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楊凌示范區、韓城市、神木市、府谷縣衛生健康委(局)、中醫藥管理局、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陜西中醫藥大學,各有關單位:
??? 現將《陜西省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陜西省中醫藥管理局??? 陜西省教育廳
陜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陜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2年12月30日
陜西省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充分發揮人才的基礎性、戰略性、決定性作用,培養造就大批德才兼備的中醫藥人才。根據全國中醫藥人才工作會議及國家中醫藥局、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新時代中醫藥人才工作的意見》(國中醫藥人教發〔2022〕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醫藥工作的重要論述,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實施人才優先發展戰略,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建立滿足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需求的中醫藥特色人才隊伍,創新人才發展體制機制,營造有利于人才脫穎而出的社會環境和發展氛圍,為奮力譜寫陜西中醫藥高質量發展新篇章提供堅強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管人才。加強黨對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正確的政治方向和價值導向貫穿中醫藥人才工作全過程,健全黨管人才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創新黨管人才方式方法,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培養造就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中醫藥人才隊伍。
——堅持需求導向。立足陜西實際,緊密對接《陜西省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2017-2030)》,聚焦滿足人民群眾中醫藥健康服務需求,加強人才工作全局性謀劃、整體性推進,重點加強中醫醫療服務、教育教學、科學研究、產業發展、文化傳播、對外交流與合作等相關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著力夯實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人才基礎。
——堅持遵循規律。遵循中醫藥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陜西中醫藥資源優勢,培養造就一批中醫藥領軍人才、青年骨干人才、后備人才,培養大批基層中醫藥實用人才,擴大人才隊伍規模,推動中醫藥人才隊伍規模、結構、質量、效能協調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聚焦中醫藥人才發展制度機制障礙,深化醫教協同、科教融合、產教協作,加大人才引育力度,改革完善人才培養使用、評價激勵機制,構建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增強人才職業榮譽感,激發人才活力和創新動力。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培養、評價體系基本建立,人才規模總量快速增長,區域布局、專業結構更趨合理,培養造就一支基本滿足中醫藥發展需求的人才隊伍。實現二級以上公立中醫醫院中醫醫師配置不低于本機構醫師總數的60%,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設置中醫館、配備中醫醫師。
到2030年,中醫藥人才引育和評價機制取得重大進展,人才梯隊更加合理,高層次人才規模顯著增加,基層人才隊伍更加穩固,適應中醫藥高質量發展的人才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到2035年,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制度體系更加完善,中醫藥領軍人才、骨干人才、創新團隊不斷涌現,人才對中醫藥振興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更加凸顯出,對健康陜西建設的貢獻度顯著提升。
二、加強中醫藥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四)建設高水平中醫藥人才培養平臺。充分發揮我省高校資源匯聚、科研院所聚集優勢,建設一批中醫藥人才吸引集聚培育中心。加快建設國家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國家中醫臨床研究基地、省部共建秦藥特色資源研究與開發國家重點實驗室、黃河流域中藥材種質資源庫等高水平醫教研平臺,為人才培養提供堅實保障。加強陜西中醫藥大學與省內重點高校聯合培養高層次復合型中醫藥人才,在統籌安排研究生招生計劃中給予更多傾斜。
