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開發區衛健局,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局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
??? 為加強南寧市職業健康工作,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局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制定了《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寧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南寧市委員會宣傳部
南寧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南寧市教育局
南寧市科學技術局 南寧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南寧市民政局 南寧市財政局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寧市生態環境局
南寧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南寧市應急管理局 南寧市醫療保障局
南寧市行政審批局 南寧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南寧市總工會
2023年3月9日
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
職業健康是健康中國、健康廣西、健康南寧的重要組成部分,為貫徹落實黨中央、自治區、南寧市關于加強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廣西職業病防治“十四五”規劃》《南寧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健康南寧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職業健康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職業健康現狀和問題
《南寧市職業病防治“十三五”規劃》實施以來,南寧市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區和南寧市的部署要求,強化組織領導,改革監管體制,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粉塵源頭治理管控力度進一步增強,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范圍逐步擴大,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治療、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能力逐步提升,職業病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急性職業中毒、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得到進一步保障。全面完成了“十三五”規劃目標任務。
隨著健康南寧建設的深入實施和平安南寧建設的不斷深入,“十四五”期間保障和促進勞動者健康面臨新的形勢與問題,主要表現在:一、職業健康危害呈現復雜性,隨著產業升級與生產技術水平提高,新型職業病危害因素對職業工人健康的損害日益突出,新的職業病和職業相關疾病逐漸增多,粉塵、噪聲等傳統職業病危害侵襲仍然存在,行為和身心疾病、肌肉骨骼疾病、非特異性呼吸系統疾病、心腦血管與代謝性疾病等職業相關疾病威脅也日益突出,同時也面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等新發傳染性疾病帶來的新挑戰;二、職業健康管理服務需求日益增長,職業健康管理和服務人群、領域不斷擴展,勞動者日益增長的職業健康需求與職業健康工作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職業健康監管力量和技術服務支撐能力薄弱,職業健康信息化建設滯后,相關專業人才缺乏、設備裝備不配套等問題突出,不能滿足職業健康工作要求;四、職業病防治體系建設有待加強,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及勞動者個人等四方責任有待強化,特別是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基礎薄弱,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患者救治救助等工作存在困難,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保障存在薄弱環節。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國家、自治區和市委、市政府關于職業健康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以勞動者健康為核心,落實“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按照“持續管、系統抓”工作總要求,強化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勞動者個人責任,進一步夯實職業健康工作基礎,推進健康南寧建設開展,全面提升南寧市職業健康工作質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強化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強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監督管理,落實用人單位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采取技術升級、完善管理制度、培訓教育等措施,持續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提高勞動者防護水平,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提升工程防護、監測評估、診斷救治和康復服務能力。
堅持突出重點,精準防控。以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重點行業、重點人群為切入點,對職業病危害進行分類分級管理,加強重點行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持續推進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電離輻射等職業病危害的治理和監管,重點幫扶中小微型企業,支持企業建立有效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制度,實現科學規范防控。
堅持科技創新,綜合施策。注重科技創新在職業健康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鼓勵利用現有的科學技術平臺運用于職業健康防控領域,推動職業健康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和專業隊伍建設,加強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培養,結合現有的職業病防護體系、監測評估制度和技術支撐能力,建立“以職業健康為中心”新的職業病危害防護工作機制,推動職業健康工作高質量發展。
堅持依法防治,落實責任。嚴格執行《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塵肺病防治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等職業健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強監管隊伍建設,提升監管執法能力。壓實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和勞動者個人自我防護責任,合力推進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規劃目標
到2025年,全市職業健康治理體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明顯增強,用人單位主體責任得到有效落實,工作場所勞動條件不斷改善,職業病危害狀況明顯好轉,塵肺病、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得到有效控制,職業病危害防護信息化水平和職業病診斷與治療水平明顯提高,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斷提升,勞動者的職業健康意識和健康水平顯著提高。
“十四五”職業病防治指標與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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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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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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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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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參保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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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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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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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企業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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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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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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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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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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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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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醫療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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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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