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健康委、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機構:
??? 為進一步加強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推動我市實現消除母嬰傳播目標,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印發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計劃(2022-2025年)的通知》(國衛婦幼發〔2022〕32號),我委制定了《北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2月23日
北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計劃實施方案
消除母嬰傳播是預防和減少兒童新發感染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重要戰略行動。在各級政府高度重視下,經過多年不懈努力,我市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取得明顯成效。2018-2022年,北京市連續五年未發生艾滋病母嬰傳播,先天梅毒發病率低于4/10萬,乙肝母嬰傳播率低于1%,有效減少疾病代際傳遞,增進兒童健康福祉。
為貫徹《“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健康北京2030”規劃綱要》及《北京市“十四五”時期婦女兒童發展規劃》,落實國家《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行動計劃(2022-2025)》,響應世界衛生組織倡議,實現北京市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的目標,維護母嬰健康權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堅持綜合施策、政策統籌、融合發展,堅持整體推進、突出重點,全程服務,全面落實干預措施,促進服務公平可及,提升母嬰健康水平。
二、工作目標
(一)2023年,實現國家消除母嬰傳播指標要求,向國家提交消除評估申請。主要指標包括:
1.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至2%以下。
2.先天梅毒發病率下降至50/10萬活產及以下。
3.乙肝母嬰傳播率下降至1%及以下。
4.孕產婦艾滋病、梅毒、乙肝檢測率達到95%及以上。
5.艾滋病、梅毒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治療率達到95%及以上。
6.乙肝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乙肝免疫球蛋白及時接種率達到95%及以上,首劑乙肝疫苗及時接種率達到95%及以上。
(二)到2025年,完成國家消除評估,全市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各項工作措施持續穩定,維持消除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規范開展服務
1.實施關口前移。根據《北京市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工作規范(2020版)>實施方案》,嚴格落實艾滋病、梅毒及乙肝防控政策措施,切實做好流動人口、青少年、育齡婦女、低收入人群等重點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干預服務,減少新發感染。結合婚前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兒童保健、青少年保健、性病防治、社區公共衛生服務等常規醫療保健服務,開展預防母嬰傳播健康教育和咨詢,提高社會對預防母嬰傳播的認知水平,促進健康行為。
2.規范開展診治。引導新婚夫婦、備孕夫妻雙方盡早接受檢測,及早發現感染育齡婦女,及時提供干預措施,指導科學備孕。完善孕早期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檢測服務流程,孕早期檢測率保持85%以上。為感染孕產婦提供規范的孕產期保健服務,加強對感染孕產婦配偶的咨詢檢測服務。對感染孕產婦嚴格實行專案管理,做好艾滋病、梅毒感染孕產婦的早診斷、早治療,為符合治療標準的乙肝感染孕產婦提供規范的抗病毒治療。為臨產孕婦開通檢測綠色通道,進一步縮短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確診時間。完善以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為中心的服務模式,提供病情監測與評估、規范用藥、安全助產與科學喂養等“一站式”服務。加強對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的健康管理,確保感染兒童及早獲得規范的診斷和治療。加強乙肝免疫球蛋白等藥品的規范管理,嚴格履行出入庫制度。健全中醫藥參與預防母嬰傳播的工作機制。
3.提供高質隨訪。健全流動個案追蹤隨訪和信息對接機制,規范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隨訪管理,保證服務的連續完整。定期做好孕產期追蹤隨訪工作,開展安全性行為指導、營養指導、相關感染癥狀和體征的監測、安全助產等服務。做好產后定期隨訪和檢測,盡早明確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的感染狀態,確保及時評估干預效果。針對拒絕隨訪和失訪人群做好原因分析,不斷完善相關工作,提升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規范管理水平。規范開展感染孕產婦所生兒童重點案例評審工作,及時發現問題,落實改進措施。
