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衛生計生委(局)、中醫醫院,各區直醫療衛生單位:
??? 根據國務院《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自治區衛生計生委制定了《寧夏回族自治區中醫藥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遵照執行。
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中醫藥事業發展
“十三五”規劃
??? “十三五”時期是我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階段,是全面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攻堅時期。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扶持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抓住全區中醫藥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開創中醫藥事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新局面,更好地為健康寧夏建設服務。根據國務院《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發展“十三五”規劃》,制定本規劃。
一、我區中醫藥發展現狀及面臨的形勢
(一)“十二五”時期我區中醫藥事業取得顯著成效
“十二五”期間,我區中醫藥事業快速發展,服務體系日趨完善,疾病防治能力和服務可及性顯著增強,在保障人民健康和經濟社會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區共有公立中醫醫院18所,92%的縣級中醫醫院達到了二級甲等醫院標準;67%的地市級以上中醫醫院達到了三級中醫(民族醫)醫院標準,90.5%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5.9%的鄉鎮衛生院、58%的村衛生室和65%的社區衛生服務站能提供中醫藥服務。中醫病床占全區醫院床位數的13%,每千人口擁有中醫床位0.59張,每千人口擁有中醫藥人員0.64人,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占執業醫師總數的12.28%,社會辦中醫占比達到15.5%。
(二)“十三五”時期我區中醫藥事業面臨的形勢
“十三五”時期,《中醫藥法》、《規劃綱要》的貫徹實施,為我區中醫藥事業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復興,國家和自治區對中醫藥事業的重視和投入力度加大,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不斷高漲,為我區中醫藥事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健康寧夏”建設為中醫藥事業發展提供了強勁動力。
二、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對中醫藥的新思想新論斷新要求為指導,以貫徹實施《中醫藥法》、《規劃綱要》為主線,以推動和實現我區中醫藥事業振興發展為主題,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堅持中西醫并重,推動繼承與創新,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推進健康寧夏建設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中醫藥法》惠民政策得到貫徹落實,建立起適應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管理體制和促進事業和產業發展的運行機制,實現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基本完善,中醫健康服務體系基本建立,中藥資源保護與監測體系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體系基本形成。
(三)主要指標
中醫醫療服務量:中醫年診療量占全區總診療量12%以上。
中醫藥科普知識普及:中醫藥科普知識知曉率達到100%。公民中醫養生保健素養比“十二五”期末提升10%。
中醫床位數:每千人口公立中醫醫院床位數力爭達到0.60張。
中醫執業醫師數:每千人口中醫師數達到0.45人。
三、重點任務
(一)大力貫徹落實《中醫藥法》和《規劃綱要》
修訂完善《寧夏發展中醫藥條例》。根據《中醫藥法》和我區近年來中醫藥事業發展實際,提請自治區人大修訂完善《寧夏發展中醫藥條例》,將《中醫藥法》相關規定和我區近年來在中醫藥工作中的重要經驗納入《條例》。
出臺我區落實《中醫藥法》相關政策的實施細則。出臺中醫診所備案制管理、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等實施細則,加以貫徹落實。
(二)加快中醫醫改步伐
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總結寧夏中醫醫療集團建設經驗,完善醫聯體內部管理措施和考核機制,推動區域內中醫醫療資源有序流動、有效共享。研究制定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中醫藥健康服務包,完善中醫藥參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機制。
(三)加快發展中醫醫療服務
完善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建設,完成4所中醫醫院新改擴建工程,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婦科、兒科、骨傷等非營利性中醫專科醫院,發展中醫特色的康復醫院、護理醫院。鼓勵舉辦只提供傳統中醫藥服務的中醫門診部和中醫診所。
提升中醫醫療防治能力。加強中醫重點專科建設,促進中醫藥原創思維和現代快速發展的新技術、新方法有機結合,有效提升中醫藥療效水平。