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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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人群職業健康知識知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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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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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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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肺病患者集中鄉鎮康復服務覆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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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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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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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衛生違法案件查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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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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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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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轄區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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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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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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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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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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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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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取得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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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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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責任落實,依法依規防治職業病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嚴格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屬地管理責任,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政府民生工程,制定區域內的職業病防治規劃,加強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職業病防治工作中跨部門、跨轄區的重大問題,推動職業病防治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負有職業病防治職責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職,強化責任擔當,加強協作配合,建立健全各級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齊抓共管格局。用人單位要自覺履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依法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和評價、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進行職業衛生培訓、組織開展職業健康檢查、配備合格的防護用品等責任,確保工作場所符合職業衛生要求,依法落實職業病患者的相關待遇,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勞動者要承擔個人防護責任,掌握職業病危害防護知識,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自覺、正確佩戴個人職業病防護用品,放射工作人員還要按照規定佩戴個人劑量計。
(二)開展專項行動,落實職業病源頭治理
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制訂行業規劃、標準規范、技術改造、產業轉型升級、中小微企業幫扶、企業安全健康文化建設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健康防護工作,結合新政策調整,建立多部門參與的職業病危害源頭治理體系,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行動,以礦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等行業領域為重點,2023年、2024年、2025年分別完成治理企業總量的60%、90%、100%,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制度,加大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的監督管理,加強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控工作的監管,加強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的公示與警示。實施聽力保護行動,全方位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開展勞動者職業衛生培訓,各類企業勞動者的職業衛生培訓率達85%以上,勞動者職業健康知識的知曉率逐年提升。嚴格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規范用人單位的勞動用工管理,推動企業依法設立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開展職業健康促進工作。強化職業病防治機構技術指導和質量控制職能,加強對轄區內企業職業健康的業務指導。以防治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電離輻射等危害為重點,開展中小微型企業職業健康幫扶行動,試行“一企一策”幫扶模式,全市每年幫扶不少于6家企業,探索“企業+托管服務單位+衛生監管部門”監管模式,逐步改善企業工作場所勞動條件,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
專欄1 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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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目標:改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崗位合格率達到85%以上,從源頭控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保障廣大勞動者職業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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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內容:在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危害因素濃度(強度)超標且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工業企業開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行動,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建立治理企業基礎臺帳;開展專項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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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產出:治理企業工作場所作業環境得到顯著改善,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合格率大幅提高,職業病發病情況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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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2 聽力保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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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目標:開展聽力保護行動,精準指導企業開展噪聲危害治理,提升企業噪聲治理能力,保護勞動者聽力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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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內容:在制造、輕工、建材等重點行業領域開展噪聲危害監測、工程治理、個體防護指導及效果評估、早期健康篩查等全鏈條全方位的聽力保護行動,逐步建立重點行業領域噪聲危害數據庫,探索噪聲工作場所實施在線日常監測技術,精準指導企業開展噪聲危害治理。