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衛婦幼字(2019)19號
各區衛生健康委、各有關醫療衛生機構:
??? 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中提出要“消除艾滋病、結核病、瘧疾等疾病”。消除母嬰傳播是“邁向零艾滋”的關鍵舉措之一,是國際社會共同關注的重要目標,也已成為我國預防母嬰傳播工作的重要目標。為進一步加強北京市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推動實現消除母嬰傳播目標,北京市在既往工作基礎上,自2019年起實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F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項目方案,結合北京市實際,制定北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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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8月12日
附件
北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北京市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推動實現消除母嬰傳播目標,北京市自2019年起實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項目方案,結合北京市實際,特制定北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一)總目標
積極推進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因地制宜建立消除母嬰傳播工作機制和服務模式,實現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獲得國家級消除認證。
(二)具體目標
至2020年底,實現以下目標:
1.?檢測相關指標
(1)????孕產婦產前檢查率≥95%;
(2)????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95%;
(3)????孕產婦孕早期(孕13周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80%。
2.?干預過程指標
(1)????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抗病毒用藥率≥95%;
(2)????梅毒感染孕產婦治療率≥95%;所生兒童預防性治療率≥90%;
(3)????乙肝暴露兒童免疫球蛋白接種率≥95%;
(4)????艾滋病暴露兒童早期診斷檢測比例≥90%。
3.?結局指標
??(1)艾滋病母嬰傳播率<2%;
??(2)先天梅毒發病率≤50/10萬活產;
??(3)乙肝母嬰傳播率<2%。
二、工作內容
結合孕產期保健與兒童保健服務,為所有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提供全面、整合的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服務,進一步規范常規產檢孕產婦和臨產時才尋求助產服務的服務流程。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一)健康教育及健康促進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與相關部門密切合作,發揮部門優勢,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活動和知識宣傳。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結合青少年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性病防治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的大眾健康教育和咨詢指導,提高育齡婦女及其家庭,特別是孕產婦對預防母嬰傳播的認知,促進健康行為,促進孕婦孕早期盡早至助產機構進行產前檢查。
(二)孕產婦檢測與咨詢服務
全面落實“先檢測、后建檔”的服務原則,全市各級助產機構應當根據相關檢測技術規范,為所有孕產婦(特別是流動人口、貧困婦女、青少年等特殊群體)主動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免費檢測與咨詢,盡早明確其感染狀況。
在孕早期或初次產前檢查時,告知預防母嬰傳播及相關檢測的信息,提供適宜、規范的免費檢測,依據檢測結果提供檢測后咨詢或轉診,在明確感染狀態后,方可給孕婦在助產機構建立正式產檢檔案,提高孕早期檢出率,為及時有效實施預防母嬰傳播提供保障。
對臨產時才尋求助產服務的孕產婦,免費提供兩種廠家或一種廠家兩種不同試劑的HIV抗體快速檢測、梅毒螺旋體抗原快速檢測和乙肝表面抗原快速檢測及相應咨詢。
