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京醫保辦發〔2021〕13號)文件要求,現就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以下簡稱“醫保中心”)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編制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根據市醫保局職責職權和行政檢查事項制定《北京市醫療保障執法總隊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并向社會公示。結合工作實際,以及法律法規規章修訂情況,醫保中心對《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并及時公示。(附件1)
二、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
醫保中心根據我市醫保待遇審核預警系統進行篩查,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檢查對象名錄庫為醫療保險參保資格存疑的單位。
三、建立協助執法名錄庫
遴選會計師事務所,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聘請相關專家參與抽查檢查,提升執法檢查的專業性。
四、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
根據我市醫保待遇審核預警系統篩查數據情況,實施精準化監管,合理確定抽查比例,調配執法檢查力量。
五、加強信息公開和抽查結果運用
除依法依規不適合公開的情形外,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要在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內將抽查檢查結果、查處結果通過市醫保局官網執法公示專欄公布。
六、制定隨機抽查工作規則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醫保執法工作實際,制定雙隨機抽查制度規則,明確抽取方法、檢查流程、公示程序等內容,確保抽查工作標準統一、規范公正。
七、制定隨機抽查工作計劃
隨機抽查計劃以自然年為單位,制定全市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并對外公布。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如有變化應及時調整并對外公示。(附件2)
附件:
1.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1年度)
2.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表(2021年度)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2021年8月26日
附件1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隨機抽查事項清單(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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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抽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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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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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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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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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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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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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對參保單位醫療、生育保險稽核事項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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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參保資格存疑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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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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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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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北京市社會保險稽核實施細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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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表(2021年度)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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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計劃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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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任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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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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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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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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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對象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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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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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對象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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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取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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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檢查對象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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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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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抽查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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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北京市醫療保障局對參保單位醫療、生育保險稽核事項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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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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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單位醫療、生育保險涉嫌騙取或違規待遇領取進行稽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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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稽核辦法》、《北京市社會保險稽核實施細則》(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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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參保資格存疑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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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醫療保險事務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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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待遇審核預警系統篩查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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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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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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