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決策部署,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全國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的通知》(醫保發〔2020〕18號),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制度(以下簡稱清單制度),省醫療保障局研究制定了《湖南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清單》(以下簡稱省級清單)和《湖南省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以下簡稱辦事指南),請各地認真抓好落實。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建立清單制度的重要意義
?(一)指導思想。建立清單制度,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放管服”改革要求,努力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醫療保障制度發展需要的一項重要舉措。制定、發布和實施全省統一規范的省級清單,再造辦事流程,實現清單事項全流程標準化、規范化辦理,進一步促進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規范服務方式,切實提供優質、便捷、高效的政務服務,全面提升服務效能,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各地要深刻認識落實清單制度的重要意義,強化思想認識,統一工作標準,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出發,以改進醫療保障公共服務為導向,聚焦醫療保障民生領域“難點、堵點、痛點”問題,著力實現“一件事一次辦”、“群眾辦事不求人、最多只跑一次”的目標,持續推進清單制度實施相關工作,打通醫療保障制度落實的最后一公里,讓群眾辦事更加透明高效,舒心順心。
?(二)目標任務。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工作部署要求,2020年8月底前,省醫療保障局制定、發布省級清單和辦事指南。各市州依據省級清單和辦事指南,確定本市州辦事指南,全省各級醫療保障部門全面實施清單制度,同步統一規范線上(含移動終端)辦理事項。2020年12月底前,全面建成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體系,所有醫療保障經辦清單事項、醫療保障各級經辦服務窗口、各類政務服務平臺(含業務系統、熱線電話平臺、線上服務端、自助服務端等)全部開展“好差評”,實現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事項全覆蓋、評價對象全覆蓋、服務渠道全覆蓋。
二、切實落實省級清單制度規定
?(一)建立省級清單制定和發布工作機制。省級清單由省醫療保障局統一制定和發布,同步制定辦事指南。制定和修訂省級清單遵循國家標準、依法依規、公開便民、優化服務、統一規范的原則,按照“六統一”(統一事項名稱、統一事項編碼、統一辦理材料、統一辦理時限、統一辦理環節、統一服務標準)和“四最”(服務質量最優、所需材料最少、辦理時限最短、辦事流程最簡)的要求,涵蓋目前醫療保障經辦的通用服務事項。省級清單在全省統一實施,各地要嚴格落實省級清單規定要求。對不在省級清單的醫保經辦服務事項,也要嚴格按照“六統一”和“四最”的要求予以規范。
?(二)制定和執行規范標準的辦事指南。以市州為單位,依據省級清單和辦事指南規定的內容和格式要求,制定全市州統一的辦事指南(內容包含事項名稱、受理單位、服務對象、辦理渠道、辦理流程、辦理材料、辦理時限、查詢方式、監督電話、評價渠道、辦理流程圖等)和統一的受理表格。各市州所屬統籌區執行本市州統一的辦事指南。各市州在制定辦事指南時,要以省級清單作為醫療保障經辦服務的最底線,全面梳理以往政務服務事項,在省級清單的基礎上再進一步細化、補充和完善相關內容,進一步精簡辦理材料、簡化辦理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大力推行一次告知、一表受理、一次辦好,積極推行“承諾制”、“容缺受理制”,嚴格落實省級清單明確實行承諾事項的要求,堅決取消不必要的環節和手續,列明辦理材料,取消“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等模糊條款,不得變通操作,不得突破國家和省里的規定,切實提升醫療保障經辦服務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對不在省級清單的醫保經辦服務事項也要按照規范標準要求制定辦事指南。各市州制定的辦事指南報省醫療保障局備案(包括不在省級清單的醫保經辦服務事項)。
?(三)建立省級清單動態調整完善機制。國家醫療保障局將及時總結各地貫徹執行清單制度的經驗做法,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對全國清單進行修訂和完善。省醫療保障局將依據全國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設定依據的立改廢釋、機構職能調整,以及信息化手段、經辦模式升級等情況變化,對省級清單進行動態調整完善,確保省級清單同步變更、精準適用,增強清單事項的科學性、規范性。省級清單、辦事指南及調整內容報國家醫療保障局備案。各地要依據省級清單調整內容,及本地地址變遷、電話更改等及時調整和更新本地辦事指南,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確保準確規范。
?(四)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框架。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有關要求,在2020年底前,建立適應醫保政務服務特點的“好差評”制度框架,推動各級醫保政務服務機構、各類政務服務平臺有序開展“好差評”,完善和規范制度建設,明確評價主體、評價對象、評價內容、評價標準、評價方式和渠道,建立和完善差評處置、評價結果運用機制,把“好差評”納入績效考核范疇,促進醫療保障政務服務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加快省級平臺建設,全面推進“好差評”系統建設,實現線上評價和評價數據信息化管理。當前,各地要加強與當地政務服務部門聯系,確保每個政務服務事項都可評價,每個經辦服務窗口、平臺和人員都可接受“好差評”評價。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清單事項和辦事指南。各地要將落實清單制度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依據省級清單和辦事指南,對本轄區內經辦服務事項和辦事指南進行全面梳理整理,針對當前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領域存在的辦事流程不夠簡化規范、辦事手續繁瑣且時間周期長、辦事不夠便捷、經辦服務體驗不夠理想等問題,認真摸底排查,再造流程,優化流程、精簡程序、整合材料、縮短時限,做到立行立改,切實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
?(二)創新事中事后服務管理機制。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和全面落實省級清單制度,并不意味著放松醫保經辦服務管理,各地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在簡化優化辦理材料和流程的基礎上,積極創新事中事后服務管理機制,強化清單事項責任落實,大力推進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建設、政務服務信息數據共享、醫保業務協同管理機制等措施,加強事后監測和評價,既要確保便民利民措施落實到位,也要做好清單事項風險點的防控。
?(三)做好政策宣傳和培訓。各地要及時向社會公布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做到形式直觀、易看易懂。通過門戶網站、微信公眾號、宣傳冊、宣傳海報等形式供群眾閱讀、查詢、下載或使用。同時,要加強內部管理,開展全崗位培訓,做好政策解讀指導,規范服務標準,提高業務能力、服務水平和辦事效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評價,確保清單制度落實到位。
?(四)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各地要加快醫保信息平臺建設,推進部門間數據共享和“互聯網+醫保”,實現一網通辦、一站式聯辦、一體化服務,逐步將醫療保障各項經辦政務服務事項推送到互聯網終端和移動終端,大力推行政務服務事項線上自助辦理,通過“數據多跑路”打通醫療保障經辦政務服務的堵點和難點,做到線上線下融合辦理,不斷提升政務服務能力水平。
?(五)加強監督評價長效機制建設。各地要將清單制度落實情況作為醫療保障系統行風建設專項評價和規范經辦行為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加強監督評價,加大明察暗訪和曝光力度,及時通報結果,建立健全追責問責工作機制,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各市州要督促指導所屬縣市區做好清單制度落實工作。省醫療保障局將加強省級清單和“好差評”制度落實情況的跟蹤指導,定期公布事項辦理相關數據,及時總結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對工作進度慢、落實差的將予以通報。各地在清單制度執行中的問題或遇重大事項要及時向省醫療保障局報告。
湖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