提升基層中醫服務能力。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館”建設工程,開展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中醫科和中藥房標準化建設。支持縣級中醫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建醫療聯合體,開展縣鄉一體化服務,大力促進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使用。
創新中醫醫院服務模式。推動中醫醫院從注重疾病治療的醫療服務轉向注重健康維護,大力發展治未病、康復保健等特色服務。運用云計算等信息技術,發展中醫藥健康信息服務,鼓勵開展面向基層和偏遠地區的遠程中醫診療服務。支持中醫醫院輸出管理、技術、標準和服務產品,為社會辦中醫醫療機構發展提供支持。
(四)大力發展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支持中醫養生保健機構發展。鼓勵中醫醫療機構發揮自身技術人才等資源優勢,為中醫養生保健機構規范發展提供支持。支持社會力量舉辦規范的中醫養生保健機構,培育一批技術成熟、信譽良好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機構。
規范中醫養生保健服務。加強中醫醫院“治未病”中心建設,針對不同健康狀態人群制定中醫健康干預方案或指南,鼓勵各類養生保健機構按照規范和標準提供健康服務。規范中醫健康狀態評估方法,積極開展中醫體檢服務。推廣太極拳、健身氣功、藥膳食療等中醫傳統健康調理方法。為居民提供融中醫健康監測、咨詢評估、養生調理、跟蹤管理于一體,高水平、個性化、便捷化的中醫養生保健服務。
開展中醫特色健康管理。將中醫藥特色優勢與健康管理結合起來,以慢性病管理為重點,以治未病理念為核心,探索融健康文化、健康管理、健康體檢、健康保險為一體的中醫健康保障模式。加強中醫養生保健宣傳引導,積極利用媒體傳播中醫藥養生保健知識,引導人民群眾更全面地認識健康,自覺培養健康生活習慣。
(五)積極拓展中醫藥服務新業態
發展中醫藥健康養老服務。鼓勵二級以上中醫醫院與養老機構開展對口支援、合作共建,通過建設醫療養老聯合體等多種方式,整合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源。鼓勵名老中醫師在養老機構提供中醫診療、養生保健等服務。
發展中醫藥健康旅游服務。支持中醫藥健康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探索建立中醫藥健康旅游綜合服務平臺。
(六)推進中醫藥文化傳承與發展
弘揚中醫傳統文化。構建中醫藥文化核心價值體系,樹立良好的中醫藥行業風尚。
推進中醫文化宣傳。通過中醫藥科普宣傳周、主題文化節、知識技能競賽、中醫藥文化科普巡講等多種形式,普及中醫藥科學知識。全面提升公民中醫養生保健素養,形成“信中醫、愛中醫、用中醫”的良好風氣。推動中醫藥進校園、進社區、進鄉村、進家庭,努力營造推動中醫藥發展的文化氛圍。
發展中醫文化產業。加強中醫藥文化與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數字出版、旅游餐飲等產業有效融合,發展新型文化產品和服務。
(七)加快中藥生態資源建設
加強中藥資源保護利用。將中藥材資源納入自治區戰略性資源范圍,建立中藥材資源分級保護、野生中藥材物種分級保護制度,建立(野生)中藥材資源培育基地。建立普查和動態監測相結合的中藥材資源調查制度,建立中藥材自治區儲備制度,保障藥用資源安全。
推進中藥資源規范種植。制定自治區道地藥材目錄,推廣中藥材種植養殖技術,加強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和規范化種植養殖基地建設。
(八)加快中醫科技創新步伐
建立科技創新體系。完善臨床與科研結合的研究方法和技術。加強自治區中醫臨床研究基地建設,促進研究成果轉化。
形成協同創新機制。通過多學科、產學研合作,強化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
(九)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體系
促進人才培養機制改革。開展中醫藥學拔尖創新人才和面向基層的中醫全科醫學人才培養模式改革試點。完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開展中醫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
推進人才培養模式創新。開展全區名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中藥特色技術傳承人才培養等師承教育。對鄉村醫生進行中醫藥基本知識與技能培訓。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開展中醫、中藥、中西醫結合、中醫護理等人才培養。
加快健康服務人才培養。強化中醫養生保健、康復、養老、健康管理等領域人才培養。培養具有中醫藥知識和技能的健康服務從業人員,探索培養中醫藥健康旅游、中醫藥科普宣傳、中醫藥服務等復合型人才。
改革人才評價激勵機制。探索建立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的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評價體系和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完善自治區名中醫評選表彰制度。推動公立中醫醫院績效考核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
(十)推進中醫藥治理體系能力現代化
加快中醫藥依法治理步伐。健全中醫藥監管體系,實現中醫藥治理體系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充分發揮中醫藥行業組織、社團在行業自律等方面的作用,實現自我治理。
加快中醫藥管理標準推廣。制定中醫藥特色的服務、技術、產品和管理標準,加強中醫藥標準應用推廣與績效評估。
加快中醫藥信息體系建設。推進以云HIS和中醫電子病歷為基礎的中醫醫院信息系統建設,形成覆蓋全區各級各類中醫藥機構的網絡體系。
(十一)大力發展回醫藥
加強回醫藥理論繼承與創新。加強回族醫藥老專家臨床經驗繼承工作。開展回醫藥理論研究,完善回醫藥理論體系。
