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各相關定點醫藥機構:
根據市防控指揮部《關于黃岡市域范圍內全面升級防治管控措施的緊急命令》(18號令),全市范圍全面升級防治管控措施,所有小區(居民點)一律實行全封閉管理。為切實保障我市參保人員特殊購藥需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購藥信息收集,理清用藥需求
各社區(村)要配合各相關定點醫藥機構負責轄區城鄉居民慢性病、特殊藥品用藥需求信息收集,將匯總的藥品采購清單提交定點醫藥機構。
二、積極組織藥品貨源,保障藥品供應
各地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強配合,積極協調藥品供應商,保障藥品的采購和配送;各相關定點醫藥機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通過正規渠道積極采購藥品,做到藥品不斷檔、不脫銷、不亂漲價。
三、強化主動服務意識,明確配送責任
各相關定點醫藥機構、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要加強與社區(村)的協調配合,做好藥品代購配送工作;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衛生院)、鄉鎮衛生院要明確專人加強藥品使用監管,并督促所轄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工作人員負責及時配送到購藥患者手中。
四、加強醫保結算管理,保障待遇落實
1.醫療保障部門對慢性病、特殊藥品和器官移植抗排異治療患者等用藥實行長期處方結算,在遵循醫囑的條件下,延長一次性處方藥量至3個月。
2.城鄉居民慢性病門診購藥發生的醫療費用,由所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辦理醫保結算,并出具醫保結算單;特殊藥品門診購藥,由相關醫藥機構出具購藥發票和費用明細清單,待疫情結束后由購藥患者到參保地醫療保障服務大廳按政策辦理結算手續;其他類購藥,由所在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按門診統籌政策辦理結算手續。
3.參保職工購藥不能直接結算的由個人全額墊付,定點醫藥機構出具購藥發票和費用明細清單,待疫情結束后由購藥患者到參保地醫療保障服務大廳按政策辦理結算手續;結算時間可延長至2020年底。
五、有關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視病人用藥需求,強化為民服務意識,注重病人隱私保密,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建立特殊購藥通道,為病人及時醫治提供保障。
2.本通知執行追溯至1月1日,自疫情解除之日起停止執行。??
??????????????????????????? ??????????????? 黃岡市醫療保障局
??????????????????????????????????????????? ?2020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