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醫保辦發〔2022〕35號
各市、縣(區)醫療保障局、寧東管委會社會事務局:
???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權責清單,推進權責清單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的通知》(寧政辦發〔2021〕68號)有關要求,現就進一步開展2022年權責清單調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根據“三定”方案和有關法律法規,各市縣(區)醫保部門結合政務服務、行政執法等目錄清單,逐項梳理行政職權事項,逐項確認本級權責事項,厘清本級醫保部門依法行政職權依據,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權責清單。
二、調整程序
各市縣(區)醫保部門調整工作,要嚴格按照《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工作部門權責清單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有關規定組織落實,認真梳理需要調整的事項,向本級機構編制部門提出調整意見,經本級機構編制部門和司法行政部門審核后,按程序報請本級人民政府研究決定。
三、有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要以本輪權責清單調整為契機,進一步細化部門職責,明晰責任分工,做到授之有據、行之有規、錯之有責,確保權責清單落地生效、提質增效。
(二)明確工作時限。本次權責清單調整工作,各市縣(區)醫保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對照《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本級權力清單及行業系統權力清單指導目錄的通知》(寧醫保辦發〔2022〕11號),進行清單編制工作,務必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及時上報公示。權責清單調整完成后,各市縣(區)醫保部門要及時向自治區醫療保障局報送調整情況,對未能按時完成的單位,區局將予以通報并督辦。同時,各市縣(區)醫保部門應及時將權責清單和行政權責流程圖在本級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布,主動接受監督,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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