總結和推廣不同行業聽力保護先進經驗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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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產出:治理企業噪聲作業場所環境得到顯著改善,總結和推廣先進典型聽力保護行動模式,遏制噪聲聾高發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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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3 中小微企業專項治理幫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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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目標:推動中小微型企業規范職業健康管理,提升職業健康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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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內容:實施中小微企業專項治理幫扶行動,探索職業健康托管式服務、“一企一策”精準指導等幫扶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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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產出:治理企業的粉塵、化學毒物、噪聲和電離輻射等危害得到有效治理,總結推廣中小微型企業托管服務經驗和模式,提升中小微型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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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強執法監管,完善監督執法機制
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健全職業健康監管和執法體系,加強職業健康監管機構和隊伍建設。強化職業衛生監督執法保障,落實執法經費,配備監督執法裝備和交通工具。加強監督執法培訓,提高執法人員專業能力和執法水平。各縣(市、區)、開發區職業健康監管部門要根據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職責任務相匹配原則,確保機構設置合理,人員配備科學,基層末端職業健康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加強對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和放射診療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同時,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存在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的監督檢查力度,以高毒物質、高危粉塵、高強度噪聲等為重點,開展重點行業專項整治,落實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工藝、設備和材料的淘汰、限制目錄管理制度。開展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能力提升行動,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的監管機制,推進分類分級監督執法,探索建立互聯網+監督執法、現場執法與非現場執法相結合、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的執法模式,對新發職業病的企業實行監督執法全覆蓋。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完善職業健康不良信用記錄及失信懲戒機制。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監督,提升監管和執法效能。
專欄4 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能力提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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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目標:健全職業衛生監管體系,保障體系正常運行,實行“智慧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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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內容:
1.健全市、縣兩級職業健康行政管理執法體系,明確承擔職業健康工作職責的內設機構和工作人員。
2.健全市、縣、鄉鎮三級職業健康執法體系。
3.完善職業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機制,補齊執法裝備和交通工具的短板弱項,保障執法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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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產出:基本建成職業健康兩級行政管理體系和三級監督執法體系,執法裝備配備和執法車輛達到職業衛生執法裝備標準的要求,監督執法覆蓋率明顯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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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整合資源力量,提升技術支撐能力
健全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體系,依托自治區職業病防治機構,構建以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干的“市、縣”兩級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網絡。加大市級職業病診斷治療機構的建設力度,依托具備職業病診斷治療能力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我市職業病患者的診斷和救治工作,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并具備塵肺病、噪聲聾等常見職業病的診斷能力,探索建立市級職業病診斷質量控制中心及職業病防治研究院;進一步完善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測體系,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取得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發揮職業病監測預警作用;繼續加強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建設,各縣(市、區)至少有 1 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加大對塵肺病康復站(點)的政策扶持和技術指導力度,強化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塵肺病患者康復服務的能力。鼓勵社會機構參與職業健康檢查、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指導等職業病防治工作。
專欄5 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能力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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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目標:健全完善市、縣(市、區)、開發區并向鄉鎮延伸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基礎建設、人才隊伍、學科建設進一步加強,監測評估、工程防護、診斷救治等技術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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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內容:
1.依托自治區職業病防治機構,構建以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干的“市、縣”兩級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網絡。
2.加大市級職業病診斷治療機構建設力度,至少有1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并具備塵肺病、噪聲聾等常見職業病的診斷能力。
3.加強市級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測能力建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取得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技術服務資質。
4.加強職業健康檢查能力建設,各縣(市、區)至少有 1 家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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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產出:健全職業病監測評估、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體系,依托自治區職業病防治機構,技術支撐能力進一步提升,達到《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職健發〔2020〕5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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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進用人單位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落實自治區工傷保險費率與職業病危害程度掛鉤浮動政策;在重點行業推行平等協商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建立健全職業病救助保障政策,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加強職業病救治救助工作與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相結合,將職業病救治納入防止因病返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避免脫貧人口及監測對象因職業病返貧。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者,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落實屬地責任,對無法明確責任主體的塵肺病患者,依法開展法律援助,按規定落實醫療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減輕患者醫療與生活負擔。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臨時救助。
(六)推進“互聯網+”,提升智慧化監管水平
