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衛生局,自治區直屬各醫院、內蒙古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
現將《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關于落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規定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衛辦藥政函〔2014〕163號,以下稱《規定》)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區實際,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視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工作。按照國家要求組織相關單位認真學習《規定》,完善工作機制,指定牽頭部門,明確任務分工,并于3月20日前將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工作的牽頭單位、聯系人、聯系方式報送至我委藥政處(見附件2)。
二、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和逐級上報制度。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向主管衛生計生部門報送因向本單位工作人員實施商業賄賂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責任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及其代理人名單。旗縣級、盟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規定》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將相關材料逐級報送至我委。同時填寫《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報送表》(見附件2)并加蓋公章。
三、簽署廉潔購銷合同(見附件3)。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簽署藥品、醫用設備和醫用耗材等采購合同時,要根據《規定》中的相關條款要求簽署廉潔購銷合同,并嚴格執行有關禁購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的廉潔購銷合同由自治區藥采中心代簽。已經發生購銷行為但尚未簽訂廉潔購銷合同的,應當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補簽工作。
四、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強《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任務分工落實情況;與當地司法機關和監察、財政、商務、工商、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建立溝通等情況;相關材料報送情況。我委將定期對各地落實《規定》情況進行督導檢查,每年年底進行工作總結。
聯 系 人:禧??恩
聯系電話:0471—6945676
電子郵箱:nmgwstjyc@126.com
2014年3月7日
抄送: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藥品器械網上集中招標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