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 院前醫療急救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事業,是黨和政府密切聯系群眾的紐帶,是衛生健康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深入推進健康山東建設,切實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環節,國家先后通過制定有關文件予以推動。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衛醫發〔2020〕19號),明確到2025年建成與我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政府主導、覆蓋城鄉、運行高效、服務優質的省、市、縣(市、區)三級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省衛生健康委聯合相關部門印發《關于印發山東省進一步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衛發〔2020〕13號),要求各市認真貫徹執行。
??? 二、政策依據
???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3號)、《關于印發山東省進一步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衛發〔2020〕13號)、《濟南市院前醫療急救條例》等文件起草本規定。
??? 三、出臺目的
??? 為深入貫徹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要求,落實《關于印發山東省進一步完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衛發〔2020〕13號),因地制宜推進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范院前醫療急救行為,提高院前醫療急救服務能力,更好的滿足人民群眾對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需求。
??? 四、主要內容
??? 《規定》共六部分,包括總則、體系建設、急救規范、急救保障、法律責任及附則。重點規定了以下內容:
??? (一)院前急救的范圍及定義。《規定》中的院前醫療急救范圍包括日常院前醫療急救、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急救以及大型群體性活動現場醫療保障等。主要指患者在醫療機構外進行現場搶救和轉運途中救治、監護及信息溝通及與院內醫療急救機構的交接活動為主的醫療服務。
??? (二)關于院前醫療急救的公益性及經費來源。院前醫療急救是政府主辦的公益性事業,是公共衛生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院前醫療急救工作的領導,將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納入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院前急救運行所需經費由財政補助、社會捐助和急救醫療單位出資構成,以保障院前醫療急救事業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滿足公眾院前醫療急救、重大活動保障、突發公共事件緊急救援等需求。
??? (三)建立統一的院前醫療急救體系。為了統籌充分利用本市的院前醫療急救資源,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對轄區內各級各類急救站(點)實施統一規劃布局,組織綜合醫院和具有醫療急救服務能力的醫療機構加入院前醫療急救網絡,且統一服務規范、統一監督管理,組織協調、監督管理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活動。并建立由由市120指揮中心、急救網絡醫院、急救網絡醫院附設急救站(點)構成統一指揮、協調有序的院前醫療急救體系。
??? (四)配備數量充足的救護車。為了滿足群眾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本市行政區域內每三萬常住人口至少配備一輛急救車,負壓救護車的配備比例應達到40%。
??? (五)關于“120”報警電話。120是國家確定的院前醫療急救唯一特服急救號碼,《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了市120指揮中心設置“120”急救醫療電話,“120” 急救醫療電話為全市唯一院前醫療急救特別服務電話號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其他電話號碼作為院前醫療急救電話向社會公布使用。
??? (六)公民自愿施救不需擔責。為了鼓勵公民發現需要救助的病人時敢施救,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明確了公民發現需要急救的急、危、重癥病人,有義務撥打“120”電話,鼓勵經過急救技能培訓或者具備急救專業技能的公民在急救人員到達前,對急、危重癥病人按照操作規范實施現場救護,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 (七)在開展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時應遵守的行為規范。
院前醫療急救工作應當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操作規范、診療指南。120指揮中心調派急救站(點)時應遵尋就近、就急、就醫院救治能力、就病人意愿的原則;調度員在受理急救醫療呼救時,應在十秒內接聽呼救電話,派車單填寫完畢后一分鐘內向急救站(點)發出派車指令,并應當對病人或現場其他人員給予必要的自救或互救指導;從事院前醫療急救的醫師、護士、駕駛員應當具備相關專業資格,經過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崗前培訓合格;急救站(點)在接到調度指令后三分鐘內派出急救車輛;院前醫療急救人員按照院前醫療急救診療及操作規范對患者進行現場救治。
??? (八)《規定》中明確的院前醫療急救中的幾個“不準”。一是市120指揮中心應當設置與院前醫療急救呼叫量相適應的“120”呼叫線路、調度席位,配備急救調度人員,不得拒絕或者拖延受理呼救。二是急救站(點)在接到調度指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急救車因特殊情況無法到達報警地點的,應當立即向市120指揮中心報告,采取補救措施。三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搶救和運送工作。四是院前醫療急救車輛應專車專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調用急救車輛從事與院前醫療急救無關的活動,任何非院前醫療急救車輛不能使用“120”等標志圖案。五是網絡醫院不得將急救站(點)出租、承包給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急救站(點)不得擅自中斷或者停止提供院前醫療急救服務。
??? (九)其他內容。《規定》中還明確了各部門應根據職責范圍為院前醫療急救體系科學、高效運轉提供保障。對急救人員晉升職稱、評優、評先和享受福利待遇等,同等條件下應當給予優先考慮;保障執行急救任務的急救車優先通行,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等限制;社會車輛因讓行或者主動參與救護患者導致違反交通規則的可免予行政處罰;違返本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等內容。
??? 五、解讀機構及咨詢方式
???政策解讀單位:聊城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具體聯系人:江士國
? 咨詢電話:0635-843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