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林順等4位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醫保部門開通電子社保卡掃碼結算應用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2018年國家醫保局組建后,考慮到社保卡已推行多年,從便利群眾的角度,參保人可以繼續持社保卡用于參保登記、就醫購藥等醫保業務。隨著互聯網和生物識別等新技術的應用普及,群眾在線辦理醫保業務的需求激增,需要線上介質供參保人使用。但是由于電子社保卡不以身份證信息作為身份識別基準,而是基于其綁定的實體卡身份信息,不能很好地滿足醫保部門管理與服務要求,并且電子社保卡和實體卡嚴格綁定,一旦實體卡丟失掛失,電子社保卡也會同步被掛失,參保人須回原參保地辦理新卡,再去金融機構激活,補辦手續比較復雜。
為了給參保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醫保服務,在保證社保卡正常使用的同時,國家醫療保障局依托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臺研發了醫保電子憑證。醫保電子憑證不依托實體卡,以身份證號作為紐帶,以醫保結算業務為抓手,可與身份證、二維碼、人臉等生物特征相關聯,支持所有醫保相關業務,全國跨渠道通用。目前,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新疆自治區、新疆兵團等27個地區電子憑證已正式上線,累計激活量已經超過1.8億,接入定點醫院超過25840家,接入定點藥店超過68631家。
需要說明的是,定點醫藥機構現有掃碼設備可支持讀取醫保電子憑證,不存在資源浪費情況。但是考慮到群眾的使用習慣,參保群眾在線下可繼續使用實體社保卡就醫購藥,同時也支持醫保電子憑證和電子社保卡作為群眾線上就醫購藥的身份憑證,由參保人自主選擇,不影響群眾使用感受。
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