(三)感染孕產婦的轉診及保健服務
確診感染的孕產婦遵循以下轉診原則:
1.艾滋病感染孕產婦:對于常規產檢孕產婦確診為艾滋病感染后按照北京市高危孕產婦轉診相關規定,應立即轉診至傳染病??漆t院。對臨產時才尋求助產服務通過快速檢測方法發現的艾滋病抗體初篩陽性孕產婦,不應轉診,必須即刻就地予以預防母嬰傳播相關干預措施,兒童分娩后及時轉診至傳染病??漆t院,保障6小時內服用抗病毒藥物。
2.梅毒感染孕產婦:對于不具有實施預防梅毒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的醫療機構,常規產檢孕產婦確診為梅毒感染后按照北京市高危孕產婦轉診相關規定,可以轉診至傳染病??漆t院。
對臨產時才尋求助產服務通過快速檢測方法發現的梅毒螺旋體抗原初篩陽性孕產婦,不應轉診,必須即刻就地予以預防母嬰傳播相關干預措施,兒童出生后立刻予以檢測和預防性治療。
3.乙肝感染孕產婦:對于不具有實施預防梅毒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的醫療機構,常規產檢孕產婦確診為乙肝感染后根據乙肝病毒免疫標志物和DNA檢測結果,對于HBeAg陽性或HBV-DNA≥500copies/ml孕婦,按照北京市高危孕產婦轉診相關規定,建議轉診至傳染病專科醫院。對于HBeAg陰性且HBV-DNA<500copies/ml孕婦不建議轉診,可以在首診醫院產檢分娩。建檔后確診的感染孕婦,填寫北京市高危孕婦門診會診三聯單,根據對口關系,轉診至相應傳染病??茩C構。
對臨產時才尋求助產服務通過快速檢測方法發現的乙肝表面抗原初篩陽性孕產婦,不應轉診,必須即刻就地予以預防母嬰傳播相關干預措施,兒童出生后立刻予以乙肝免疫球蛋白注射。
各接收三類感染孕產婦的醫療衛生機構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孕產婦妊娠風險評估管理工作的通知》(京衛老年婦幼〔2018〕5號)的要求,將其納入高危服務管理。在服務管理過程中各機構應嚴格遵循保密原則,提供高質量保健服務。除常規孕產期保健外,還要提供安全性行為指導、感染癥狀和體征監測、營養支持、心理支持、性伴告知與檢測等服務。
給予感染孕產婦安全助產服務,提倡自然分娩,不應將感染作為剖宮產指征。實施普遍性防護措施,減少分娩過程中疾病的傳播。幫助產婦及其家人制訂適宜的生育計劃,落實避孕措施、促進安全套使用,減少非意愿妊娠和疾病傳播。
(四)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服務
1.預防艾滋病母嬰傳播干預服務
一旦發現艾滋病感染孕產婦,無論其CD4+T淋巴細胞計數水平和病毒載量情況,應當及時為其提供免費抗病毒治療。在用藥前和用藥過程中,特別在用藥初期以及孕晚期,要進行CD4+T淋巴細胞計數、病毒載量和其他相關檢測,以評估感染狀況及監測用藥。在用藥前和用藥期間要持續給予用藥依從性的咨詢指導。
兒童出生后,6小時內及時提供免費抗病毒用藥;給予科學的嬰兒喂養指導,提倡人工喂養,避免母乳喂養,杜絕混合喂養;進行感染狀況監測,提供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檢測和抗體檢測服務。
2.預防梅毒母嬰傳播干預服務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對孕早期發現的梅毒感染孕婦在孕早期及孕晚期進行規范的青霉素治療;對孕中、晚期以及臨產發現的梅毒感染孕產婦,也要及時給予治療。在治療過程中要定期進行隨訪和療效評價,對復發或再感染者應追加治療。對于梅毒螺旋體抗原血清學單項檢測陽性的孕婦,要及時予以一個療程治療。
所生兒童出生時即進行梅毒感染相關檢測(非梅毒螺旋體抗原血清學定量檢測),及時發現先天梅毒患兒,及時予以轉診,保障48小時內對先天梅毒患兒開展規范治療。根據需要,48小時內為所生兒童實施預防性青霉素治療。
3.預防乙肝母嬰傳播干預服務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為乙肝感染孕產婦提供必要的實驗室檢測和輔助檢查,密切監測肝臟功能情況,給予專科指導。必要時給予轉診服務。對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按要求在12小時內免費及時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按照國家免疫程序接種乙肝疫苗。
(五)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轉診及隨訪服務
1. HIV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在非傳染病專科醫院分娩的HIV感染產婦所生兒童應立即填寫轉診卡,并轉診至北京地壇醫院兒科或解放軍總醫院第五醫學中心(原解放軍第三〇二醫院)新生兒疾病診療與研究中心。務必及時轉診,保障兒童6h內使用抗病毒藥物。所有HIV感染產婦所生兒童均需在6h內進行抗病毒治療,需在傳染病專科醫院進行隨訪服務,強化生長發育監測、喂養指導、疾病綜合管理、感染癥狀和體征監測等服務。并由傳染病專科醫院填寫隨訪卡。
