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衛職健〔2019〕006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委、辦、局,上海化工區管委會:
??? 為加強塵肺病預防控制和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上海市衛生健康委等九部門聯合制定了《上海市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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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財政局?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上海市應急管理局???????????? 上海市醫療保障局
上海市總工會?
???????????????? 2019年12月11日
上海市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和《上海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6-2020年)》有關要求,進一步加強塵肺病預防控制和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十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印發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衛職健發〔2019〕46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貫徹“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按照“摸清底數,加強預防,控制增量,保障存量”的思路,動員各方力量,實施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綜合治理,有效加強塵肺病預防控制,大力開展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切實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
二、行動目標
到2020年底,摸清用人單位粉塵危害基本情況和報告職業性塵肺病患者健康狀況。冶金、建材等重點行業(以下簡稱“重點行業”)塵肺病易發高發行業的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納入治理范圍的用人單位粉塵危害申報率達到95%以上,粉塵濃度定期檢測率達到95%以上,接塵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5%以上,主要負責人、職業健康管理人員和勞動者培訓率達到95%以上。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水平明顯提高;穩步提高被歸因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患者的保障水平。重點行業用人單位勞動者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職業健康監督執法能力有較大提高,基本建成職業健康監督執法網絡,各區均有職業健康監督執法力量,鄉鎮和街道有專兼職執法人員或協管員。重點行業新增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實施率達到95%以上,用人單位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95%以上,職業健康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能力有較大提升,初步建成市、區兩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網絡。
三、重點任務
(一)粉塵危害專項治理行動
1.開展粉塵危害專項調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結合全國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現狀調查工作組織開展粉塵危害專項調查,全面掌握用人單位粉塵危害基本信息及其地區、行業、崗位、人群分布情況,建立粉塵危害基礎數據庫,2020年6月底前完成調查工作。(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2.集中開展重點行業粉塵危害專項治理工作。按照《關于在本市冶金、化工等行業領域開展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滬衛辦職健〔2019〕2號)要求,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確治理重點、目標、任務、步驟、治理標準和治理要求,并將其傳達至轄區內納入治理范圍的用人單位;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采取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導,推動用人單位從生產工藝、防護設施和個體防護等方面入手進行整治,控制和消除粉塵危害。(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3.對2017年部署開展的水泥行業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執法專項行動,繼續按照要求推進實施,突出對包裝和裝車環節的治理改造,確保所有水泥生產企業在2019年底前實現既定治理目標。(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4.對已經開展過粉塵危害專項治理的陶瓷生產、耐火材料制造、石棉開采、石材加工、石英砂加工、玉石加工、寶石加工等行業領域,通過組織“回頭看”,鞏固提高治理成效。(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5.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不滿足環保要求的水泥、冶金、陶瓷、石材加工等用人單位,堅決依法責令停產整頓,對整治無望的提請地方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市應急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二)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動
1.加強塵肺病監測、篩查和隨訪。根據要求做好本市重點職業病監測,將《職業病分類和目錄》中的13種塵肺病全部納入重點職業病監測內容;加強塵肺病主動監測,開展呼吸類疾病就診患者塵肺病篩查試點;對所有診斷為塵肺病的患者建立檔案,實現一人一檔。對已報告塵肺病患者進行隨訪和回顧性調查,掌握其健康狀況。通過職業病信息管理系統逐級上報相關信息,同時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統計匯總后報送各區人民政府。(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市財政局配合,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2.對診斷為塵肺病的患者實施分類救治救助
——對于已經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且已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者,嚴格按照現有政策規定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對于已經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未參加工傷保險,但相關用人單位仍存在的患者,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其醫療和生活保障費用。依法開展法律援助,為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的患者提供優質便捷的法律服務。(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國資委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對于已經診斷為職業性塵肺病,但沒有參加工傷保險且相關用人單位已不存在等特殊情況,以及因缺少職業病診斷所需資料、僅診斷為塵肺病的患者,將符合條件的納入救助范圍,統籌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項制度,做好資助參保工作,實施綜合醫療保障,梯次減輕患者負擔;對基本生活有困難的,全面落實生活救助政策。醫療保障部門要及時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塵肺病治療藥物的醫保報銷政策。同時,根據國家要求,將符合條件的塵肺病治療技術按照程序納入本市醫保支付范圍。(市衛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醫保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3.實施塵肺病重點行業工傷保險擴面專項行動。定期了解粉塵危害基礎數據庫信息更新情況,及時將相關用人單位勞動者納入工傷保險統籌范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市衛生健康委配合,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三)職業健康監管執法行動
根據《關于開展本市塵毒危害專項執法工作的通知》(滬衛職健〔2019〕2號)要求,深入開展職業健康監管專項執法行動。
