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衛醫函〔2019〕28號
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健康局(委):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醫函〔2019〕125號)的要求,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聯合制定了《廣東省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指南》,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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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18日
廣東省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指南
???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2號)、《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開展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的通知》(國衛醫函〔2019〕125號)等有關要求,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和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構建優質高效的城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制定本指南。
一、明確工作目標
(一)推進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取得突破,落實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分工協作,資源共享,構建優質高效的整合型城市醫療服務體系。
(二)到2019年底,廣州、深圳、珠海、江門、中山、佛山、惠州等7個國家試點城市全面啟動城市醫療聯合體網格化布局與管理,每個試點城市至少建成一個有明顯成效的城市醫療聯合體,初步形成以城市三級醫院牽頭、基層醫療機構為基礎,康復、護理等其他醫療機構參加的城市醫療聯合體管理模式。其他地市至少確定一個城市醫療聯合體試點。
(三)到2020年底,7個國家試點城市形成城市醫療聯合體的網格化布局,取得明顯成效。區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明顯增強,資源利用效率明顯提升,城市醫療聯合體成為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形成有序的分級診療就醫秩序。其余地市至少有一個城市醫療聯合體試點取得明顯成效。
二、強化組織管理
(一)2019年12月底前,各地級以上市要牽頭制訂本市城市醫療聯合體網格化布局規劃方案,確定本市城市醫療聯合體試點,指導試點地區開展工作,及時發現并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定期向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局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二)2020年3月底前,各地市的城市醫療聯合體試點地區建立健全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機制,推動各有關部門細化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督促城市醫療聯合體落實工作任務,及時發現并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定期向市衛生健康局(委)報告工作進展情況。
(三)各城市醫療聯合體試點牽頭醫院要成立專門工作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院長任副組長,醫務管理、護理管理、公共衛生管理、人事管理、醫保管理、信息管理和經濟管理等部門負責人,以及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任成員,負責制訂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方案并實施,制訂城市醫療聯合體章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組織對本醫療聯合體綜合績效進行評估,定期向上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上報數據信息。
三、推動科學布局
各地級以上市要加強統籌規劃,加快推進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
(一)網格化布局。各地級以上市要根據地緣關系、人口分布、醫療服務需求,統籌區域內所有醫療資源,科學規劃和布局城市醫療聯合體。組建城市醫療聯合體要以規劃為主,按照“規劃發展、分區包段、防治結合、行業監管”、以及“區域分開、城鄉分開、上下分開”的原則,以地級市的區域為單位,將服務區域按照醫療資源分布劃分為若干個網格。整合網格內醫療衛生資源,組建由三級醫院或者代表轄區醫療水平的醫院牽頭,其他若干家醫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護理院、專業康復機構、醫養機構等為成員的城市醫療聯合體,鼓勵公共衛生機構參加,由城市醫療聯合體統籌負責網格內居民健康管理、疾病診治、康復護理等工作,牽頭單位負總責。原則上,城市醫療聯合體網格不要跨醫保統籌區域。鼓勵三級中醫醫院牽頭組建城市醫療聯合體。在規劃布局時,鼓勵將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納入城市醫療聯合體。
(二)多層次協作。城市三級公立醫院在做好城市醫療聯合體的基礎上,也可通過托管等形式與跨區域的縣級醫院組建醫聯體,幫扶提升縣級醫院醫療服務能力與水平。尤其是高水平建設醫院、部屬、省屬、高校附屬醫院利用專科優勢,組建專科聯盟和遠程醫療協作網,也可跨區域與若干醫聯體建立合作關系,組建高層次、優勢互補的醫聯體,以學科建設、專科技術和優質服務為支撐,形成珠三角優質醫療資源輻射粵東粵西粵北的區域協同發展模式,帶動區域內、區域間醫療服務能力提升和醫療服務同質化。
四、健全保障機制
(一)落實財政投入經費。落實政府辦醫主體責任,根據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發展需要,繼續按照公立醫院“六項投入”政策、中醫醫院投入傾斜政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償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按原渠道足額安排對城市醫療聯合體各醫療衛生機構的財政投入資金和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鼓勵探索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改革。
(二)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行以按病種分值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將日間手術、門診術前檢查費用和符合條件的門診特定病種納入按病種分值付費范圍。支持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將家庭醫生服務包中基本醫療服務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探索實現醫保與人、財、物統一的城市醫療聯合體牽頭單位統一結算。完善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醫保差異化支付政策。在城市醫療聯合體內同一次住院轉診連續計算起付線,引導群眾基層就醫。