(二)提升數據質量
4.完善收集管理。規范預防母嬰傳播信息采集、報送、審核工作,不斷提高評估指標數據的可得性、有效性。利用北京市婦幼保健網絡信息系統,在獲得篩查檢測結果后及時將相關信息錄入系統,并在分娩后及時補全檢測結果等,為消除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5.嚴格質量控制。健全北京市預防母嬰傳播數據分級質控體系,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明確負責預防母嬰傳播信息管理與數據分析工作的人員和職責,結合母嬰傳播三級核查制度,細化數據質控方案,定期開展數據質量評估,及時督促落實整改。完善預防母嬰傳播、傳染病信息報告、婦幼健康等相關系統數據的協同共享和比對核查機制,確保數據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6.強化分析利用。圍繞國家消除母嬰傳播評估指標,加強全市母嬰消除工作監測評估,科學評價工作進展和成效,分析研判與消除目標的差距,建立問題臺賬,針對薄弱環節重點改進。結合婚前、孕前、孕產期和兒童保健等服務階段,做好區域間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個案信息對接,做好數據分析和結果利用。
(三)加強實驗室管理
7.完善檢測網絡。加強全市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完善布局合理的艾滋病、梅毒及乙肝實驗室區域監測網絡,確保運轉高效。加強檢測機構間的協作配合,提高孕產婦檢測服務效率。規范開展室內質量控制和室間質量評價,加強對非公立醫療機構、第三方檢測機構和基層快速檢測點的質量控制和技術支持,提升檢測服務水平。
8.強化試劑管理。按照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嚴格開展檢測試劑招標采購工作。加強試劑供應鏈管理,規范試劑儲備和運送。各實驗室要做好試劑使用前性能驗證,對試劑進行評估和技術驗收,規范試劑應用。建立試劑調配應急機制,確保各機構試劑及時、足量供應。
9.加強信息管理。嚴格執行實驗室數據的登記和報告制度,確保數據記錄及時完整。健全實驗室結果反饋和信息共享機制,做好實驗室與臨床數據的銜接。建立實驗室質控管理制度,細化質控內容,定期開展自查和互查。強化信息安全與保密管理,切實提高信息安全意識,指定專人管理,有效保護個人隱私和信息安全。
(四)保障感染者權益
10.保障合法權益。積極推進現有艾滋病、梅毒及乙肝感染者權益保障政策落實,保護感染婦女及所生兒童合法權益,保護個人隱私。各機構建立服務監督、投訴及反饋機制,向社會公布投訴聯系方式,做好服務過程的監督。加強相關宣傳教育,營造無歧視的醫療環境和社會氛圍。
11.提供支持關懷。整合社會資源,加大對感染孕產婦及及其家庭提供健康咨詢、營養、心理和社會支持等綜合關懷服務。加強部門協同,落實相關社會保障政策,幫助感染者家庭獲得救助,減輕其醫療負擔,提高生活質量。強化歧視關懷、轉診過程中如何避免歧視等相關內容培訓指導,切實保障感染者權利。
12.支持社會參與。加強溝通合作,積極支持社會組織參與消除母嬰傳播行動,利用一對一咨詢、小組聚會、心理輔導等多種方式,在疾病防治宣傳教育、高危人群行為干預、隨訪服務、關懷救助、社區需求等方面協同開展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統籌推進全市消除母嬰傳播行動,按照評估流程組織開展自評,并申報國家級評估,有序推進全市消除工作。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將消除母嬰傳播工作擺在衛生健康工作的突出位置,對落實推進消除工作做出明確安排,進一步加強對預防母嬰傳播工作的組織管理,完善服務流程,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保障經費投入。
對國家下達的預防母嬰傳播專項經費要科學規劃、合理使用,嚴格用于疾病檢測、綜合干預、隨訪和管理等相關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考核激勵機制,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鼓勵爭取社會資源參與,多方籌措資金,共同支持消除母嬰傳播工作。加強預防母嬰傳播相關物資管理,確保物資質量、品目和數量滿足工作要求。
(三)促進社會支持。
加強部門合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健康教育和宣傳活動。在工作進展成效、信息分析應用和創新服務模式等方面加強宣傳交流與正面引導。注重做好政策解讀和社會宣傳,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為消除母嬰傳播創造良好輿論氛圍和社會支持環境。
(四)強化指導評估。
市衛生健康委定期組織開展市級預防母嬰傳播工作的指導與評估。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組織轄區相關機構做好自查工作,制訂本地區預防母嬰傳播工作指導與評估方案,細化相關評估指標,定期組織開展轄區監督指導,不斷提高轄區內預防母嬰傳播工作質量。各區、各機構要健全專業人才隊伍,聚焦消除母嬰傳播的關鍵技術和環節,通過培訓學習、技術交流等方式,補短板、強弱項,全覆蓋提升預防母嬰傳播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