個允許”的要求,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建立“公益一類保障與公益二類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政策,逐步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有利于人才下沉和醫共體發展的薪酬制度。醫務人員收入由醫共體自主分配,以崗位為基礎,以績效為核心,打破單位、層級和身份區別,建立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內部分配機制,并與藥品、耗材和檢查檢驗收入脫鉤。鼓勵對醫共體負責人和成員單位負責人實施年薪制。落實好鄉村醫生職責和待遇有關政策,筑牢鄉村一體化、推動縣鄉一體化。允許成員單位間以多種共建方式加強聯營協作,在明確各項投入和運行機制基礎上,明確收入分配方式和比例,通過利益共享推動協作共建模式可持續發展。
(九)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醫共體全面推行總額預算下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探索實行“總額預付、合理超支分擔、結余留用”的醫保基金管理方式,醫保總額按照“以收定支”原則,由醫保機構與醫共體談判核定。醫保部門與牽頭醫院簽訂結算協議,按月預撥,并由牽頭醫院統籌管理。完善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政策,合理拉開醫共體內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之間的報銷比例差距,對符合規定的轉診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合理超支由牽頭醫院與醫保經辦機構根據結算協議分擔,結余部分根據成員單位機構等級和功能定位按比例分配。
(十)落實財政投入經費。根據醫共體建設發展需要,依據公立醫院、疾控機構及基層醫療機構的補助政策,原渠道安排醫共體成員單位補助資金。醫共體內部財務實行統一管理和集中核算,各成員單位財務單獨設賬,落實其相應自主權,并加強醫共體內審管理,自覺接受審計監督。
四、工作進度
10月底前,各試點縣(市、區,名單見附件2)完成實施方案制定工作,經市州衛生健康委審定同意后報省衛生健康委備案,并同步實施醫共體試點工作。12月底前,各市州衛生健康委對各試點縣實施進展進行中期督導檢查,評估階段性成效。省衛生健康委將會同相關部門適時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充分認識醫共體建設對推進分級診療制度的重要意義,將其作為深化醫改重要內容和推動基本醫療有保障的重要抓手,成立以縣政府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綜合協調,強化部門協作,完善配套措施,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管理機制。
(二)完善政策保障。各試點地區要切實加強部門協作和制度保障: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醫共體的組織實施和分工協作;人社部門負責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醫保部門負責推進醫保基金支付、監管等工作。
(三)加強成效評估。要將診療病種、開展技術、服務人次、醫療質量、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及慢性病管控等能力提升指標,及資源整合、制度優化、幫扶成效等制度落實指標作為重點依據,對醫共體建設成效進行科學評價(指標詳見附件3),加大監管力度,評價結果與成員單位資金撥付、等級評審、評優評先等工作掛鉤。
(四)強化宣傳培訓。各地要大力開展醫共體政策培訓和政策宣傳,發掘培育典型,推廣一批先進單位和個人,為醫共體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