推進回醫藥特色技術服務。開展回族醫藥特色診療技術的臨床研究和推廣,形成一批療效確切、特色明顯、安全有效和便于推廣的回族醫藥特色診療技術,在全區范圍內推廣應用。
加強回醫藥人才隊伍建設。結合回族醫藥特色診療技術篩選和推廣應用,培養回醫藥學臨床技術骨干。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中醫藥法律體系。構建以《中醫藥法》為主體、相關法律法規為骨干、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為基礎、《寧夏發展中醫藥條例》為支撐的符合自身特點和規律的中醫藥法律法規體系。
(二)健全中醫藥管理體制。建立健全自治區中醫藥管理體系,發揮自治區發展中回醫藥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推動中醫藥政策貫徹落實。
(三)健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各級政府逐步增加投入,重點支持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公立中醫醫院基礎設施建設、重點學科和重點專科建設以及中醫藥人才培養。完善相關財政補助政策,各級政府制訂有利于公立中醫醫院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的具體補助辦法,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中醫藥適宜技術與服務。加大中醫藥精準扶貧投入,在基礎設施建設、服務能力提升、人才培養等項目、資金上,優先安排貧困地區。
(四)落實完善價格和醫保政策。探索建立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理順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間和醫療服務項目間的比價關系。制定出臺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方案時要將中醫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到位。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適當提高中醫藥診療項目報銷比例。在醫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合理確定中醫醫院醫保付費總額控制指標和醫療服務支付標準。在確定單病種付費標準時,探索按區域內中、西醫病種綜合平均成本測算。
(五)做好規劃組織實施。各級政府要將中醫藥發展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訂年度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明確工作職責、時間進度、路線圖。建立完善中醫藥政府領導和部門協調機制,扎實推進規劃各項任務的落實。
五、重大項目和工程
(一)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
1.自治區中醫研究中心建設。堅持“重提升、建機制、謀長遠、見成效”的工作思路,建設自治區中醫醫院、銀川市中醫醫院中醫臨床研究中心。整體提升綜合研究能力,實現病種研究水平有突破、轉化應用有價值、人才隊伍有提升,總結推廣符合中醫藥發展規律和特點的臨床科研新模式。
2.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建設。在全區范圍內共建設6個區域中醫特色診療中心(其中區級中醫醫院1個,地市級中醫醫院5個)。突出專科建設,建成本區域內的中醫疑難病診療中心和中醫特色服務中心,成為區域范圍內的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中心,為當地的人民群眾提供高水平的一體化的中醫藥特色服務,并對區域內的中醫醫院和養生保健機構發展起到示范帶動作用。
3.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建設。完成4所中醫醫院新改擴建工程,擴大中醫適宜技術在縣域內的推廣應用,促使縣級中醫醫院的中醫藥特色優勢得到彰顯。
(二)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
1.縣域中醫藥綜合服務能力提升
在全區所有的縣(市、區)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建設,在8個尚未設置縣級中醫醫院的縣(區)加強綜合醫院中醫科中藥房建設,在全區所有的縣級婦幼保健院加強其中醫婦科、中醫兒科和中藥房建設,在全區所有的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二級以上中醫醫院對口幫扶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在全區所有的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配備中醫診療設備,開展中醫適宜技術應用推廣,提升基層中醫藥特色優勢。
2.推進基層“中醫館”建設
按照“扶優扶強、試點先行”原則,計劃支持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中醫館建設,確保實現全區中醫館總建成率達到100%。
3.基層信息化能力建設
在國家中醫藥數據中心指導下,建設1個自治區級中醫藥數據中心。自治區級中醫藥數據中心通過醫院管理系統云平臺建設,搭建供縣中醫醫院、基層中醫館使用的管理系統,實現電子病歷數據交換、區域業務協同、分級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會診等服務,實現與區域衛生平臺、國家中醫藥數據中心的互聯互通。
(三)中醫藥特色優勢提升項目
1.中醫重點專科建設。“十三五”期間,建設20個自治區級中醫重點專科,整理、驗證、優化和推廣中醫醫療技術,提升中醫藥療效。
2.中醫醫院服務能力建設。在全區縣級以上中醫醫院開展服務能力和中醫臨床療效提升建設,提高中醫醫院綜合服務能力和中醫診療水平。
3.中醫保健康復網絡建設。依托全區中醫醫院建設中醫“治未病”中心,加強中醫康復醫院和中醫康復重點專科在內的中醫康復服務網絡建設,發揮中醫藥在預防保健和康復領域的特色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