2.?梅毒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在非傳染病專科醫院分娩的出生時明確診斷的先天梅毒兒童及時填寫轉診卡轉診至北京地壇醫院兒科或解放軍總醫院第五醫學中心新生兒疾病診療與研究中心。所有明確診斷的先天梅毒兒童均需在48小時內進行規范治療,需在傳染病專科醫院進行隨訪服務,強化生長發育監測、喂養指導、疾病綜合管理、感染癥狀和體征監測等服務。由傳染病??漆t院填寫隨訪卡。
對出生時不能明確診斷先天梅毒的兒童,若分娩機構具有兒童檢測和隨訪的能力,應由分娩機構定期檢測和隨訪,以及時診斷或排除先天梅毒;若分娩機構不具有兒童檢測和隨訪的能力,需要填寫轉診卡,轉診至北京地壇醫院兒科、北京佑安醫院性病艾滋病臨床診療中心或解放軍總醫院第五醫學中心新生兒疾病診療與研究中心,囑兒童3個月時就診,并及時填寫隨訪卡底單。由接收轉診機構定期檢測和隨訪,以及時診斷或排除先天梅毒。強化生長發育監測、喂養指導、疾病綜合管理、感染癥狀和體征監測等服務。對隨訪過程中診斷的先天梅毒兒童及時給予轉診或進行規范治療并上報先天梅毒感染信息。由隨訪醫院填寫隨訪卡。
3.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所有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由分娩機構囑其在兒童第三針乙肝疫苗注射完成后至醫療機構進行乙肝血清學標志物檢查。兒童滿12月后,至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兒童體檢時將乙肝血清學標志物檢查結果交至兒童保健科體檢醫生。體檢醫生將化驗單裝訂至兒童保健手冊相關頁。并根據化驗單結果,在北京市婦幼信息系統中錄入檢測結果。
(六)鼓勵社區、社會組織參與預防母嬰傳播服務
醫療衛生機構、社區及其他相關組織應當根據自身服務的特點和能力,通過多種形式或渠道,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產婦、兒童及其家庭,提供預防母嬰傳播的相關咨詢指導、心理支持、綜合關懷及轉介等醫療保健綜合服務,保障感染婦女和暴露兒童權利。
三、保障措施
(一)服務能力建設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婦幼保健網絡建設,建立激勵機制,穩定基層隊伍。健全轉診機制,為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提供規范診療服務。建立長效培訓機制,有計劃地開展培訓,保障所有承擔預防母嬰傳播服務人員,都能定期得到相關專業技能培訓和復訓。加強實驗室建設,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和合格的檢驗人員,完善實驗室相關檢測服務制度及流程,嚴格實驗室室內和室間質量控制,保障工作順暢運轉。加強醫院感染管理,確保在醫療操作中遵循普遍性防護原則,執行有關消毒制度,最大限度地避免醫源性感染及醫護人員職業暴露。
(二)信息管理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北京市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信息管理要求,建立本區相關信息互通共享與信息安全機制。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指定專人負責信息管理工作,要在婚前保健、孕產期保健、產時保健、兒童保健等相關登記中記錄有關信息。定期收集、整理、填報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月報表及系列個案登記卡,及時進行數據信息的網絡報告。同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信息報告管理規范》等相關要求進行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疫情報告。婦幼保健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定期共享核對感染孕婦與兒童相關報表與個案信息。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市、區婦幼保健機構,應當按照要求進行相關數據信息的審核、管理、質量控制及分析利用,確保數據信息上報的及時性、完整性和準確性。相關個案與報表信息及時錄入國家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管理信息系統。
艾滋病暴露兒童早期診斷信息根據國家《關于印發嬰兒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婦幼婦衛便函〔2014〕27號)要求上報。相關資料應有專人負責管理。轉診及隨訪相關資料應整潔、完整,定期歸檔,注意防蛀、防火、防潮、防盜。注意資料保密性,保護個人隱私,非相關人員不得借閱。
助產機構要充分利用北京市婦幼保健網絡信息系統,在獲得篩查檢測結果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檢測相關信息錄入首次產檢或復檢模塊中,分娩后及時補全檢測結果及檢測時間相關信息。通過分娩登記匯總報表信息,感染與治療相關信息不可手工修改,需保障個案錄入信息準確。兒童保健信息系統中納入母親三病感染狀態,保障兒童保健醫生及時提醒兒童進行相關檢測。在兒童12月體檢結果處,添加乙肝血清學標志物檢查結果。
