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殘聯、財政局、民政局:
??? 《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 汕頭市財政局 汕頭市民政局關于資助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實施意見》業經市司法局法律審查,現作為規范性文件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
? ? ?汕頭市財政局
?????汕頭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3日
??汕頭市殘疾人聯合會 汕頭市財政局 汕頭市民政局關于資助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提升我市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機構發展水平,幫助更多殘疾兒童少年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根據《汕頭經濟特區殘疾人扶助條例》《汕頭市殘疾人醫療康復救助基金實施意見》以及《廣東省殘疾人康復服務定點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特制定本意見。
??一、資助對象
??(一)依法在市級登記機關登記,經市殘聯組織評審、認定,納入汕頭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管理的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以下簡稱“定點機構”)。
??(二)依法在區級登記機關登記,經區(縣)殘聯組織評審、認定,并報市殘聯備案同意納入汕頭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項目管理的定點機構。
??二、考核與資助
??(一)考核辦法。充分發揮資助資金助推作用,獎勵先進、精準資助,強化績效管理,確保資助效果。市殘聯按照《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服務規范(試行)〉的通知》(粵殘聯〔2021〕77號)相關規定和要求制定評審標準及計分辦法,每年組織開展定點機構年度考核評級,根據評分分值按甲、乙、丙、丁四個等級對定點機構進行評審定級,定級標準為:90分以上為甲級、80-89分為乙級、75-79分為丙級、70-74分為丁級,69分以下不予定級。
??(二)年度考核等級資助。每年按年度考核定級情況給予定點機構年度考核等級資助,資助標準為:甲級3萬元,乙級2萬元,丙級1.5萬元,丁級1萬元。
??(三)學位資助。根據每年收訓本市戶籍0-6周歲殘疾兒童人數,按機構等級標準和人數限額給予機構學位資助。具體如下:每人每年(10個月)資助甲級1000元、乙級950元、丙級900元、丁級800元。年度考核評為甲級的機構按服務人數最高資助50人,少于50人按實際人數計;未達到甲級的按服務人數最高資助40人,少于40人按實際人數計。
??三、考核資助流程
??(一)機構自評。各定點機構按照汕頭市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相關項目評審標準及計分辦法,于每年10月底前開展年度自評,并填報自評材料。
??(二)市殘聯組織考核。按照汕頭市殘疾兒童康復定點機構相關項目評審標準及計分辦法,市殘聯組織區(縣)殘聯及相關部門(專業機構)對定點機構進行年度考核,根據考評分數與情況確定機構年度考核等級。
??(三)申請資助經費。各定點機構根據考核等級,以在訓殘童實名制為基礎,填報《汕頭市民辦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定點機構年度考核及學位資助申請表》,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殘聯申請核撥資助經費。
??四、管理和監督
??(一)市殘聯負責資助項目的組織實施。根據業務開展實際和定點機構申報情況,編制年度經費預算。按照我市及上級相關康復救助政策情況,及時完善扶持措施,會同相關部門及區(縣)殘聯,指導督促定點機構不斷提升服務質量。
??(二)定點機構要自覺接受市殘聯、財政、民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和管理。
??五、本意見由市殘疾人聯合會負責解釋。
??六、本實施意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30日止。有效期屆滿,經評估認為需要繼續施行的,根據評估情況重新修訂。為保證救助的連續性,本意見出臺前的救助按原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