(三)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逐步提高醫療服務中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重,調動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積極性。做好與醫保支付、醫療控費和財政投入等政策的銜接,確保醫療衛生機構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負擔不增加。
(四)推進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兩個允許”要求,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和城市醫療聯合體發展要求的薪酬制度,合理確定和動態提升醫務人員薪酬水平。醫務人員績效工資可由城市醫療聯合體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內自主分配, 建立以崗位為基礎,以績效為核心,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內部分配機制。
(五)做好藥品耗材供應保障管理。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中醫藥局關于印發推進醫聯體藥學服務聯合協作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以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為引領,統一銜接用藥目錄,統一銜接藥品采購,統一藥品儲備調劑,統一指導合理用藥,統一陽光用藥監管,統一藥學隊伍建設。建立城市醫療聯合體內統一藥品耗材管理平臺,實現藥物目錄銜接、采購數據共享、處方自由流動、一體化配送支付,允許牽頭醫院的院內制劑在緊密型醫聯體范圍內流通使用。加強牽頭醫院對下級醫療機構藥品供應保障指導,強化藥品供應管理和短缺藥品監測應對,逐步實現藥品供應和藥學服務同質化。
(六)強化中醫藥服務工作。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在醫療聯合體建設中切實加強中醫藥工作的通知》要求,城市三級公立中醫醫院可利用技術、人才、品牌等優勢組建醫聯體,通過幫扶建設中醫優勢專科專病、中醫經典病房、名老中醫藥專家工作室(站)、治未病科等,提升區域的中醫藥服務水平。
(七)加強綜合績效考核。各地按照《廣東省衛生健康委 廣東省中醫藥局關于印發廣東省醫療聯合體綜合績效考核評價方案(試行)的通知》有關要求,以公益性為導向,突出職責履行、功能落實、醫療質量、公共衛生任務完成情況、費用控制、運行績效和群眾滿意度等考核指標,對城市醫療聯合體進行綜合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薪酬總量等掛鉤。
五、完善運行管理機制
(一)完善治理機制。各地探索建立健全城市醫療聯合體建設試點工作機制,統籌城市醫療聯合體規劃建設、投入保障、項目實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監管等重大事項。加強城市醫療聯合體黨建工作,發揮黨委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
(二)一體化管理。制訂城市醫療聯合體章程,規定牽頭醫院與其他成員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明確利益共享機制。對城市醫療聯合體內部因雙向轉診等互有參與業務產生的業務收入、醫保基金的結余留用,探索實行按一定比例在牽頭單位和成員單位之間進行分配。按照精簡、高效的原則,整合設置財務、人力資源、信息和后勤等管理中心,逐步實現城市醫療聯合體內行政管理、醫療業務、公共衛生服務、后勤服務、信息系統統一管理,統籌城市醫療聯合體內基礎建設、物資采購和設備配置,主動控制運行成本。
(三)共享醫療資源。鼓勵由牽頭醫院設置或者社會力量舉辦醫學影像、檢查檢驗、病理診斷和消毒供應等中心,為城市醫療聯合體內各醫療機構提供同質化、一體化服務。在保障醫療質量的前提下,推進城市醫療聯合體內不同級別、類別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減輕患者就醫負擔。加強城市醫療聯合體內床位、號源、設備的統籌使用。
(四)統籌人員調配。完善與城市醫療集團相適應的人事政策,實行崗位管理,按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人崗相適、以崗定薪”的原則,逐步實現城市醫療聯合體內人員統一招聘、培訓、調配和管理。充分落實城市醫療聯合體在人員招聘、內設機構、崗位設置、中層干部聘用、收入分配、崗位聘用等方面的自主權,促進人才向基層流動。
(五)推進信息互通。整合城市醫療聯合體內醫療衛生機構的信息,打通信息系統間壁壘,實現醫聯體內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業務協同。完善影像、檢驗、病理、心電等醫學診斷中心、遠程會診、雙向轉診等系統,為群眾提供統一高效、方便快捷的一體化醫療服務,推動健康服務同質化發展。探索信息化集中管理運維模式,為城市醫療集團內機構的健康醫療業務、運營管理提供信息技術支撐。
六、加強分工協作
(一)推動整合型醫療服務模式。城市醫療聯合體內各醫療機構落實自身功能定位。牽頭醫院主要承擔區域內急危重癥患者搶救和疑難復雜疾病診治工作,提供日間手術、日間化療等日間服務,提升服務效率,逐步減少常見病、多發病、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動將急性病恢復期患者、術后恢復期患者及危重癥穩定期患者及時轉診至下級醫療機構繼續治療和康復,加強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為患者提供一體化、便利化的疾病診療一康復一長期護理 連續性服務。
(二)落實防治結合要求。城市醫療聯合體牽頭醫院負總責,完善醫防協同工作機制,做到防治服務并重。主動吸納婦幼保健、慢病管理、康復護理等機構參加醫療聯合體,充分發揮專業機構的作用,推進疾病三級預防和連續管理。醫療聯合體內醫院在做好疾病診療工作的基礎上,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落實公共衛生職能,注重發揮中醫治未病優勢作用,共同做好疾病預防、健康管理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三)加強技術合作與業務協同。牽頭醫院要充分發揮技術輻射帶動作用,加強對成員單位的指導,通過專科共建、教育培訓協同合作、科研項目協作等多種方式,重點幫扶提升成員單位醫療服務能力與管理水平。牽頭醫院負責城市醫療聯合體內醫療質量管理,制訂統一的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和標準,提升區域內醫療質量同質化水平。落實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國家中醫藥局制定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分級診療技術方案要求,制訂雙向轉診標準與規范,優化雙向轉診流程,建立城市醫療聯合體內雙向轉診綠色通道,逐步實現有序合理轉診。加強慢性疾病管理,探索制訂一體化臨床路徑,為患者提供順暢轉診和連續診療服務。
(四)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落實團隊簽約要求,由城市醫療聯合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師和醫院專科醫師組成團隊,為網格內居民提供團隊簽約服務,形成全科與專科聯動、簽約醫生與團隊協同、醫防有機融合的服務工作機制。根據網格內居民健康需求,設立針對普通人群和慢性病患者、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貧困人口等重點人群的菜單式簽約服務包,提供個性化簽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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