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關規定,現對《常德市醫療保障信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實施細則》)作如下解讀說明:
一、文件政策背景
2020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醫療保障信用管理進行了制度化安排,《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發〔2020〕5號)明確“建立醫療保障信用體系,推行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0號)提出“要建立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醫保信用記錄、信用評價制度和積分管理制度,將信用評價結果與預算管理、檢查稽核、定點協議管理等相關聯。”“形成以法治為保障,信用管理為基礎,多形式檢查、大數據監管為依托,黨委領導、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個人守信相結合的全方位監管格局。”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文件精神,我市于2021年積極申請成為省醫保局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單位,經過近一年來試點工作,我市醫保體系已基本建立了“機構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信用自律模式,現制定《常德市醫療保障信用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條件已然成熟。
二、文件依據
《實施細則(試行)》是根據以下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提出“以加強信用監管為著力點,創新監管理念、監管制度和監管方式,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醫療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建立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等信用記錄制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按照國家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3.《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要求“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定點醫藥機構、人員等信用管理制度,根據信用評價等級分級分類監督管理,將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行政處罰結果等情況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其他相關信息公示系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懲戒。”
4.《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制度體系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0號)強調“建立醫藥機構和參保人員醫保信用記錄、信用評價制度和積分管理制度。創新定點醫藥機構綜合績效考評機制,將信用評價結果、綜合績效考評結果與預算管理、檢查稽核、定點協議管理等相關聯。加強和規范醫療保障領域守信聯合激勵對象和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依法依規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鼓勵行業協會開展行業規范和自律建設,制定并落實自律公約,促進行業規范和自我約束。”
5.《“十四五”全民醫療保障規劃》明確指出要建立醫療保障信用管理體系。完善醫療保障信用管理制度,形成信用承諾、信用評價、信息共享、結果公開、結果應用、信用修復等全鏈條閉環式信用監管,推動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在充分掌握信用信息、綜合研判信用狀況基礎上,根據信用等級高低,對監管對象采取差異化監管措施。以相關處理結果為依據,按程序將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大的醫療保障違法失信行為的責任主體納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
6.《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3號)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組織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社會信用信息管理相關工作。”
7.《湖南省醫療保障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要求“市州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醫療保障信用管理工作,負責醫療保障信用管理相關信息的采集、錄入、審核,依法依規開展信用評價,并做好評價結果的運用和公開等工作。”
三、文件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試行)》共6章33條。
1.總則。主要規定了《實施細則(試行)》出臺的依據、適用范圍、信用主體類型、市縣兩級醫療保障部門的權責界限。
2.信用信息采集。主要明確了信用信息歸集的內涵及采集范圍、方式和分類。
3.信用信息評價與公開。主要明確了信用評價結果的公示,評價指標建立方式、信用結果分級、評價方式。
4.評價結果應用。主要明確了根據信用主體的信用評價結果進行分級管理,與激勵措施、懲戒措施等關聯應用。
5.異議申請與信用修復。主要明確了異議申請的時限與辦理途徑;信用修復程序及信用修復提供的相關材料。??
6.附則。重點對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和生效日期進行了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