(三)監督指導與評估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制定本地區監督指導與評估方案,定期組織開展自查和監督指導,并向北京市衛生健康委提交督導評估報告和工作報告,不斷提高轄區內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質量。
(四)資金和物資管理
國家下達工作經費支持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項目覆蓋所有區,用于試劑及藥品采購、工作補助、能力建設等。各區應當加強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相關物資和資金的管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北京市和各區有關規定對試劑、藥品、設備等相關物資及時進行招標采購,嚴格管理,追蹤物資使用效果,杜絕浪費。各區應結合實際情況,整合資源,合理統籌安排財政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率。要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加強資金管理,實行??顚S?,保障資金用于檢測篩查、綜合干預、追蹤隨訪、信息管理、能力建設等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相關工作。各項經費支出需保留所有原始單據,以備審計待查。
四、職責分工
(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
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承擔本轄區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管理工作,明確職責分工,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抓好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各項工作的落實。負責全市免費篩查與免費治療工作經費分配。
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結合本轄區特點,按照工作實施方案制定相應實施細則;負責組織和協調相關部門,保證工作落實。負責轄區內免費篩查工作經費分配。定期總結上報工作進展情況。
(二)北京婦幼保健院(北京婦產醫院)
北京婦幼保健保健院(北京婦產醫院)構協助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落實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具體工作,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工作與信息管理。實施北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項目免費篩查的市級培訓、技術指導、督導及隨訪效果質控。制作相應健康教育材料。及時將HBsAg陽性母親生新生兒時接種的乙肝免疫球蛋白電子監管碼(每支球蛋白的生產企業、批號、劑量、有效期)推送至免疫規劃信息系統,確保乙肝免疫球蛋白信息能實時追溯。負責全市乙肝免疫球蛋白、抗艾滋病病毒藥物及母嬰安全相關物品招標采購工作。
(三)各區婦幼保健院
各區婦幼保健院協助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落實具體工作,指定專人負責項目日常管理,完成人員培訓、健康教育、技術指導、質量控制、信息上報、監督工作進展情況等。監督各免費篩查機構嚴格按照流程對目標人群實施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早期篩查和隨訪工作,并定期對項目實施進行質量控制。
每季度收集項目相關個案與報表數據,于該季度下個月30日前按要求上報至北京婦幼保健院。完成北京市婦幼保健網絡信息系統中全區報表數據的審核與匯總。完成國家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信息系統個案上報及報表數據的錄入與匯總。每年匯總本轄區各免費篩查機構上報的《北京市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免費篩查年報表》,并于次年1月30日前報送至北京婦幼保健院。保障并協助各分娩機構及傳染病專科醫院完成兒童隨訪工作。
(四)嬰兒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中心
北京市海淀區婦幼保健院作為國家確定的嬰兒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中心,負責艾滋病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早期診斷工作,并按照國家《關于印發嬰兒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衛婦幼婦衛便函〔2014〕27號)要求,定期完成早期檢測工作信息上報。北京市醫療機構采樣后直接寄送至嬰兒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中心,不通過北京婦幼保健院轉寄干血斑。
