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依據
??? 為做好我市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工作,確保相關價格政策的延續性,按照《宜賓市醫療保障局制定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工作規范(試行)》(宜醫保辦〔2021〕47號)相關規定,根據新開展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試行情況,經醫療機構申報、資料審查、專家論證、公開征求意見等程序,發布門診靜脈輸液等36項試行期滿項目正式價格。
??? 二、主要內容
??? 公布的門診靜脈輸液等36項新開展醫療服務項目正式價格適用于全市范圍內有條件實施的醫療機構。各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嚴格按照通知中規定的項目編碼、名稱、內涵、除外內容、說明、價格等進行相關醫療服務,同時要遵守價格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