(五)加快培育中醫藥領軍人才。加大領軍人才選拔培養力度,主動對接國家重大戰略和區域發展需求,依托中醫藥重大平臺和重大工程項目,培育形成一批中醫藥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加強對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岐黃學者、省級名中醫的支持,做好傳承創新工作。組織領軍人才開展專題培訓,提升綜合素質和創新能力。對領軍人才實行人才梯隊配套、科研條件配套、管理機制配套等特殊政策。加強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推動學科領域內外的學術交流協作與資源共享,打造一批高層次學科帶頭人和學科梯隊。加強與人工智能、生物醫學、哲學社會科學等相關領域的學科交叉融合,培育高層次復合型中醫藥人才。
(六)培育中醫藥青年骨干人才。加大對青年岐黃學者、優秀中醫臨床人才等青年人才的支持,加快遴選中醫藥青年骨干人才,建立青年人才儲備庫。在省級人才項目、重大科技立項等方面向青年人才傾斜,促使更多青年人才快速成長、早擔大任。充分發揮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作用,擴大師帶徒范圍和數量,加強傳承工作室建設,支持其招收有潛力的青年人才傳承培養。加大中醫藥類專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布局和建設力度,支持陜西省中醫藥研究院建設中醫藥類專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加快培養青年科技人才。健全青年人才發現機制,為青年人才搭建干事創業平臺。
三、夯實基層中醫藥人才隊伍
(七)強化基層人才培養。落實教育部下達的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計劃。鼓勵專科層次中醫專業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培養和鄉村醫生學歷提升。面向基層醫療機構醫師和鄉村醫生開展中醫藥知識技能全員培訓,到2025年,為全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鄉鎮衛生院配備中醫醫師。持續開展全國基層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和基層師承工作。到2025年,為每個二級以上縣級中醫醫療機構建立1—2個傳承工作室,培養一批基層人才。
(八)推動人才向基層流動。強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人員配備,在縣及縣以下醫療機構定向招聘醫學類本科畢業生、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中積極招收中醫醫師。支持退休中醫醫師和確有專長醫師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站等基層醫療機構開展服務。鼓勵中醫醫師通過項目合作等方式到農村和基層短期執業,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醫師在社區和鄉村開辦中醫診所。推廣“縣管鄉用”“鄉管村用”等人才管理模式,鼓勵縣域醫共體、醫聯體內人才柔性流動,形成上級醫院醫師定期到醫共體、醫聯體內基層醫療機構服務的長效機制。中醫醫師晉升高級職稱應當有規定時間的縣級以下醫療機構提供服務的經歷。到2025年,社區衛生服務站至少配備1名中醫類別醫師或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臨床類別醫師,80%以上的村衛生室至少配備1名能夠提供中醫藥服務的醫務人員。
(九)改善基層人才發展環境。各地要建立健全基層中醫藥人才薪酬分配和待遇保障機制,完善基層醫療機構績效工資總量調整機制,保障縣鄉醫務人員合理待遇。增加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藥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各地可單獨設立基層職稱評審委員會或評審組,對基層一線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定向評價、定向使用”。對本科及以上學歷、經中醫全科專業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
四、加強中西醫結合人才培養
(十)完善西醫學習中醫制度。將中醫藥課程列為本科臨床醫學類專業必修課和畢業實習內容,增加課程學時。臨床、口腔、公共衛生類別醫師應接受必要的中醫藥繼續教育。逐步擴大臨床醫學類專業畢業生攻讀中醫專業學位招生規模。遴選建設一批西醫學習中醫培訓基地,組織開展不同層次的西學中培訓。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等機構應支持西醫醫師接受中醫藥專業知識培訓,逐步做到“能西會中”。允許經過系統培訓且考核合格的西醫醫師,在執業活動中采用與其專業相關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參加中西醫結合職稱評聘。
(十一)壯大高層次中西醫結合人才隊伍。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高級人才研修班,吸引相關領域院士、長江學者、杰青、優青等高層次人才開展中醫藥研修學習;舉辦西醫學習中醫領軍人才、骨干人才培訓班,以中西醫協同“旗艦”醫院、“旗艦”科室為重點,面向綜合醫院、專科醫院等醫療機構培養一批西學中領軍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
五、統籌推進中醫藥重點領域人才隊伍建設
