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醫保經辦機構: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全區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桂醫保發〔2020〕47號)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服務方式、提升服務效能,給人民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醫保服務,現將《廣西醫療保障業務群眾辦事指南》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一、執行統一的標準
各級經辦機構要遵循全區《群眾辦事指南》規定的內容和格式要求,完成本地辦事指南的編制、發布和實施工作,做到事項名稱、事項編碼、辦理材料、辦理時限、辦理環節、服務標準“六統一”。各級經辦機構要再進一步精簡辦理材料、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不得自行增加、修改辦理材料或延長辦理時限,對不在全區群眾辦事目錄的服務事項,要嚴格按照“四最”的要求予以規范,打造群眾滿意的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
二、做好辦事指南的公開工作
各級經辦機構要主動公開《群眾辦事指南》,及時向社會公布辦事目錄、辦事指南和辦事表格,并在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明顯位置進行宣傳,方便群眾閱讀、查詢、下載或使用,提升群眾的知曉度,提高辦事效率。
三、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各級經辦機構要指定專人負責辦事指南管理工作,如遇政務服務事項設定依據的立改廢釋、機構職能調整、地址變遷、電話更改,以及信息化手段、經辦模式升級等情況變化,要及時調整和更新辦事指南,確保準確規范。各地在執行《群眾辦事指南》過程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請及時向我中心反饋。我中心將適時對已公布的辦事指南進行調整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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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事業管理中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