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中醫藥管理局,長白山管委會、梅河口新區中醫藥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 加強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應用,是落實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的重要舉措,是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的重要手段。為提升我省中醫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服務能力和業務水平,我局擬進一步加強全省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應用。
一、啟動階段
2023年9月底前,各級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完成本地區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簡稱:推廣中心)的組建工作。
二、實施階段
2023年10-12月,各推廣中心完成推廣計劃、項目目錄和操作方案等制定工作,啟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
2024年1月-2025年9月,完成省級中醫藥適宜技術師資培訓、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工作。完成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不少于10類40項中醫藥適宜技術的培訓任務。
三、驗收階段
2025年10-12月,對各級推廣中心培訓情況、基層醫療機構中醫藥適宜技術應用情況進行評估,推選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示范推廣中心和示范地區。
四、有關要求
省、市、縣三級推廣中心組織運營方式,參照《吉林省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運行方案》(附件1)具體制定。各市(州)中醫藥管理局、省管縣中醫藥管理局,請于9月30日前報送推廣中心聯絡人(附件2)。
聯?系?人:省中醫藥管理局醫政處李欣欣
郵????箱:zyjyzc@163.com
聯系方式:0431-80782662
附件:1、吉林省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運行方案
2、各地區推廣中心聯絡員信息表
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附件1
吉林省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運行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動計劃》目標要求,我省擬進一步加強省、市(州)、縣(市、區)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以下簡稱:推廣中心)建設,加強推廣中心運行管理,不斷提高基層中醫藥服務覆蓋范圍。特制定推廣中心運行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進一步完善三級推廣中心設置,建立省、市(州)、縣(市、區)三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建立健全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體系和長效機制,開展符合我省診療需求、內容豐富多樣的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提高中醫藥適宜技術應用在診療服務中的占比,提升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診療能力,發揮中醫藥適宜技術在基層常見病多發病防治中的優勢和作用。
二、工作任務
(一)實現三級推廣中心建設全覆蓋
1、成立省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依托長春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建立省級推廣中心。在省中醫藥管理局的指導下,負責全省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內容梳理、師資培訓組織管理,以及對市、縣兩級推廣中心的業務指導和檢查評估。
2、組建市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依托各市級公立中醫醫院組建市級推廣中心。在市(州)中醫藥管理局領導下,負責對轄區縣級推廣中心進行技術指導和評估,并組織開展無公立中醫醫院城區內的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
3、完善縣級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中心。對原有、依托縣級公立中醫醫院建立的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基地進行優化升級,建立縣級推廣中心。在縣級中醫藥管理局領導下,負責縣域內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組織,以及基層醫療機構應用情況指導與效果評估工作。
(二)推進三級推廣中心培訓能力提升
1、優化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師資隊伍。推廣中心應由依托中醫醫院主要領導負責,明確責任科室和管理人員;完善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機制,落實責任、人員固定、分片負責。配備知識儲備豐富、年齡結構合理的中醫醫生作為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的授課教師。原則上,省級推廣中心師資團隊不少于30人、市級推廣中心不少于20人、縣級推廣中心不少于15人。
2、配備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設施設備。推廣中心應具備符合規范要求的設施、設備,設置有符合標準的適宜技術示教和實訓場地。省級推廣中心、市級推廣中心通過省中醫遠程會診平臺與縣級推廣中心聯通;縣級推廣中心通過省基層中醫館信息化平臺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聯通。
3、明確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內容。各級推廣中心要制定本地區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項目目錄和操作指南;省級、市級推廣中心推廣項目不應低于10類60項,縣級推廣中心推廣項目不低于10類45項。
(三)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培訓。
市級推廣中心對無縣級推廣中心覆蓋地區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縣級推廣中心對縣域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到2025年底,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推廣中醫藥適宜技術不少于10類40項;10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能夠規范開展10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100%社區衛生服務站、80%以上村衛生室能夠規范開展6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
三、組織管理
(一)各地區中醫藥管理局要建立健全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機制,指導推廣中心完善管理制度,為推廣中心運行提供保障措施,確保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在基層的長效推進。要將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納入本地中醫藥工作重點任務和年度責任目標考核;要加強對本地區推廣中心運行的監督指導,監督其完善管理結構和運行方式。
(二)推廣中心要完善組織結構,由依托中醫醫院主要領導負責管理,明確負責科室和工作人員;制定“十四五”推廣計劃和年度推廣計劃,加強人員培訓和考核,強化技術應用的跟蹤指導,研究協調解決實施中的困難和問題。要立即啟動本地區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工作,加強人員培訓和應用指導,切實提高中醫藥適宜技術應用能力。
(三)建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總結報告制度。推廣中心定期向本級中醫藥管理局及上級推廣中心提交年度計劃、中期進展、年度總結等材料。省中醫藥管理局、省級推廣中心將定期通報全省培訓進展、評估結果等工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