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醫改辦、國家衛生計生委、財政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遴選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示范醫院的通知》,決定遴選部分醫院開展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示范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推薦4家醫院,應當包括城市醫院和縣級醫院,兼顧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包含1家中醫(民族醫)醫院,不包括國家衛生計生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屬管醫院。
在遴選條件方面,《通知》明確,醫院所在地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建設工作,采取切實舉措推動醫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嚴格執行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政府辦醫責任落實到位,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配套政策健全,補償機制、價格機制、人事編制、醫保管理等體制機制改革取得積極進展;建立鼓勵中醫藥服務提供和使用機制;鼓勵優先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示范地區遴選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示范醫院。
《通知》要求,地方推薦的醫院應在改革、發展、管理方面特色鮮明,相關經驗做法可復制可推廣,具有示范意義。具體條件包括:醫院堅持公益性辦院方向,積極參加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效果評價考核中相關指標位居本省份前列;醫院內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水平較高,加強財務資產管理,不搞舉債建設和超標準裝修,中醫醫院中醫藥特色優勢突出;加強醫院黨的領導,把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緊密結合,黨風廉政建設成效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