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國家衛健委官網刊載《對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016號建議的答復》。
??? 該函件顯示,國建衛健委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在前期調研和專家研討的基礎上,形成《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修訂稿)》,廣泛征求聽取意見建議,適時發布。
??? 修訂稿在原有基礎上,完善了國家動態遴選調整機制,優化了國家基本藥物調入、調出的評價標準等,為科學調整目錄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 國家衛健委將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要求,在目錄調整過程中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根據藥品臨床應用實踐、藥品標準變化、藥品新上市情況等,科學、規范、有序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 以下是答復函全文:
??? 代表您好:
??? 您提出的《關于推動國談創新藥納入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建議》收悉,經商國家藥監局,現答復如下:
??? 一、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
??? 2018年,國家衛生健康委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我國國情和用藥特點,印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收錄西藥417種,中成藥268種(含民族藥),納入康柏西普、埃克替尼等多個創新藥。
??? 國家藥監局實施藥品加快上市制度,包括突破性治療藥物程序、附條件批準程序、優先審批程序和特別審批程序。圍繞創新藥發布一系列技術指導原則,指導研發工作。
??? 完善藥物研發與藥品審評溝通交流機制,進一步規范與申請人之間的溝通交流,形成多渠道、多層次溝通交流模式,鼓勵創新藥的研發和申報,加快藥品上市步伐。
??? 在促進創新藥配備使用方面,針對納入國家醫保談判藥品目錄的創新藥提供支持政策。
??? 建立“雙通道”管理機制,配合醫保部門出臺《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藥品供應保障渠道。健全藥品配備采購政策,配合國家醫保局印發《關于適應國家醫保談判常態化持續做好談判藥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切實提高國談藥的可及性。
??? 二、關于所提建議的答復
??? (一)關于及時優化調整基藥目錄,滿足患者臨床需求。
??? 近年來,我委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完善有關政策體系,依據《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藥品管理法》等,在前期調研和專家研討的基礎上,形成《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修訂稿)》,廣泛征求聽取意見建議,適時發布。
??? 修訂稿在原有基礎上,完善了國家動態遴選調整機制,優化了國家基本藥物調入、調出的評價標準等,為科學調整目錄奠定了較好的基礎。
??? (二)關于基藥目錄調整優先考慮國談創新藥,特別是重大新藥創制成果。
??? 《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藥品調入標準包括支持中醫藥事業發展,支持醫藥行業發展創新,向中藥(含民族藥)、國產創新藥傾斜。截至2023年底,在“重大新藥創制”科技重大專項的支持下,累計研發成功1類創新藥物87個,取得了一批重大成果,在防治疾病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 我委將按照《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要求,在目錄調整過程中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根據藥品臨床應用實踐、藥品標準變化、藥品新上市情況等,科學、規范、有序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 (三)關于加強國談創新藥在基層醫療機構的應用。
??? 2024年,我委聯合5部門印發《關于改革完善基層藥品聯動管理機制 擴大基層藥品種類的意見》,要求緊密型醫聯體牽頭醫院根據遴選和調整規則統籌確定緊密型醫聯體用藥目錄,注重上下轉診用藥需求,并根據臨床用藥需求變化、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情況實行動態調整,調整周期不超過1年。
??? 明確規定高血壓、糖尿病、慢阻肺用藥不受一品兩規限定。要求建立健全基層藥品聯動配備使用機制、完善基層藥品集中供應配送機制和健全基層藥品短缺預警處置機制,保障用藥上下銜接,解決基層用藥問題。
??? 三、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
??? 我委將認真研究您提出的建議,在依法依規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時,研究考慮國談創新藥以及“重大新藥創制”成果,合理調整藥品品種和劑型,優化結構,更好滿足臨床需求。同時,保障基層上下級醫療衛生機構藥品供應與藥學服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基本用藥需求。
??? 感謝您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衛生健康委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