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區州衛生局,各地、州、市衛生局,廳直屬各醫療機構,新疆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
為進一步加強對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監督管理,衛生部于2012年6月啟動了以政府為主導、以省為單位藥品集中采購監管信息報表報送工作。自上報工作實施以來,多數單位均能及時報送,但因個別單位存在報送數據延誤、數據質量不高等問題,影響了我區報送工作。根據衛生部通報要求,為確保及時、準確匯總相關數據,現就進一步做好數據填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報時限
請各單位通過"新疆醫療機構藥品采購管理網"的數據上報功能,務于當年4月5日、7月5日、10月5日前上報第一、二、三季度的數據,次年1月10日前上報上年第四季度和年報數據。
二、填報要求
(一)藥品采購總金額數據(指醫院信息管理系統HIS數據)統計不包括: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醫療放射藥品、醫療毒性藥品、原料藥、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等藥品。
(二)"采購總金額"要以萬元為單位上報。
(三)"采購總(進貨)金額"必須大于"網上藥品采購金額"。
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數據是為衛生部科學決策提供重要依據。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指定專人負責,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統計上報工作。各地(州、市)衛生局及醫療機構紀檢監察機構要督促轄區內各醫療機構按時上報相關數據,提高數據價值和可信度。填表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聯系自治區醫療機構網上藥品采購中心。
聯系人及電話:付麗紅、劉毅0991-8521731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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