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衛生計生局(衛生局),楊凌示范區社會事業局,韓城市衛生計生局:
為加快工作步伐,切實提升全省藥品“三統一”工作效能,現就全省縣域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送工作進展情況通報如下。
2014年10月,按照省政府《關于深化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陜政發 〔2014〕17號)精神,省醫改辦印發了《關于完善縣域藥品“三統一”配送管理的通知》(陜醫改辦〔2014〕10號),明確在現有藥品“三統一”配送工作基礎上,縣級公立醫院按照平等自愿、雙向選擇的原則,自主選擇增加配送企業,增加后總數不超過5家,縣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進行捆綁配送,通過引入競爭機制,改變目前藥品配送效能低下的問題。
文件下發后,各地高度重視,結合實際積極有序地開展了縣域藥品配送調整工作。我委也先后通過召開工作促進會、督辦等形式推動工作落實。截止目前,各地基本完成了縣域藥品配送調整工作,確保了新的藥品配送模式的順利實施。但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報備工作不及時。目前還有榆林、延安和渭南3個市的6個縣(區)未按規定時限完成配送調整并向省上報備。二是政策執行有偏差。部分縣區在工作過程中未嚴格落實省政府17號和省醫改辦10號文件相關精神,有2個縣將原有配送企業淘汰出局,與在現有藥品“三統一”配送工作基礎上增加配送企業的要求不相符,導致企業投訴或新的配送模式無法啟動,給臨床用藥帶來了不穩定因素。三是工作程序不規范。個別縣區配送企業增選工作完成后,未按要求報經市級主管部門審核把關,而是直接向省級報備,違反了工作程序。
希望各地進一步提高對完善縣域藥品“三統一”配送管理工作的認識,認真總結經驗,及時研究和解決工作中的存在問題,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切實提高配送效能,滿足臨床用藥需求,各有關市縣要加快工作進度,于2015年4月20日前,完成新的配送調整工作。屆時仍未完成的,我委將約談相關負責人員,進行督查問責。
陜西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