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保障參保人員基本用藥需求,提升門診用藥可及性,自治區醫保局印發了《關于調整單列門診統籌支付和門診特殊慢性病藥品目錄的通知》(桂醫保發〔2024〕12號,以下簡稱《通知》)。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 一、《通知》出臺背景
??? 《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部分特殊醫保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制度的補充通知》(桂醫保規〔2024〕3號)印發實施后,需同步調整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目錄。根據《調整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目錄原則》,重新梳理原已納入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范圍的38種藥品以及通過企業申報、專家評審擬新增納入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范圍的43種藥品,經前期調研、組織專家評審論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等程序,制定《通知》。
???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 (一)調整優化《單列門診統籌支付藥品目錄》,目錄列出了72個藥品的名稱,其余未載明的部分按最新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規定執行。原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的38個藥品,保留34個,調出4個;本次新增納入的藥品38個。
??? (二)調整《廣西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殊慢性病藥品目錄(2023年)》。調入單列目錄的15個藥品從門慢目錄中調出;3個藥品調入門慢目錄。
??? (三)單列門診統籌待遇與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不重復享受,同時符合單列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圍的藥品,按照待遇就高原則享受單列門診統籌或門診特殊慢性病待遇。
??? (四)《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執行。
??? 三、《通知》主要亮點
??? 本次新增納入了一批罕見病藥品以及門診慢性病保障不足的高價藥品,單列門診統籌支付保障更全面,確有用藥需求的患者無需住院就可直接在門診用藥,在提升用藥可及性的同時,減少個人醫療費用負擔。下一步,我們將對所有國談藥品進行重新梳理,符合條件但尚未進入單列門診統籌支付的將提交專家評審,適時按程序進行動態調整后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