嬰兒艾滋病感染早期診斷中心為北京市分娩的嬰兒提供3次免費早期診斷檢測(出生時、42天和3個月)。每個季度結束后一個月的30日前,將上個季度北京市醫療機構送樣的早期診斷個案詳情和報表上報至北京婦幼保健院。每個季度結束后一個月的30日前,將上個季度北京市醫療機構送樣的干血斑運送至北京市疾病控制中心統一儲存。
(五)市、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全市艾滋病、梅毒、乙肝疫情監測、艾滋病感染者隨訪管理和艾滋病實驗室質量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艾滋病實驗室培訓工作。承擔全市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規劃免疫流程培訓工作。每年與北京婦幼保健院共享并核對先天梅毒患兒、艾滋病和乙肝感染兒童相關報表與個案信息。
各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本轄區艾滋病、梅毒疫情監測、艾滋病感染者隨訪管理和艾滋病實驗室質量管理工作。配合開展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的診治、隨訪及轉介服務。
(六)傳染病??漆t院
承擔全市HIV感染孕產婦和所生兒童預防母嬰傳播綜合干預工作,承擔HIV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隨訪與監測工作,承擔與上述工作相關的所有個案與報表數據上報工作。
承擔本院建檔和接收轉診的梅毒感染孕產婦和所生兒童預防母嬰傳播綜合干預工作。承擔全市先天梅毒患兒隨訪與監測工作。承擔本院分娩和接收轉診的所有梅毒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隨訪與監測工作。承擔與上述工作相關的所有個案與報表數據上報工作。
承擔本院建檔和接收轉診的乙肝感染孕產婦和所生兒童預防母嬰傳播綜合干預工作。承擔本院分娩的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的1次隨訪工作。承擔暴露兒童乙肝病毒免疫標志物檢測結果上報工作。北京市傳染病??漆t院接診疾病類型及科室詳見附件1。
(七)助產機構
各助產機構為每位孕產婦提供至少一次免費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篩查服務。為常規建檔孕產婦免費提供一次HIV抗體篩查試驗檢測、梅毒螺旋體抗原血清學試驗檢測和乙肝表面抗原檢測。有條件的地區,為明確診斷并避免孕婦反復抽血,可免費提供乙肝病毒感染血清學標志物(兩對半)檢測。對臨產時才尋求助產服務的孕產婦,免費提供兩種廠家或一種廠家兩種不同試劑的HIV抗體快速檢測、梅毒螺旋體抗原快速檢測和乙肝表面抗原快速檢測。
根據篩查與確診結果對有需要的感染孕產婦進行轉診。對未轉診感染孕產婦孕期保健與預防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服務,并納入高危管理。對急診臨產才尋求助產服務的感染產婦就地立即實施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服務。對本機構分娩的梅毒感染孕產婦所娩非先天梅毒兒童實施檢測、預防性治療和定期隨訪工作。
參與并接受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的相關技術指導和培訓。收集、上報免費篩查相關信息,填寫《北京市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免費篩查年報表》,于每年1月15日前報送至區婦幼保健院。
(八)婚前及孕前保健機構
北京市各婚前及孕前保健機構為婚前及孕前保健夫妻雙方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相關咨詢服務及檢測服務,并及時告知檢測結果。對于確認結果為陽性的女性感染者,充分提供檢測后咨詢,充分告知母嬰傳播的風險及孕前和孕期可采取的預防母嬰傳播措施。對于確認結果為陽性的男性感染者,提供檢測后咨詢,并告知疾病傳染給伴侶的可能性,充分告知伴侶若被傳染后母嬰傳播的風險。各機構按要求填報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相關報表并上報。
(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需對所有乙肝感染孕產婦進行健康指導,告知其應在兒童第三針乙肝疫苗接種完成1-6個月后攜兒童至醫療機構進行乙肝血清學標志物檢查,并囑其在兒童滿12個月后體檢時交體檢醫生。體檢醫生回收檢測結果后應將其裝訂至兒童保健手冊相關頁,并在15個工作日內錄入北京市婦幼信息系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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