1.按照監管任務與監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則,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隊伍建設,充實市、區兩級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人員。2019年完善職業健康監管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加強市、區兩級執法裝備投入,保障監管執法需要。強化對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人員法律法規、行政執法、專業知識等方面的培訓,到2019年底前,職業健康監管執法人員培訓率達到100%。(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2.加強對重點行業領域新建、改建、擴建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的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拒不整改的,嚴厲處罰、公開曝光,并依法將其納入“黑名單”管理,強化震懾作用,確保這些重點行業領域新增建設項目“三同時”實施率達到95%以上。(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3.按照分類分級監管原則,強化對粉塵危害風險高的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對作業場所粉塵濃度嚴重超標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個體防護措施的,要進行重點監督,加大執法頻次,依法從嚴處罰。對于粉塵濃度嚴重超標且整改無望的企業,要依法予以關閉。到2020年7月底前,重點行業監督檢查覆蓋率達到95%以上,職業健康違法違規行為明顯減少。(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四)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行動
1.用人單位要設置或者指定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或組織)。粉塵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必須配備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粉塵防治日常管理工作。
2.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及時、如實申報粉塵危害項目,按照要求開展粉塵日常監測和定期檢測工作,加強防塵設施設備的維護管理,為勞動者配發合格有效的防塵口罩或防護面具。
3.用人單位必須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告知勞動者粉塵危害及防護知識,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依法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為勞動者建立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對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發現有職業健康禁忌的,及時調離相關工作崗位。
4.以健康企業建設為載體,推動企業提升粉塵危害防治水平。在重點行業推行平等協商和簽訂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制度,督促用人單位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責任和義務。到2020年底前,重點行業用人單位勞動者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重點行業企業普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以上由市衛生健康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五)防治技術能力提升行動
1.建立完善市、區兩級支撐網絡。進一步整合職業病防治院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醫療衛生機構的資源和力量,明確市、區兩級支撐機構的職責、功能和建設目標、任務,到2020年底前,試點建設或命名一批支撐機構。(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市發展改革委配合,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2.加強基層塵肺病診治康復能力建設。到2020年底前,全市至少有8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病診斷工作;每個區至少有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配備高千伏X光攝影儀或數字化直接成像(DR)系統等儀器設備,并根據工作需要裝備移動式體檢車。在重點地區開展塵肺病康復站(點)試點工作,常住塵肺病患者達到100人的鄉鎮,依托鄉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塵肺病康復站,設置氧療室、治療室、教育室、搶救室等用房,配備心電圖機、吸氧裝置、呼吸機等醫療設備,備齊治療塵肺病常用藥物;常住塵肺病患者達到10人的村居,依托村衛生室建立塵肺病康復點,配備制氧機等設備和醫療床位,備有常用藥物。(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四、工作步驟
(一)安排部署(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
根據國家文件要求細化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本市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
(二)行動實施(2019年11月至2020年12月)
部門協作、市區聯動,全面落實“粉塵危害專項治理行動、塵肺病患者救治救助行動、職業健康監管執法行動、用人單位主體責任落實行動、防治技術能力提升行動”五大行動,確保按時完成各項指標任務。
(三)督導檢查(2020年8月至2020年9月)
市衛生健康委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與各區政府簽訂的《塵肺病防治攻堅行動目標責任書》(以下簡稱“目標責任書”,將另行發文)制定監督檢查方案,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監督檢查,對工作內容和實施效果進行綜合評估。監督檢查和綜合評估的結果將向市政府報告,并予以通報。
(四)整改提高(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
各區按照檢查結果,特別是針對存在問題和不足,落實整改措施和意見,迎接國家的考核評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上海市公共衛生聯席會議承擔塵肺病防治相關協調工作,明確目標與責任,建立工作臺賬,研究落實防治措施,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市衛生健康委與各區人民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開展專項督導檢查,保障如期完成攻堅行動目標。市級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督促和支持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并及時出臺相關配套政策。
各區人民政府要落實地方政府責任,將塵肺病防治納入政府議事日程,成立主要領導負責的塵肺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或由區公共衛生聯席會議承擔塵肺病防治相關協調工作,明確目標與責任,建立工作臺賬,研究落實本實施方案,及時協調解決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區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區實施計劃或專項工作方案。(以上由各相關部門、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二)完善法規標準
啟動修訂《上海市職業病防治條例》的前期調研工作。梳理、分析、評估現有職業健康標準,以防塵為重點,在強制性國家標準基礎上,研究制定、修訂出臺更高要求的推薦性地方標準,并促進實施。(市衛生健康委負責)
(三)強化人才保障
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業病防治院所、綜合性醫院和專科醫院職業病科等隊伍建設,著力提高市、區兩級職業健康服務能力。加強從事職業病診斷的醫師管理,強化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發展壯大職業病診斷醫師隊伍。按照逐級分類培訓原則,組織對職業衛生技術人員開展防治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引導普通高校、職業院校加強職業健康相關學科專業建設,重點加強對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等與職業健康相關專業人才的培養。(市衛生健康委、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四)營造良好氛圍
動員組織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塵肺病防治工作,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各類新媒體,廣泛開展塵肺病防治法治宣傳教育、健康教育和科普宣傳,普及粉塵危害防治知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輿論引導,積極宣傳報道各地區、各部門的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有利于攻堅行動開展的濃厚氛圍。(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市文化旅游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總工會配合,各區人民政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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