加大職業健康“互聯網+”建設力度,探索“互聯網+職業衛生監管”新模式,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技術,對接觸點位的有害因素進行實時在線監測,為監管工作提供科學數據參考。加強與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稅務、市場監管、醫保、礦山安全監察等部門間的聯系,推進職業病防治體系內各部門業務數據融合,實現職業病危害申報、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質量控制等數據信息的互通和共享。鼓勵和支持用人單位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升用人單位職業健康信息化水平。強化數據統計分析與應用,充分發揮數據在職業健康監管決策中的作用,提高決策效率。
(七)注重人才培養,推動科技創新發展
以教用協同、供需平衡為目標,建立職業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培養和激勵制度。推動市級疾控機構和公立醫療機構聯合開展職業健康技術人員能力培訓,提高職業病管理、檢測和評估等人員的素質和能力。組建市級職業健康專家庫,發揮專家引領作用,推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職業病防治機構進行職業健康基礎性科研合作,加強早期職業健康損害、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重點職業病監測、疾病早期篩查、干預及診療康復、疾病負擔,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等領域的研究,深化產學研融合,培養職業健康專業技術骨干、學科帶頭人和領軍人才。加強治本政策研究,引導礦山、有色、冶金、建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進行技術和工藝改造、設備更新、材料替代,鼓勵推廣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新科技成果的應用,同時開展職業病危害治理幫扶行動,加強對新興危害因素的識別、評價與控制。
專欄6 職業健康科技創新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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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目標:在職業健康政策法規、職業病危害治理技術、職業病診斷救治等領域加強研究,強化科技成果轉化與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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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務內容:
1.開展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以及工作相關疾病的評估研究。
2.開展新材料、新化學品、新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健康效應研究。
3.開展塵肺病、化學中毒、噪聲聾等重點職業病診療、康復中西醫結合技術研究;協助開展職業病診療、康復評估、質量控制等標準化研究;開展職業病防治策略研究。
4.加強治本政策研究,引導礦山、有色、冶金、建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進行技術和工藝改造、設備更新、材料替代,鼓勵推廣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健康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新科技成果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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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期產出:完善職業病、工作相關疾病防治技術,提升職業病防治和職業健康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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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強宣傳引導,增強全社會職業健康意識
持續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等活動,在全市范圍內大力開展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活動,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職業健康保護行動對于促進勞動者健康的重要意義,營造出關心關注職業健康的濃厚氛圍。制作一批職業病防治警示教育視頻、公益宣傳短片和知識普及手冊;編制職業性塵肺病、噪聲聾、化學毒物中毒等重點職業病的防治核心信息,推進將職業健康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組織開展職業健康知識進企業、學校、鄉村、社區和機構等“五進”活動,普及職業健康知識,倡導健康工作方式。鼓勵社會組織和用人單位開展健康知識普及,完善職業健康、傳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等健康服務,尤其鼓勵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踐行“大衛生、大健康”理念,廣泛開展職業健康促進與健康教育工作,積極傳播健康先進理念和文化。加強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導和督促用人單位做好接觸職業病危害勞動者全員培訓,普及職業病防治相關法律法規、防護知識,提升勞動者自我保護意識,落實重點職業人群健康素養監測統計調查制度。持續開展健康企業建設、職業健康示范引領企業、“安康杯”競賽和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把“健康企業”納入“健康城市”創建活動,每年至少評選50名市級“職業健康達人”,創建10家市級“健康企業”,積極爭創自治區級、國家級健康企業,到2025年,南寧市本級健康企業不少于60家,職業健康示范引領企業不少于3家,力爭創建不少于3家自治區級健康企業,國家級健康企業不少于1家。充分發揮“健康城市—健康企業—健康達人”示范效應,在各種評優評先活動中對獲得“健康企業”“職業健康達人”稱號的企業和個人予以優先考慮,充分調動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新聞媒體等參與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
專欄7 職業健康宣傳示范引導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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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目標:充分發揮部門(單位)、媒體、社會組織作用,加強職業健康宣傳和文化建設,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水平,達到政府、部門、企業、勞動者個人學法、懂法、知法、守法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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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任務:
1.開展市級、縣級健康企業建設活動。
2.開展爭做“職業健康達人”活動。
3.持續開展“安康杯”競賽。
4.創建職業健康示范引領企業。
5.開展職業病防治法宣傳周活動,積極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宣傳媒體以及公共交通、公共場所等宣傳平臺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健康公益宣傳活動。
6.推進職業健康體驗館等科普宣教平臺建設,宣傳發布重點職業病防治核心信息,推介一批重點職業病防治科普讀物,制作職業病防治警示教育視頻、公益宣傳短片和知識普及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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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產出:形成濃厚的職業病防治社會共治氛圍,對職業健康的關注進一步加強,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效果明顯提升,勞動者職業健康素養明顯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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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各方責任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統一負責、領導本地區的職業健康工作,建立健全職業健康工作目標和責任考核制度,將職業健康有關指標納入南寧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對縣級黨委、政府考核體系,充分發揮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落實衛生健康、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民政、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應急、國資委、市場監管、醫保、總工會等部門和單位責任,加強聯防聯控,形成工作合力。針對各行業勞動者的主要職業健康問題,研究制定具體行動方案,分階段、分步驟組織實施。建立健全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四方代表參與的職業健康工作長效機制。
(二)加強政策引導,形成統一推進局面
在“健康廣西”“平安廣西”和“健康南寧”“平安南寧”政策引導下,將職業健康工作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公共衛生體系改革、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鄉村振興等工作,統一規劃、統一部署、協同推進和實施。綜合運用金融、社保、稅收、保險等政策措施,調動用人單位做好職業健康工作的積極性。
(三)健全投入機制,確保工作經費
根據職業病防治工作需要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年度預算予以保障,加大對職業病防治、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職業健康檢查、放射衛生、診斷裝備、宣傳教育以及職業病防治科研等方面的投入,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按照工作計劃,分年度、有步驟地將資金用于職業健康工作各項主要任務。人社部門要加大工傷保險經費投入力度。用人單位要加大職業健康工作經費投入,保障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職業健康監護、職業健康培訓等的費用。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專款專用,嚴禁濫用、挪用專項資金。建立多渠道籌資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參與職業健康工作。
(四)建立考評機制,完成規劃目標
各縣(市、區)、開發區要結合本地區職業病防治特點和本規劃,研究制定本地區職業病防治規劃,明確職業病防治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市職業病防治工作局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將適時對有關成員單位開展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價,在2023年和2025年分別開展中期和末期考核評估,確保規劃目標和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