(十二)加強中醫技師隊伍建設。完善中醫醫學技術人員隊伍體系。在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序列中增設中醫技師職稱專業。各級中醫醫療機構應根據臨床需要,配備中醫技師。加強中醫技師管理及中醫技師轉崗培訓和在職培訓,逐步建成一支理論扎實、技術精良的中醫技師隊伍。
(十三)強化中藥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加強中藥臨床藥師培訓。加強中藥鑒定、炮制等學科建設,建設一批中藥炮制等中藥傳統技術傳承基地、工作室。加強中藥產教融合人才培養,不斷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鼓勵中藥企業與高校合作培養應用型中藥專業人才。加快中藥材種植栽培、質量檢測、品種鑒定、資源普查、產品研發、產業經營等中藥產業人才培養,實現中藥生產全鏈條人才培養。
(十四)加快急需緊缺人才隊伍建設。支持陜西中醫藥大學不斷強化中醫疫病相關學科專業建設,培養高水平的中醫疫病防治人才。緊密對接公共衛生、全科、精神科等緊缺醫學人才,加快中醫藥相關領域人才培養。加強中醫護理人才隊伍建設,強化中醫醫療機構護理人員中醫護理知識與技能培訓。對接醫(康)養結合、養老服務和中藥產業發展等領域,加快中醫藥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加強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專業服務隊伍建設。加強中醫藥國際化人才培養,充分利用中醫藥海外傳播中心、基地等,開展海外合作專項,培養造就一批外向型領軍人才。加強中醫藥對外教育,發展各層次中醫藥留學生教育。支持陜西中醫藥大學擴大海外留學生規模,吸引更多外國留學生學習中醫藥。
(十五)強化中醫藥管理人才隊伍建設。組建中醫藥發展戰略智庫,建立中醫藥高端人才咨詢研修長效機制。逐步實施我省衛生健康、中醫藥主管部門管理干部培訓計劃,開展中醫藥治理能力提升輪訓、高級研修。加強對中醫醫院院長、科主任職業化培訓,提升綜合管理能力和業務水平。
六、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
(十六)完善中醫藥人才培養模式。加強醫教協同,面向中醫學類專業全面推行院校—師承教育相結合的教育模式,建立早跟師、早臨床學習制度。加強產教融合,與企業合作建立產教融合育人模式,使學生能早實踐、深入實踐。加強科教融合,發揮高水平科研平臺作用,依托高水平科研項目,培養一批創新拔尖中醫藥科教人才。
(十七)改革中醫藥院校教育。突出中醫藥發展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導向,調整優化中醫藥學科專業布局。加大對省局共建高校陜西中醫藥大學的支持力度,加強對高職院校開辦的中醫藥專業建設。適應健康陜西戰略需求,推進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2.0實施。推進中醫藥課程教材教法改革,提高中醫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強化學生中醫思維、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培養。
積極支持陜西中醫藥大學申報博士學位授權點,填補陜西中醫學、中藥學博士授予點空白。積極支持陜西省中醫藥研究院申報碩士學位授予點。強化中醫醫院育人職能,核增臨床師資、教育管理崗位,做好中醫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專項,建設一批中醫臨床教學培訓示范中心。實施卓越中醫藥師資培訓計劃,以中醫藥經典理論教師、臨床帶教教師為重點,培養造就一批教學名師和優秀教學團隊。支持陜西中醫藥大學加強中醫藥傳統文化功底深厚、熱愛中醫的優秀學生選拔培養。
(十八)健全中醫藥畢業后教育。完善中醫醫師規范化培訓模式,突出中醫思維和臨床實踐能力培養。強化培訓基地動態管理,改善培訓條件,完善管理制度,加強內涵建設,提升培訓質量。健全考核制度,強化師承考核、過程考核、出科考核和結業考核。落實“兩個同等對待”政策要求,加大中醫藥畢業后教育投入和補助,保障培訓對象合理待遇。
(十九)推進中醫藥繼續教育。健全完善中醫藥繼續教育體系和制度,修訂中醫藥繼續教育相關規定。加強中醫藥繼續教育信息化建設。建立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培訓體系,加強組織管理,擴大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的可及性。
(二十)深化中醫藥師承教育。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支持開展多層次的師承教育項目,擴大師帶徒范圍和數量。推動醫療機構通過開展高年資中醫醫師帶徒、傳承工作室建設等項目,提高學術水平和服務能力。發揮師承教育在畢業后教育中的作用,加強培訓基地師承指導老師隊伍建設。鼓勵支持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省級名中醫等名老中醫藥專家開展學術傳承和繼承人培養。
七、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二十一)拓寬中醫醫療服務崗位。各級醫療機構按照機構設置基本要求,配齊配強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三級綜合醫院按照要求設置中醫門診和中醫病房,床位數不低于醫院標準床位數的5%;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應建立中西醫聯合查房和會診制度,鼓勵臨床科室配備一定數量的中醫醫師,允許中醫醫師在臨床科室按照注冊執業范圍開展與其執業范圍相符的診療活動。鼓勵專科醫院、傳染病醫院、婦幼保健等機構設置中醫藥相關科室,配備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持續開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設置中醫(專長)醫師崗位,促進民間特色技術療法的傳承發展。
