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醫改辦〔2019〕6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醫改領導小組,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省直有關部門:
根據省領導要求,我辦制定了《河北省2019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補充任務安排》,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北省2019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冀政辦字〔2019〕41號)要求,一并抓好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年度整體醫改重點工作任務。
??????? ?河北省醫改辦
????????? ?2019年6月28日
????????????????????????????? 河北省2019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補充任務安排
根據全國醫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國辦發〔2019〕28號)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在統籌推進《河北省2019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任務》(冀政辦字〔2019〕41號)確定的各項重點改革任務的同時,加快組織實施以下重點工作:
一、需要制定的文件
1.制定關于實施健康河北行動的意見、健康河北行動(2019—2030年)、健康河北行動組織實施和考核方案。(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3個月內完成)
2.制定促進社會辦醫持續健康規范發展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共同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3個月內完成)
3.制定進一步規范醫用耗材使用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1個月內完成)
4.制定以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為突破口進一步深化醫改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3個月內完成)
5.制定醫療機構用藥管理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1個月內完成)
6.制定深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1個月內完成)
7.制定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3個月內完成)
8.制定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3個月內完成)
9.制定加強醫生隊伍管理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1個月內完成)
10.制定醫療聯合體管理的政策措施。(省衛生健康委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1個月內完成)
11.制定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1個月內完成)
12.制定改進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的政策措施。(省醫療保障局負責,國家印發文件后3個月內完成)
以上任務只列牽頭部門,不列參與部門。
二、需要推動落實的重點工作
13.啟動實施健康河北行動,開展多種形式健康專項行動。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健康促進,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生活質量,努力讓群眾不得病、少得病。(省衛生健康委、各相關部門負責,排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14.加大對醫療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評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嚴格項目績效評價及結果運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提升居民滿意度和獲得感。(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負責)
15.持續做好地方病、職業病、艾滋病以及結核病等防治工作,深入做好青少年近視預防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財政廳負責)
16.加快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落實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功能定位,持續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和血站服務體系機制創新,深化基層運行機制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市、縣既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政策,又落實“兩個允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提升工作效率。加強疫苗接種管理,嚴格落實“三查七對”的操作規程,杜絕重大責任事故。(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石家莊海關、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7.完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政策。繼續根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評價結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8.加強各級醫療機構用藥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要求,規范藥品使用。開展處方點評,建立不合理用藥處方醫師公示和約談制度,嚴厲查處“大處方”等過度醫療行為,對嚴重違規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或取消處方權限。(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19.按照國家相關部署,確保醫保高值醫用耗材分類與編碼逐步和全國統一。重點治理單價和資源消耗占比相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改革完善醫用耗材采購政策,切實降低耗材價格。(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分別負責,省中醫藥管理局參與)適時取消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結合實際制定對公立醫療機構的補償政策,妥善解決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醫用耗材加成減少的合理收入的補償問題,確保公立醫療機構減收補償及時、患者報銷不受影響。(省醫療保障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20.對臨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藥品,采取強化儲備、統一采購、定點生產等方式保障供應。(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分別負責,省藥品監管局參與)
21.繼續推動商業健康保險有序發展,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監管制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河北銀保監局負責)
22.在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探索開展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大膽探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各相關部門要大力支持。(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23.引導醫聯體健康有序發展,鼓勵包括社會辦醫療機構在內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平等參與和適度競爭,確保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避免大醫院“跑馬圈地”、“虹吸”患者等問題。(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24.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辦診所,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優先滿足群眾基本醫療衛生需求。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25.積極推動各級各類醫院逐步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檢查檢驗結果的共享。(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26.強化醫教協同,完善培養模式,推動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與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有機銜接。結合實際,中高職院校2019年在擴大招生規模時,適量壓減臨床醫學類專業招生規模,重點增加康復、護理、養老、家政等專業招生的數量,優化調整醫學專業招生結構,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加強醫學生醫德醫風教育,引導學生樹立職業精神、自覺加強行業自律和行為規范。(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27.相關資金和政策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支付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全面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持續通過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等方式,保障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省扶貧辦等負責)
28.支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大力實施中藥材種植提質增效工程,推動建立全鏈條質量追溯體系,改革完善中藥注冊管理,確保藥品質量安全。加強科研體系創新,促進院校教育和師承教育相結合,完善職稱評聘等評價激勵制度。(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藥品監管局等負責)
省醫改辦將加強統籌協調,將《河北省2019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任務》和本通知有關工作安排一并納入臺賬管理和2019年度醫改考核,及時通報進展,醫改考核結果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的重要參考。省直各有關單位需在9月25日前報送當前季度各項醫改工作開展情況,12月25日前報送2019年度各項醫改工作完成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