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醫保局,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市醫療保障基金結算中心, 各定點醫療機構,有關單位:
市醫保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門診處方報銷工作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0〕5號),明確實施長期處方報銷政策,對于慢性病、老年病或其他穩定期長期需要用藥的疾病,在保證醫療安全的基礎上,醫院可為門診患者開具最長2個月長期處方,醫保按規定報銷。按照局黨組要求,為確保長期處方醫保報銷政策落實、落細、落到位,現就進一步做好長期處方醫保報銷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實施。實施長期處方報銷政策,是落實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減少患者反復就醫導致交叉感染,阻斷疫情傳播的有效措施。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貫徹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從醫保經辦、審核結算、信息系統等方面,做好工作銜接,確保醫保對處方天數、金額、病種等不做限定,支持定點醫療機構根據患者實際情況,為參保患者開具長期處方,保障患者用藥需求。
二、加強溝通,做好協同管理。疫情防控期間,各區醫保局要會同醫保分中心主動對接轄區衛生健康部門,共同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尤其是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執行長期處方政策情況的跟蹤指導。同時,要配合衛生健康部門落實好慢性病延處方、預約取藥、專科轉介用藥等服務,在保證醫療安全的前提下,做好醫療、醫保政策協同管理。
三、主動發聲,積極宣傳引導。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加強執業醫師政策培訓、指導,確保長期處方醫保報銷政策的執行。各區醫保局要會同醫保分中心,按照長期處方醫保報銷政策解讀材料(見附件)統一口徑,采取窗口宣講、宣傳折頁、微信公眾號等多種形式,主動宣傳解讀長期處方醫保報銷政策,合理引導社會預期。要落實首問負責制,對于咨詢群眾要熱情接待、耐心解釋,不得以“不歸我管”、“不是醫保的事”等簡單推諉、敷衍塞責。
四、暢通渠道,加強投訴管理。各單位要進一步完善長期處方報銷政策執行過程中相關問題反映渠道和處理機制。向社會公布的辦公或投訴電話,要確保接聽暢通。群眾反映職責范圍內合理投訴和訴求要予以及時答復和解決,不屬于醫保職責的,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處理,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各項工作平穩有序。
2020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