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委會),區政府各部門(單位):
??? 為促進柯橋區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加快培育現代生物醫藥產業,打造國內一流的生物醫藥產業新高地,經區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政策意見。
一、支持對象
(一)具有法人資格,從事藥品、醫療器械、生物技術等領域研發、生產和服務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符合相關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二)藥品領域重點支持新機制、新靶點和新結構化學藥、抗體藥物、核酸藥物、基因工程藥物、新型疫苗、臨床優勢突出的創新中藥及個性化治療藥物等,醫療器械領域重點支持醫用影像設備、醫用診察和監護器械、臨床檢驗器械、微創醫療器械、植介入器械、醫用康復器械、體外診斷設備和配套試劑等,生物技術領域重點支持細胞產業、基因診療、基因編輯、生物3D打印、生物醫學大數據及人工智能等。
二、支持內容
(一)支持創新藥物研發。
1.對申報1類化學藥、1類生物制品,新取得臨床試驗批件的,每個品種給予200萬元資助;完成Ⅰ、Ⅱ、Ⅲ期臨床試驗的,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300萬元、500萬元、800萬元資助;完成Ⅱ期臨床試驗后直接取得新藥證書和藥品注冊批件的,額外給予一次性500萬元資助;新取得國家新藥證書和藥品注冊批件且產業化的,每個品種再給予一次性1500萬元資助。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
2.對申報2類化學藥、2類生物制品,新取得臨床試驗批件的,每個品種給予50萬元資助;完成Ⅰ、Ⅱ、Ⅲ期臨床試驗的,按實際投入研發費用的20%,分別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資助;新取得國家新藥證書和藥品注冊批件且產業化的,每個品種給予一次性600萬元資助。
(二)支持高端醫療器械研制。
1.對新取得醫療器械注冊證且產業化的第三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需要臨床試驗的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每張注冊證給予300萬元資助,其他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每張注冊證給予100萬元資助;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每張注冊證給予20萬元資助。
2.對被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為創新醫療器械產品且產業化的第三類、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再分別一次性資助100萬元、50萬元。
(三)支持仿制藥一致性評價。
對在全國前3個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且產業化的藥品(不同規格視為同一品種),按實際投入一致性評價費用的20%給予資助,每個品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四)支持國際認證。
對新取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FDA)、歐洲藥品管理局(EMA)、日本藥品醫療器械局(PMDA)等機構批準獲得境外上市資質且產業化的藥品和醫療器械,每個產品給予100萬元資助。單個企業每年資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五)支持項目產業化發展。
1.對產業化項目新投入的儀器設備,按當年度儀器設備實際付款并列入固定資產金額的15%給予資助,資助期限3年。單個企業累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產業化項目新建的GMP標準車間,經第三方檢驗檢測合格后,按投資總額的40%且最高不超過1000元/平方米的標準給予資助。單個企業累計資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3.對籌建期內的產業化項目,給予最長2年的臨時辦公用房及過渡性生產廠房補助。具體使用面積及時間在簽訂正式協議時確定。
4.協助產業化項目企業落實不高于5000萬元的3年期貸款,按當年實際發生的貸款利息給予30%的貼息扶持,扶持期限不超過3年。
(六)鼓勵企業做大做強。
對產業化項目,單個藥品按出廠價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1億元的,1類化學藥、1類生物制品每個品種給予300萬元資助,2類化學藥、2類生物制品、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以及在全國前3個通過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藥品每個品種給予200萬元資助。
(七)支持初創型企業發展。
對評審認定的新設或新引進的生物醫藥領域初創企業,租用辦公用房或生產廠房的,給予最長3年期租金資助,最高不超過30元/平方米/月、最多不超過2000平方米,經核準實際租金標準低于前述標準的,按實際租金給予資助;項目新投入的儀器設備,按設備實際付款并列入固定資產金額的15%給予資助,資助期限3年,單個項目累計資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需新建GMP標準車間的,經第三方檢驗檢測合格后,按其實際投資額的40%給予最多500平方米、最高800元/平方米的裝修資助。
(八)培育重點公共服務平臺。
1.對認定的藥物非臨床安全性評價機構(GLP)、藥物(含醫療器械)臨床試驗機構(GCP)等生物醫藥產業公共服務平臺,按項目固定資產投入的30%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的資助。
2.對GLP、GCP、生物醫藥研發外包(CRO)、生物醫藥研發生產外包(CDMO)、生物醫藥產業中試平臺等研發服務機構,為與其無投資關系的生物醫藥企業提供服務的,按合同實付服務費的5%給予資助,單個機構每年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九)加強人才引進集聚。
符合高層次人才項目資助、創業發展支持、個人獎勵、住房保障等獎補政策的企業和個人,參照柯橋區最新人才政策執行。
(十)扶持重大項目建設。
對全球醫藥50強、主板上市藥企設立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10億元以上的企業,或為當地生物醫藥產業形成完整產業鏈作出重要貢獻的重大項目及平臺、特殊人才和團隊等,可采用其他方案給予重點扶持。
三、附則
(一)本政策意見相關資助所需資金由區財政予以保障。
(二)本政策意見與柯橋區其他同類政策重復的,按“從優、就高、不重復”的原則執行。實行其他方案重點扶持的,不再重復享受相關同類政策。
(三)本政策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具體獎補政策自2022年5月1日起認定。施行期間如遇國家、省、市、區有關政策規定調整的,可作相應調整。
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