(二十二)落實用人自主權。充分發揮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在人才培養、引進和使用等方面用好用足國家人才政策,加大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等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用人自主權。積極推進公立中醫醫院職稱評審改革,穩慎下放職稱評審權限。建立急需緊缺人才引進特殊支持政策,探索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招聘綠色通道和職稱直聘辦法。縣以下中醫藥人才晉升基層副高級職稱時免除科研和論文要求。
(二十三)加大薪酬激勵力度。深化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中醫醫院薪酬水平核定機制,落實“兩個允許”,合理確定人員支出占公立醫院業務支出的比重,內部分配應鼓勵使用中醫藥技術方法,建立體現中醫藥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方式。落實國家科研經費管理改革、科研成果轉化等政策,完善科研項目經費撥付機制,支持高校、醫療機構、科研院所構建體現知識、技術等創新要素價值的科研成果轉化機制,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移轉化收益比例,對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和為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其他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支持和鼓勵中醫藥機構科研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離崗創業。鼓勵開展基礎研究,建立基礎人才培養長期穩定支持機制,高校、科研院所應加強中醫藥基礎理論、中醫醫史文獻、中醫經典等中醫藥基礎學科建設和基礎研究人才培養,在人才引進、學科建設、科研立項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在薪酬分配、評先評優等方面予以傾斜和保障。
(二十四)完善人才評價體系。建立符合中醫藥特點的人才評價體系。堅持破“四唯”與立“新標”相結合,以創新價值、能力、貢獻為導向,分類建立中醫臨床、基礎、科研人才評價標準,臨床人才重點評價其臨床療效,把診斷準確率、治療方案、病例分析、合理用藥、診療質量、病人滿意度、帶徒情況等作為評價要素;基礎人才重點評價其中醫藥基礎理論研究和原創能力,把重大理論創新、重要學術專著、古典醫籍挖掘成果等作為評價要素;科研人才重點評價其探索疾病規律、解決臨床問題、用現代科學解讀中醫藥學原理能力等,將主持重大科研項目、創新性代表作、科研成果產出及轉化等作為重要評價要素。
(二十五)健全表彰獎勵機制。建立健全符合中醫藥行業特點、政府表彰和社會褒獎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加大向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傾斜力度。加大對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的培育、推薦。完善省級名中醫周期性評選表彰機制,定期評選表彰一批省級名中醫。對全省中醫藥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和集體進行表彰。
八、強化組織保障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各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完善黨委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社會力量發揮作用的中醫藥人才工作新格局。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部門應加大對中醫藥教育改革、人才評價、人才隊伍建設等方面的指導支持,并做好有關政策落實。各級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健全和落實對中醫藥人才發展的政策保障機制,共同研究解決中醫藥人才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和加強黨對公立中醫醫院的全面領導,加強公立中醫醫院領導班子和干部人才隊伍建設。
(二十七)完善投入保障機制。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人才發展多元投入機制,加強人才發展經費支持力度。做好國家中醫藥特色人才培養工程(岐黃工程),省級持續開展高層次、基層人才培養和平臺建設。各市、縣應結合本地優勢特色實施中醫藥人才隊伍建設專項,培養滿足區域中醫藥發展需求的各類中醫藥人才。
(二十八)營造良好氛圍。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強化思想政治引領,教育引導中醫藥人才弘揚崇高職業精神、恪守職業道德、遵守執業規范。選樹中醫藥行業優秀人才模范和工作典型,加大宣傳力度,增強中醫藥人才職業榮譽感,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發展環境。