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衛生計生委和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公布《北京市醫師執業注冊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自今年11月1日起,醫師執業注冊實行區域注冊,執業醫師執業地點為北京市,執業助理醫師執業地點為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所在區行政區劃。這標志著在京醫師的執業地點從單個機構擴大到了整個北京地區。
北京市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同一執業地點多個機構執業的醫師,應當確定一個機構作為其主要執業機構;對于擬執業的其他機構,應當向批準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分別申請備案。執業助理醫師不能跨區行政區劃申請多個機構執業,僅可申請主要執業機構所在區行政區劃內的其他醫療機構備案并執業。一個機構有多個執業地址的,執業助理醫師注冊時,只能選擇一個執業地址所在的區行政區劃作為執業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