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禮委員:
??? 您提出的《關于推進商業保險機構與醫保機構、醫療機構之間的數據互聯互通的提案》收悉,經商衛生健康委、銀保監會,現答復如下:
??? 關于數據標準化建設。標準統一和互認是數據互聯互通的前提,只有標準統一,才能實現數據匯總、利用和開發。為推進醫保標準化的工作,國家醫保局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在全國統一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建設基礎上,逐步實現疾病診斷和手術操作等15項信息業務編碼標準落地使用。據了解,商業保險領域,商業保險機構相關業務活動已經實現電子化、系統化,且已覆蓋到PC、PAD、手機等各類應用終端,已基本實現全行業健康險數據的標準統一和全量歸集。在醫療衛生領域,全民健康信息化標準建設持續推進,已正式發布256項醫療健康信息標準,標準體系進一步完善。加快標準應用落地,截至2018年底,全國共有54個地市和90家醫院通過標準化成熟度測評。
??? 關于網絡互連互通。國家醫保局成立后立即開展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建設。按照項目總體規劃,國家醫療保障信息平臺采用統一設計原則,核心業務區網絡統一規劃、分級管理,縱向實現國家、省、市、縣、鄉互聯互通,橫向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稅務等部門以及醫院、藥店、銀行、商業保險公司等單位互聯互通,最終建成數據共享、交互協同的全國一體化醫療保障網絡體系。
??? 關于信息共享交換。目前,全國大多數統籌區的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交由商業保險公司經辦,也有地方在探索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交由商業保險公司經辦管理,基本實現了參保人就醫結算信息與商業保險公司之間的信息共享。目前,出生醫學證明信息、死亡醫學證明信息、全員人口信息、生育服務證信息等四類信息已與國家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接口對接。下一步,我們將積極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在保障信息安全管理和個人隱私信息保護的前提下,依托國家政務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實現醫保、醫療有關信息在相關部門與單位之間的資源共享。
???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19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