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衛生健康委,委屬委管醫療機構:
???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工作的決策部署,提高思想認識,細化工作任務,推動新時代新階段行業作風建設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關于印發全國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計劃(2021-2024年)的通知》(國衛醫函〔2021〕169號)要求,結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9部門《關于印發2021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衛醫函〔2021〕85號)精神,我委研究制定了《甘肅省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4年)》,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省衛生健康委聯系人:趙晨陽
??? ?聯系電話:0931-4818683
??? 電子郵箱:gswstyzc@126.com
甘肅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9月14日
甘肅省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4年)?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醫療衛生行業作風建設,提升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水平,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內行風建設工作體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確保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部署堅決執行到位,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誰主管誰負責”的行業治理主體責任,持續糾治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全面推動全省衛生健康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組織領導
成立甘肅省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廉潔從業行動領導小組,組成人員為:
組?長:郭玉芬 省衛生健康委主任
?楊隴軍 省衛生健康委黨組書記
副組長:張??浩 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彥成 省衛生健康委二級巡視員
成?員:王改風 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處長
李興祥 省衛生健康委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李小平 省衛生健康委法監處處長
王振華 省衛生健康委中醫一處處長
各市州、蘭州新區、甘肅礦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負責人,省衛生健康委機關醫政醫管處、直屬機關黨委、法監處、中醫一處相關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醫政醫管處,王改風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督導各地、各單位開展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建立健全醫療機構內行風建設工作體系,引導黨員干部充分發揮帶頭引領作用,以黨風引導行風,以干部帶領群眾,全面開展糾風工作。總結運用優秀經驗,選樹先進典型,構建打擊“紅包”、回扣等行風問題長效機制,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提升群眾看病就醫的獲得感,切實保障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
三、整治范圍及時間?
(一)?整治范圍:全省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包括診所、民營醫院等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整治時間:2021年-2024年
四、整治重點及內容
(一)堅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域糾風工作
重點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深入開展打擊涉及新冠肺炎疫苗犯罪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疫苗領域制假售假、非法經營、走私,以及疫苗接種過程中發生的非法行醫和以疫苗為幌子進行詐騙等犯罪行為。同時,鼓勵提供單樣檢測和混樣檢測服務,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核酸檢測價格,嚴禁虛標價格或超標準收費,嚴厲打擊以快速核酸檢測為名實施的詐騙或故意篡改核酸檢測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嚴查嚴懲收“紅包”、回扣行為
1.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機構應當結合實際情況,對醫務人員在從事診療活動過程中,收受患者及其親友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以及安排、組織或者支付費用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均應認定為“紅包”,應全部納入此次專項行動整治范圍,并按照各地的具體情況,不斷細化完善“紅包”范疇、明確處罰紅線。
2.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落實糾治收受“紅包”行為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對查實的違規人員要堅決予以嚴肅處罰;對不知情或不可抗“紅包”應當建立上繳登記制度。要健全醫患雙方不收不送“紅包”告知制度,在院內顯著位置公布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的本單位和當地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舉報途徑。通過網絡預約、掃碼預約、線下預約等多種形式有效提高醫療資源利用率,增加醫療資源信息的公開透明程度,清除“紅包”產生空間。
(三)?深入開展重點領域的亂象治理
1.持續整治收受“紅包”等醫療亂象。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完善回訪制度、暢通舉報途徑、加強線索查辦,建立完善社會監督員制度,采取明查暗訪、聘請第三方機構評估、媒體監督等辦法加大對本單位醫務人員收受“紅包”線索的發現力度。提升防范“紅包”的硬件設施水平,在院內容易產生“紅包”行為的重點場所應當加強監管措施,消除“紅包”行為高發場合的監控死角。糾治收受“紅包”、術中加項、“持刀加價”、小病大治、重復檢查、捆綁推銷藥品耗材、將普通食品冒充特醫食品推薦給患者、醫療機構內宣傳和銷售母乳代用品等行為,及時清除影響群眾就醫獲得感的行風問題。
2.保持打擊“回扣”行為高壓態勢。建立清正廉潔的新型醫商關系,依法與利益相關企業交往,嚴禁收受醫療器械、藥品、試劑等生產、經營企業或人員以各種名義、形式給予的回扣、提成,嚴禁參與或接受影響醫療行為公正性的宴請、禮品、旅游、學習、考察或其他休閑社交活動,不得參加以某醫藥產品的推薦、采購、供應或使用為交換條件的推廣活動。以醫療機構負責人、重點科室負責人和涉及藥品、器械、耗材、試劑、設備、基建等科室崗位負責人作為回扣治理重點,在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等方面,充分運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醫療大數據監管、集采中選產品使用,開展回扣問題專項排查檢查,對于查實的問題要依法依規從嚴處理。相關企業給付回扣、捆綁推銷藥品耗材等商業賄賂違法線索,移交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3.堅決糾正擾亂醫療服務領域行業秩序行為。醫療機構應當落實管理職責,承擔管理責任,規范醫療運行管理秩序,針對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藥品耗材要細化管理措施,以電子病歷為基礎,對醫療重點環節開展監控,嚴格審批程序,分類甄別、及時預警,要充分運用同學科橫向比較手段,對醫務人員藥品耗材使用情況排名靠前且無正當理由的,要根據行為性質,進行約談、調崗、核減績效或暫停執業。完善醫藥代表院內拜訪醫務人員的管理制度,參照“定時定點定人”“有預約有流程有記錄”(“三定”“三有”)的方式,擬定細化可執行的院內制度,對違規出現在診療場所且與診療活動無關的人員要及時驅離,對核實的輸送回扣行為要及時上報,對查實收受回扣的醫務人員要根據金額從嚴處罰, 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
(四) 加大部門聯動查處案件和聯合懲戒力度
