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衛生計生委(局):
為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滿足群眾用藥需求,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藥政發〔2014〕50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擴大藥品配備使用范圍
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配備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的非目錄藥品及常用低價藥品的基礎上,允許各縣(市區,以下
簡稱縣)衛生計生局統一從我省醫保和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中,遴選一定數量適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補充藥品,供本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各縣確定的補充藥品應形成補充藥品目錄,報市(州)衛生計生委備案?;鶎俞t療衛生機構補充藥品的配備品種和采購金額,不得超過《湖北省基本藥物集中招標目錄(2014年版)》藥品的20%。
二、嚴格執行藥品采購管理規定
各地補充藥品的采購、交易嚴格按我省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采購管理規定執行,由省基本藥物采購中心通過“湖北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平臺”實施,實行網上集中采購、集中配送,嚴禁網下采購和超比例采購使用補充藥品?;鶎俞t療衛生機構必須依據本地補充藥品目錄,從《湖北省2013年二級以上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標目錄》勾選藥品,制定采購計劃,由縣衛生計生局匯總后集中報省基本藥物采購中心。各地要按照基本藥物配送管理要求,重視和做好補充藥品配送工作。要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山區和邊遠地區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的配送率和入庫率,特別將村衛生室的藥品配送作為重要工作抓好抓落實。要敦促藥品配送企業將藥品按需、及時、足量配送到位,解決“最后一公里”群眾用藥問題。
三、嚴格執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政策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所采購使用的藥品(包括國家基本藥物、省增補的非目錄藥品、國家和省公布的常用低價藥品和補充藥品,下同),均實行零差率價格政策,嚴禁以任何方式和形式的加價或加成銷售?;鶎俞t療衛生機構采購使用的藥品貨款結算應嚴格執行《湖北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貨款結算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本著“誰采購使用、誰支付貨款”的結算原則,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籌措,由縣負責收繳,以省為單位集中支付,回款時間原則上從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不超過30天。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堅持基本藥物的主體地位。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藥品要堅持基本藥物的主導地位,各縣在制定本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目錄時,在確保優先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的基礎上,科學制定用藥目錄,要嚴格控制補充藥品采購和銷售比例?;鶎俞t療衛生機構要嚴格按照規定,依據本單位的功能定位、機構規模、服務范圍、服務人群和服務能力等不同情況,優先從基本藥物目錄中遴選適用于本地區群眾需要的藥品,合理制定采購計劃。要做好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報銷工作,要保證基本藥物報銷比例高于補充藥品,促進基本藥物制定落實。
(二)做好藥品配備使用管理?;鶎俞t療衛生機構要做好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入庫驗收工作,要按照藥品電子監管工作要求,對所有入庫藥品進行電子掃描,保證藥品質量。要做好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分類管理工作,要分別建立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臺賬,要在門診藥房劃分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擺放區域,要在藥架上有醒目的標識。醫務人員要按照《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要求,科學、合理使用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杜絕不規范用藥行為。
(三)加強宣傳和培訓。各地、各單位要積極做好國家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相關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參與,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合理用藥培訓,特別要發揮藥學人員在處方審核和點評等臨床藥學服務工作中的作用,規范醫師處方、藥師調方行為。要建立臨床用藥監測、評價和超常預警制度,促進臨床首選、合理使用基本藥物。
(四)加強監督考核。各地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采購使用藥品的監督和考核,要把藥品的采購使用作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考核的重要內容和行風建設的評價指標。要認真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要求,嚴格規范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服務行為,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采購使用監管,嚴肅查處收受“紅包”、藥品回扣、統方、濫檢查、亂收費等違法違規問題,有效遏制藥品購銷領域中的不正之風,嚴防商業賄賂和腐敗問題的發生。
湖北省衛生計生委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