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江西省醫療機構設置備案管理規范(2024版)》出臺的背景?有什么意義?
???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部署,推進衛生健康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我委堅持刀刃向內,加快推進衛生健康領域“放管服”改革,于2020年12月下放三級醫院(含三級婦幼保健院和三級??漆t院)、急救中心、急救站等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權限至設區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和行政審批局,于2021年2月下放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管理權限(含省直醫院)至設區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和行政審批局,推進醫護執業注冊“馬上辦”“立刻辦”“及時辦”,推行醫療機構、醫師、護士電子證照改革,這些都極大促進我省社會資本進入衛生健康領域,促進醫護人員流動,助力經濟社會發展。
??? 隨著機構準入權限下放,我委于2021年印發的《江西省醫療機構設置備案管理規范(2021版)》(贛衛醫發〔2021〕10號)在要求提交的備案材料以及設區市備案審核環節已難滿足當前醫療機構設置備案實際需求。為切實履行《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部門規章,賦予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對市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機構準入的“否決權”和“糾錯權”,加強屬地機構準入的監督管理,我委結合醫療管理實際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對贛衛醫發〔2021〕10號文件進行修訂。此次修訂是將極大促進我省醫療機構設置審批備案工作標準化、規范化,也將加強屬地機構準入監督管理,促進我委政府職能轉變,提升機構準入綜合監管管理效能。
??? 二、《江西省醫療機構設置備案管理規范(2024年版)》修訂了哪些內容?
??? 一是規范了醫療機構設置備案材料提交。設區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向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備案材料,至少應包含備案申請報告、設區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核發的《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設區市印發的《醫療機構設置規劃》、醫療機構設置可行性研究報告、選址報告和建筑設計平面圖復印件、醫療機構設置公示情況和公示期間投訴、舉報、信訪件辦理情況等。二是統一了醫療機構設置備案審核權責。要求設區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在核發《設置醫療機構批準書》后的15個工作日內,向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提交備案材料;省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應在收到符合規定的全部備案材料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并對不符合全省及屬地《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或違規的設置醫療機構,依法糾正或者撤銷設區市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設置審批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