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加大藥品使用環節安全監管力度,嚴防嚴查嚴控藥品質量安全風險,滁州市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三醫聯動工作,聯合市衛健委在全面建立健全市1940家醫療機構電子監管檔案基礎上,創新建立《滁州市醫療機構藥械監管信息互通制度》,確保人民群眾用藥安全,這一舉措在全省尚屬首創。
一是主體信息互通。要求各地衛健部門應每年向市場監管部門集中通報一次轄區內持證醫療機構主體信息。對新增、變更或注銷的醫療機構,應在十五天內內通報市場監管部門。
二是風險信息互通。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和衛健部門在各自日常監管中發現涉及另一部門的規范性風險信息時應及時通報,督促相關主體做好整改,確保及時消除隱患。
三是案件線索互通。各地衛健部門在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中發現涉及藥械質量安全的案件線索,要及時通報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在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時發現涉及醫療質量管理的案件線索的,要及時通報衛健部門。
該制度還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和衛健部門在信息共享基礎上加強協同聯動,以新增或遷址的診所、村衛生室、醫美機構、疫苗接種機構等為重點探索建立常態化聯合監察機制,共同防范和消除藥品使用環節安全監管風險,為百姓用藥健康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