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衛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區管委會公共服務局,委屬委管各單位,委機關各處室,省中醫藥管理局:
??根據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征集2023年河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通知》(冀市監函〔2023〕22號),結合以往全省衛生健康標準制修訂工作實際,現就征集2023年全省衛生健康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河北省衛生健康地方標準是結合我省實際,滿足衛生健康行業需要,由政府主導制定的標準,重點考慮實施國家和我省重大發展戰略,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等方面急需的衛生健康標準項目。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將地方標準制定依法嚴格限定在“滿足自然條件、風俗習慣等特殊技術要求”范圍內,同時對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需要在我省統一的衛生健康特殊技術要求,提出地方標準制定項目申請。技術標準重點圍繞推進健康中國行動、加強衛生應急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需要、提升醫療衛生服務質量、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水平、落實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加強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設等衛生健康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征集范圍不包括食品安全標準。
??二、申報程序
??(一)標準起草單位應對擬制定衛生健康地方標準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評估、論證等前期預研,填寫《河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任務書》(見省市場監管局官網,網址http://scjg.hebei.gov.cn/info/92016,自行下載)。為保障地方標準申報項目的成熟度,起草單位進行立項申報時,需提供地方標準項目草案;不能提供草案的,應提供標準主要內容等材料,沒有提供相關內容的不予推薦。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的衛生標準起草單位需先將任務書、標準草案等報各市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填寫《2023年衛生健康標準申報情況備案表》(見附件1)。
??(二)標準起草單位在申報前需通過有關網站(標準圖書館網站http://www.bzsb.info)進行查詢,避免與現行有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我省已發布或列入計劃的地方標準重復。衛生健康標準查新范圍包括國家和行業制定的指南、規范、專家共識等文件,查新時要一并考慮,避免重復。標準第一起草單位蓋章后,提交省衛生健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省疾控中心)進行初審。
??(三)省衛生健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收到起草單位提交的項目材料后,要組織相關專業的專家對標準制修訂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急需程度、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的業務能力、以及避免與現行有效標準重復等方面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報省衛生健康委。省衛生健康委征求相關方面意見后,在項目任務書上填寫審查意見。審查通過的,由項目任務書起草單位按時登錄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官方網站進行網上申報。
??(四)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全省衛生健康行業省級地方標準的申報,京津冀協同地方標準項目,應與京津相關部門和單位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后申報。
??三、申報要求
??標準起草單位將《河北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劃任務書》和標準草案等材料提交到文末指定郵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區的衛生標準起草單位需同時提交各市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蓋章確認的《2023年衛生健康標準申報情況備案表》。2023年衛生健康標準征訂不再受理紙質材料(省委、省政府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一)標準起草單位應當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獨立財務賬戶,具有衛生健康標準化相關工作經驗、專業優勢和項目執行條件,能夠在1年內完成項目。鼓勵多單位合作,聯合申報。項目負責人需要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和所申報標準項目所需的專業工作經驗。
??(二)項目負責人名下有往年未完成的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原則上不參與新的地標申報;項目負責人參與過國標、行標制修訂工作的,請在申報地標時附相關國標、行標工作情況的說明,可優先考慮推薦立項。
??(三)項目聯系人應確保提供的聯系方式和電子郵箱暢通有效,以便能夠及時接收申報項目受理和后續工作通知。項目負責人在申報的地標項目成功立項和結題后,需主動向本單位、省衛生健康委主管業務處室和省衛生健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相關協會學會報備,并提出標準宣貫建議。
??四、申報時間
??自發文之日起即可開始申報,提交郵箱截止日期為 2023年3月31日(以指定郵箱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請書時間為準)。4月初,省衛生健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專家進行初審,通過初審的衛生健康地方標準項目,起草單位按照《河北省地方標準申報操作說明》(見省市場監管局官網,網址http://scjg.hebei.gov.cn/info/92016),進行網上申報,網上申報截止日期為2023年4月30日。
??省衛生健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處聯系人:曹江雪
??聯系電話:0311—86573264? 18132604031??
??電子郵箱:wsbz@hebwst.gov.cn
河北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