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鹽南高新區社會事務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的通知》(蘇醫保發〔2020〕5號)精神,進一步做好全市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全面鞏固全民醫保體系建設,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充分認識依法做好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擴面的重要意義
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是社會保險制度建設的重要內容,是關系改革、發展、社會穩定的大事。各縣(市、區)要從推進醫療保險經辦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要把加快醫療保障事業發展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有機統一,按照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的要求,補短板、強弱項,打基礎、提質量,切實做好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確保今年的參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在原有基礎上有新的提升。
二、多措并舉,切實推進醫保擴面和基金征繳工作
(一)以全民登記為抓手,做好參保宣傳。“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是依據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以社會保險全覆蓋和精確管理為目標,推進全民全面、持續參保的基礎性、戰略性行動。各縣(市、區)要全面做好參保登記工作的宣傳和引導,加大對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的宣傳和引導力度,提升參保人員對參保政策的知曉率和繳費意愿。要重點聚焦靈活就業人群、新業態從業人員、城鄉居民等重點群體,借助新媒體、新業態平臺以及鎮(街道)、村(社區)管理的各類基層服務組織,廣泛開展政策宣傳,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和輿論方向,調動群眾參保繳費的積極性,全面落實社會保險制度和參保人群全覆蓋,最終實現人人享有社會保障的目標。
(二)以市級統籌為方向,做實參保登記。各縣(市、區)要綜合考慮本地經濟發展、常住人口流動和市下達的參保擴面任務等因素,統一制定年度擴面征繳計劃,并于年初細化分解下達至所轄鎮(街道),對覆蓋盲點逐一組織摸排,按月跟蹤通報反饋。要加強參保擴面征繳屬地責任管理,將參保擴面征繳任務完成情況作為約束性指標列入當地政府年度工作績效考核內容。各縣(市、區)要指導所轄鎮(街道)精準參保登記,引導村(社區)開展居民參保登記,督促各類學校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為學生(兒童)辦理參保登記。對新生兒童、集中繳費期后新增的參保人員等,要開辟綠色通道,大力推廣“互聯網+醫保”便民服務。
(三)以信息化為手段,提升工作質量。要鼓勵參保人員按照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期通過大數據對比,篩查并清理重復繳費、重復領取、重復報銷醫療保險待遇人員,清理垃圾參保信息數據,提升精準管理水平。要依托信息系統,做好不同險種、不同人群間的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換管理服務工作,簡化手續、規范流程、共享數據,方便參保人員轉換醫療保險關系和待遇享受;對大學生、農民工等人群需要從居民醫保轉職工醫保,或者由職工醫保轉居民醫保的,要保證在等待期內有保可依,同時不得重復享受待遇,及時做好參保信息變更登記;關注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醫療救助人員、退役軍人等重點人群,實行參保數據庫中專門標識管理并動態更新維護,確保縣(市、區)范圍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人員一人一卡一號,跟隨終身,不漏保、不重復,不影響待遇享受。同時,精準定位未參保單位和未參保人員以及中斷繳費人員,結合行業和地區特點,對未參保人員實行精準推送式宣傳,開展專項分析,實施精準擴面。
(四)以征繳職責劃轉為契機,保證應繳盡繳。各縣(市、區)要把握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征管職責劃轉稅務部門契機,及時與稅務部門交換參保登記和繳費信息。同時,對比企業納稅信息,做實單位繳費基數、繳費人數,做好與稅務部門征繳收入的對比工作,準確掌握征繳預算執行進度,對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的基金收入、個人繳費收入、繳費人數、繳費基數、費率等重要指標進行動態統計,共同加強基本醫療保險收入數據的管理,確保單位和參保人員應繳盡繳、應收盡收。
(五)以疫情防控為重點,放寬參保享受待遇規定。尚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確診和疑似患者,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督促辦理職工參保;沒有用人單位且為本地戶籍的,由醫保經辦機構協同戶籍所在鎮(街道)落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參保后,報銷醫療費用不受待遇等待期政策影響。對疫情期間確因疫情無法按時參保并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人員,自疫情結束后2個月內補辦補繳手續的,視同連續參保繳費,因疫情影響中斷繳費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可按規定享受相應醫保待遇。
三、嚴肅紀律,嚴禁冒領財政補助資金
各縣(市、區)要真實、準確統計和上報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確保統計數據真實、全面,不得瞞報、虛報、漏報、跨險種重復統計參保人數。不得為完成任務目標和參保覆蓋率瞞報、虛報參保人數。在申請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上級補助資金時,要防止出現重復參保、重復申報、虛報、統計錯誤等問題,對涉級虛報人數、重復統計、錯誤統計套取上級補助的地區,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各縣(市、區)要建立健全統計工作責任制,認真深入開展自查并加強對所屬鎮(街道)的檢查,凡發現統計數據弄虛作假的,要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應依法依紀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鹽城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