各地對糾風工作中發現的醫商勾結、利益輸送、商業賄賂、虛開發票、偷逃稅款等違法行為及問題線索要嚴查快報。引領推動糾風工作落地見效,持續加強黨對糾風工作的全面領導,深入落實糾風工作主體責任,強化行業監管和內部治理。不斷提升部門間聯動協作效能,探索專業領域由專業部門牽頭,機制單位配合的“專項+”工作模式。強化“三醫聯動”,將醫療、醫保、醫藥領域行風建設一體研究、一體推進,全面融入醫改政策。
(五)進一步完善行風管理制度
持續加強黨對糾風工作全面領導,以現行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為依據,升級完善醫療衛生“九不準”,針對當前行業亂象的突出表現形式,配套對應罰則建議,各市州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指導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制定貫徹落實“九不準”升級版的具體辦法,確保政策層層細化、落地見效。
五、實施步驟
1.全面自查階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各地要針對整治重點內容,組織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全面開展自查,并適時開展現場督導,督促醫療機構認真梳理本機構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臺賬,逐一對照整改。委屬委管醫療機構于2021年10月1日前將自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
2.集中整治階段(2021年12月—2022年6月)。各地要制定詳細的集中整治措施,集中開展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組成督查組進行檢查,加大監督檢查、執紀執法力度,對違反行業紀律的醫務人員,批評教育一批、通報處理一批、嚴肅清理一批,對涉嫌利益輸送的各類醫療機構,嚴肅懲處、移送線索、行業禁入,持續保持對“紅包”、回扣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全覆蓋。專項行動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總結檢查中存在的問題,于2022年5月底前以市州為單位將檢查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
3.學習教育階段(2022年7月—2023年9月)。各地要深入開展行業作風教育,認真組織廣大干部職工和轄區內各類醫療機構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論述、以及對衛生健康領域的重要指示批示和“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新時期職業精神,大力弘揚偉大抗疫精神,弘揚“大醫精誠”傳統醫德醫風,要綜合運用各類應用程序、網絡等多種媒介形式,推送教育內容,廣泛開展學習活動。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要開展集中學習,確定學習教育的具體內容,綜合運用主題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邊事教育身邊人”,要充分運用網站首頁置頂、院內電子屏滾動播放、顯著位置張貼海報、組織院內和科室內線上線下學習等形式深入開展學習教育工作。要制定學習培訓計劃,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專題學習,主要負責同志要帶頭開展行風教育工作,組織安排重點崗位工作人員進行重點教育,推進廉潔從業要求全面落實,確保此次行風教育實現100%覆蓋。各地、各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組織學習,于2023年9月20日前將集中學習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省衛生健康委醫政醫管處。
4.健全機制階段(2023年10月—2024年6月)。各地要進一步建立健全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機制,優化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內的行風工作協調管理機制。要持續完善對“紅包”、回扣行為的投訴舉報、調查處理、督導檢查體系,要構建與有關部門的線索移交、核實處置、跟蹤反饋機制。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建立完善重點崗位、重點人員、重點醫療行為、重點藥品耗材等關鍵節點的監測預警體系,形成具有可行性的“紅包”、回扣主動上繳、線索反映、調查核實、處置上報等管理制度,利用多種形式開展隨訪,借鑒患者滿意度測評的做法和經驗,在門診掛號結算或者辦理出入院手續時開展即時行風滿意度評價,搜集工作線索。要堅決落實行風建設的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醫療機構主要負責同志是本單位行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是此次工作的第一承辦人,建立由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組長、辦公室設在行風管理部門機構內的專項工作機制,要完善行風管理隊伍,按照工作需要全面配齊本單位負責行風建設工作專(兼)職工作人員,選配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知識儲備、行業背景和工作能力,辦公室承擔宏觀指導、統籌協調職責,負責機構內行風管理政策制定、具體工作任務安排,院本級紀檢監察、人事、財務、信息、質控、護理、藥劑、設備、醫保等相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全程參與、切實履行行風管理職責。
5.鞏固拓展階段(2024年7月—2024年12月)。要鞏固拓展作風建設成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地要對被檢查單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樹立先進典型作為樣本醫院,通過典型帶動、先行先試、因院制宜,提升整體廉潔從業水平。要加強廉潔從業行動計劃和工作成效的宣傳,注重運用多種媒介,多層次多角度宣傳推廣好工作成效,鼓勵和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支持整治“紅包”、回扣專項行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形成社會共治的良好局面。要注意輿情信息收集、歸納分析,通過社會評價檢驗工作成效,引導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落實好行動計劃各項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充分認識做好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意義,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牽頭負責的臨時性工作機構,專職落實此次行動有關要求,擬定工作計劃、實施督導檢查,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各地、各單位應當于每季度結束后的次月前5個工作日內、每年度結束后的次年前10個工作日內,向省衛生健康委報送季度工作進展、年度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工作計劃,省衛生健康委將適時組織督查和抽查。
(二)遵守檢查紀律,狠抓工作落實。各地要嚴明工作紀律,堅持問題導向,聚焦人民群眾不滿意的問題、行業作風問題多發等行風問題反彈領域,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監管,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措施,認真總結分析醫院建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督促指導醫院建立整改臺賬,提出整改措施,同時,將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納入醫院巡查的重要內容,對專項行動工作不負責、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以及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走過場的,要嚴肅問責、追查到底,確保專項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大宣傳力度,強化社會監督。各地要通過宣傳優秀醫務工作者典型事跡,引導醫務人員廉潔行醫,塑造和維護良好行業形象。有針對性地開展違紀違法案件警示教育、誠信教育、社會公德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廣大醫務工作者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并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和舉報接待時間、地點,公布有關規章制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參與形成監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