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委托單位:北京市中醫管理局
二、申請單位: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經營許可,向采購人提供服務的法人。在京醫療機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行業協學會、衛生單位、民非企業、企業單位等。
三、工作任務:
(一)開展案例庫建設工作。完善案例庫標準體系,組織“五案”----護理病案、病例討論案、查房案、會診案、教學案系列標準的制定;規范案例庫的書寫模板,開展人員培訓、學術交流,提升案例庫學術影響力,推廣案例庫應用成果。
(二)優化案例庫技術支撐平臺建設。優化案例庫發布平臺系統配置能力,支持“五案”資源的多種方式的檢索與展示,實現“五案”資源的發布管理、運營管理,支持多個單運營主體的“五案”發布,提升案例數據資源存儲能力及內容運營能力。
(三)完成案例的數據采集、加工、存儲和發布。開展案例數據的采集工作,實現分類管理;建設數據加工機制,開展不同類型的標準化加工,形成PDF、XML、HTML等數據,為案例數據的發布和展示奠定數據基礎。
四、申請要求:
(一)申請單位應當為該項目提供必要支撐條件,保證充分時間投入,確保任務如期高質量完成。
(二)申請單位應當為該項目提供科學合理、內容詳實、針對性強的工作方案。
(三)申請單位應當提供近三年類似服務業績。
(四)申請單位應當提供經驗豐富且與本項目需求匹配的團隊,并保證團隊成員在項目執行期的穩定性。
(五)申請單位須建立合理的項目服務溝通機制。
(六)參加公開遴選的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組建跨單位項目團隊。
(七)申請牽頭人原則上需具有副高以上職稱或中層以上領導職務,具有五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近三年承擔過相關工作。
(八)申請牽頭人年齡原則上應當在65歲以下,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研究組織能力。
(九)申請牽頭人應熟悉本項目情況和特點。為保障及時溝通,原則上申請單位為在京機構。
(十)申請單位應當為工作順利推進組建專業團隊,保證充分時間投入,確保任務按時完成。
(十一)申請牽頭人應參加北京市中醫管理局組織的相關工作會議,按照要求匯報工作進展。
五、項目執行時間要求:自項目批復日期起至2023年12月。
六、項目經費:不超過40萬元。
七、申報及評審事宜:
1.申報期限:2023年4月7日至2023年4月11日。
2.提交材料:申報單位下載《響應文件》,按要求填寫,打印紙質版并加蓋公章。同時掃描蓋章電子版并刻制U盤。(電子材料應為 PDF 格式文件,并應是遴選響應文件正本所有內容的清晰掃描件。電子文檔內容和遴選響應文件正本應保持完全一致,不能有缺漏)。將響應文件紙質版一式3份及U盤1個一并郵寄至北京市中醫管理局(郵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區棗林前街70號)。材料應在封面注明“中西醫結合臨床護理案例庫項目響應文件”字樣,密封信口并在封口處加蓋騎縫公章。
3.組織評審:北京市中醫管理局將組織評審小組進行評審,從項目方案的科學性、合理性、創新性和可行性,項目團隊實力和工作經驗、與項目契合度等方面,對申請單位的申請書進行評估,擇優遴選一家項目承擔單位。
八、聯系方式:祝老師,聯系電話:83970031,13661063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