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衛生計生委組織開展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
?根據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臨汾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發〔2017〕19號)要求,為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確保在2017年7月1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的同時,同步實施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和醫保支付、財政補償政策的調整。近日,我委財務科協同市醫改辦,組織市直9家醫療機構的價格測算專家進行了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測算。
? 此次測算以2016年數據為基數,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和“群眾整體費用負擔不增加,醫務人員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的原則,將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水平控制在取消藥品加成減少收入的80%以內,合理提高診察、手術、護理、治療(含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動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和偏低的床位費價格,降低乙類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檢驗項目(免疫類)價格。逐步形成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和科學的補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