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編制背景及依據
??? 為進一步做好全州財政專戶職工醫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調動各商業銀行競爭意識和服務意識,在確保基金安全和當期待遇支付的前提下,將一部分醫保基金采取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在商業銀行,獲得利息收入,從而進一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根據《社會保險法》第69條,《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第6條,《青海省財政廳關于加強各級財政部門和預算單位資金存放管理的實施意見》(青財庫字〔2018〕2103號)第四部分第3條,《青海省財政廳、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轉發財政部等三部委社會保障基金財務制度的通知》(青財社字〔2018〕42號)第36條、37條、49條相關規定,結合海北本地實際,制定本方案。初稿形成后,向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建議,在充分采納意見建議并多次修繕后形成提請今天會議研究的《海北州城鎮職工醫保基金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方案》。
??? 二、主要內容
??? 醫保基金大額存款保值增值遵循依法合規、公正透明、安全優先、科學評估、權責統一的原則,采取科學規范、公正合法合規的資金存放管理機制,防范資金存放安全風險和廉政風險。《方案》對總體目標、遵循原則、采用的方式、參與銀行資質要求、操作流程、評分小組構成以及中選人和存儲金額確定、評選辦法、其他等8個方面做了要求及說明。
??? 三、總體目標
??? 為深化全州醫療保障制度改革,進一步做好全州財政專戶職工醫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增強資金存放透明度,調動各商業銀行競爭意識和服務意識,積極融入海北社會經濟發展大局。在確保基金安全和當期待遇支付的前提下,經對全州城鎮職工醫保基金三年來收支余數據詳細測算,截止目前,海北州城鎮職工醫保基金累計結余15.97億元,在保障正常運行的情況下,將10億元城鎮職工醫保基金采取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在商業銀行,獲得利息收入,從而進一步提高基金收益水平,真正實現保值增值的目的。
??? 四、遵循原則
??? 醫保基金大額存款保值增值遵循依法合規、公正透明、安全優先、科學評估、權責統一的原則,采取科學規范、公正合法合規的資金存放管理機制,防范資金存放安全風險和廉政風險。
??? (一)優先選擇抗風險能力強的商業銀行存放醫保基金,并兼顧一定利息收益。
??? (二)因重大政策變化或待遇支付需要等情況,需要提前支取醫保基金定期存款的,存款銀行應無條件給與配合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制度》規定計息。
??? (三)定期存款銀行出現或明顯證據表明將出現重大風險事件或者經營狀況惡化,影響或可能影響基金存放安全的,州醫療保障局將會同財政部門辦理支取手續,或采取相應措施保障基金財產安全。
??? 五、采用的方式
??? 海北州職工醫保基金商業銀行大額存款管理資金總額度為10億元,操作方式為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期限1年。邀請西海鎮轄區內金融機構公開報名參與,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確定實際存放金額。
??? 本方案所稱商業銀行定期存款,是指將暫時閑置的州級財政專戶醫保資金按一定期限存放商業銀行,商業銀行向海北州財政局專戶支付利息。
??? 六、需要說明的事項
??? 《方案》起草完成后,充分征求州政府各領導和州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海北州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海北監管分局等相關部門意見建議。共收集到4條意見建議并加以采納,進行了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